2016年《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包括。a.国税收入b.地税收入c.非税收入d.社保收入abcd2.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属于。a.法律b.部门规章c.行政法规d.地方法规abcd3.一般公共预算不包括下列非税收入。a.土地出让金b.公安罚没c.行政性收费d.教育费附加abcd4.税务机关可以代征非税收入。a.教育费附加b.城市维护建设税c.工会经费d.社保abc5.非税收入实行。a.国库集中收付制度b.单位自收自支c.单位存入账外账d.滞留过渡户……查看全文>>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校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建立规范化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6]15号)和《关于实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扬府发〔2006〕162号)等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一、政策执行1、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查看全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省财政厅二oo三年十二月一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财政厅拟定的《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收入征缴和支出行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或者凭借国有资产(资源)、政府投入、国家赋予的垄断职能、政府信誉,收取、提取、筹集(以下统称征收)的财政性资金。政府非……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代理省级财政非税业务健康发展,严格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切实按照我行与四川省财政厅签订的《四川省省级非税收入代收协议书》相关条款做好省级非税代收业务,特制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是《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及《中共四川省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川委办„2001‟4号)等有关非税收入文件规定以及我行内部制度规程。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开展代理省级财政非税业务。第二章业务说明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政……查看全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一)民办公助,适当奖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农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禁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二)分清责任,明确范围。对农民通过一事一……查看全文>>
财政部: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政策中国政府网2012-01-0209:54:28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561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2号)、《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关于认真做……查看全文>>
《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农改办〔2009〕12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为支持县(区)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根据《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陕政发〔2007〕35号)、《财政部关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事项的通知》(财预〔2009〕5号)、《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陕农改〔2009〕2号)精神,省综改办、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查看全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在国家现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框架内,各地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行为。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全面规范,简便易行,确保尊重农民意愿、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确保符合农村实际、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规划先行,有序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一项长期工作……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加强连队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文件精神,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在国家现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框架内,各师团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行为。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全面规范,简便易行,确保尊重职工意愿、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确保符合连队实际、促进连队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查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部分税目的征税范围限定如下:(一)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二)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查看全文>>
代理记帐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二、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二)对在执行……查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人员,以及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一)出纳;(二)稽核;(三)资本、基金核算;(四)收入、支出、债……查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0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部长楼继伟2016年2月16日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第三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查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0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部长楼继伟2016年2月16日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第三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查看全文>>
江西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社[2011]61号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为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落实自然灾害分级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社〔2011〕6号),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制定了《江西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民政厅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附件:江西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建立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分担机制,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财政部、民政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查看全文>>
湖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2]1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为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建立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投入分担机制,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6号)、《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鄂政办发〔2010〕61号)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制定了《湖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自然灾害生……查看全文>>
杭州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发〔2011〕6号)、《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通过)、《民政部关于印发〈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民函〔2011〕221号)、《民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民发〔2009〕14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查看全文>>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来源:财社〔2011〕6号【摘要】本办法所称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农村居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临时困难,紧急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众,抚慰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以及采购、管理、储运救灾物资等项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方针,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应主要通过灾区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和互助互济,以及地方政府帮扶等方式加以解决。地方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可能,确定对受灾群众的救助项目和补助标准,保障受……查看全文>>
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为了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落实自然灾害分级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财政部和民政部制定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民政部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查看全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发〔2006〕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为适应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工作,我部对2000年印发的《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附件: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财务行为,提高农业综合开……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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