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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承诺书为保证批复我村建设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并在项目实施中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充分发挥项目效益,现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支两委)向xx办事处作出如下承诺:一、我村支两委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服从xx办事处作出的项目变更的任何决定。二、我村支两委保证在项目实施上团结统一、行动一致,积极参加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不相互推诿,不互相扯皮,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三、我村支两委成员严格遵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在用好财政奖补资金或材料外,愿意按要求组织群众投工投劳,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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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81402【发布文号】赣府发[1999]16号【发布日期】1999-05-07【生效日期】1999-05-07【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赣府发〔1999〕16号1999年5月7日)各行政公署,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江西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暂行规定第一条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完善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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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人事代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赣人发[1998]25号各、市、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现将《江西省人事代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一九九八年六月四日江西省人事代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服务社会化,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事代理是指,人事代理机构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国家人事政策法规指导下,运用规范和科学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方式和手段,为委托方代办有关人事业务事宜。第三条人事代理是法规性、专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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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81402【发布文号】赣府发[1995]63号【发布日期】1995-10-09【生效日期】1996-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征集防洪保安资金暂行规定》的通知(赣府发〔1995〕63号1995年10月9日)现将《江西省征集防洪保安资金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征集防洪保安资金,是增加我省水利投入、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增强抗洪减灾能力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江西省征集防洪保安资金暂行规定为了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抗洪减灾能力,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持社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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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全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管好用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国有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04]13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何情况,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促进我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管好用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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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抵债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时间:2011-01-2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关于处置工作的具体规定第三章抵债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批第四章中介机构管理第五章责任的认定原则第六章附则为促进和规范抵债资产处置工作,防范抵债资产处置过程中的道德风险,最大限度回收不良资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以物抵债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以物抵债业务会计核算手续》、《中国银行抵债资产变现损失核销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国内机构抵债资产处置工作。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及法院查封资产的,可以参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银行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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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农村合作银行抵债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规范抵债资产的管理与核算,减少安徽xxx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支行”)资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指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资产,具体是:(一)已依法设定为抵押、质押的抵押物、质押物;(二)抵押物、质押物以外的其他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且易于保值、保管和变现的财产。第三条抵债资产的确认和取得应坚持资产可利用和可变现的原则。抵债资产的保管应严格执行责任赔偿制度。抵债资产的处置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实行总行审批制度……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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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xx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以下简称“本行”)抵债资产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5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抵债资产,是指我行在依法收贷过程中,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用于抵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借款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有效的资产。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抵债资产计价价值是指本行取得抵债资产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计入抵债资产科目的金额。第四条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是指本行接收抵债资产过程中所缴纳的契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等税金,以及所支出的过户费、土地出让金、土地转让费、水……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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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抵债资产的管理,积极保全银行资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基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抵债资产,是指我行在依法收贷过程中,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用于抵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借款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有效的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三大类。第三条抵债资产的管理遵循审慎接收、妥善保管、有效处置的原则。第二章抵债资产的接收第四条抵债资产的接收包括以下四种情况:(一)借款人、担保人因资不抵债或其他原因关停倒闭或被宣告破产,经合法清算后,银行依法取得抵债资产;(二)银行通过诉讼或仲裁渠道主张债权,经……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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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金[2005]53号)(相关资料:部门规章1篇地方法规9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规范银行抵债资产管理,避免和减少资产损失,及时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现将《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将本办法转发给所辖各银行和其他相关金融机构执……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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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操作实务前言1.《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6.1起施行,1988.9.27《基金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10.25起施行,1989.10.25的《条例》同时废止。3.《民间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10.25起施行4.《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4.1起施行。这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初步构建了一个指导和管理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规范体系。据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统计,截至2003年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县以上社会团体已经发展到14.2万个,在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近120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达到12.4万个。但是,民间非营利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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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01近年来,我国非营利组织迅速发展,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各类民间组织38.1万个,其中社团20.7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2万个,基金会1369个。①民间非营利组织以服务公众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为了促进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财政部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适用该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自200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制度是我国第一部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填补了我国会计……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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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2004年8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适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范围内实施。为了做好该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利于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法律规范体系,适应民间非营利组织快速发展的需要,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一制度统一了会计核算标准,要求民间……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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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宣武区财政局文件宣财采〔2010〕105号关于2010年政府采购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区政府采购中心:为了更好的落实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满足采购人在规定配置内的不同需求,兹制定如下措施,请按照执行。一、我区已通过公开招标的有关程序确定了2010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供应商及其所供货物,具体的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及价格表已由区政府采购中心予以公布,并发布在北京市宣武区财政局网站,网址为http://xwcz.bjcz.gov.cn.请各单位到财政局各支出管理科室办理立项手续后,与所公布的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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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近年来,各中央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单位不编政府采购预算、超预算超标准采购、规避集中采购以及不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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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京财采购[2001]174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市属各委、办、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各区县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政府采购办法》,我局制定了《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附件:《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财政局2001年9月17日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行为,加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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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5日)深财购〔2003〕21号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的计划性,提高采购申报效率,现就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采购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本级政府采购全面实行计划管理,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严格按计划进行。凡进行政府采购(含使用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专项资金、基建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等财政性资金进行的采购),必须事先报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办理审批手续。采购计划(年初采购计划、年中计划调整)经审核、批准后一律由各业务处通过政府采购中心网上采购系统(采购计划管理模块)录入,并同时下达给采购单位。各采购单位严格依照计划办理采购申报,申报时不再由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确认;政府采购中心直接对照计……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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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失职追究制度为了提高财政人员执法水平,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失职的认定失职。是指财政干部职工和财政执法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由于过失所造成的主要事实和法律适用程序违法,越权执法或玩忽职守的具体行政行为。过失在主观上包括故意和过失,在行为上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过失是指行为人用积极的行动所实施的违反法律、财政法规的行为。不作为过失是指行为人不履行职责,用消极的行动所实施的违反法律、财政法规的行为。失职范围:1、经行政诉讼被最终判决撤销或者主要部分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2,经行政复议被决定撤销或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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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为了提高财政人员执法水平,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失职的认定失职。是指财政干部职工和财政执法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由于过失所造成的主要事实和法律适用程序违法,越权执法或玩忽职守的具体行政行为。过失在主观上包括故意和过失,在行为上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过失是指行为人用积极的行动所实施的违反法律、财政法规的行为。不作为过失是指行为人不履行职责,用消极的行动所实施的违反法律、财政法规的行为。失职范围:1、经行政诉讼被最终判决撤销或者主要部分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2、经行政复议被决定撤销或做重大变更的具体行……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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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为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限时办结制度。壹、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科(室)、所、中心工作人员依据财政法规有关规定,对管理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的制度。贰、办结时限。1、人大、政协的“两会议案”,必须在当年四月底前办理完毕,并上报办理结果。2、单位领用票据,手续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予当日内办结。特殊情况3日内办结。3、单位报账,手续齐全,符合财经法规的,应予当日内办结,特殊情况7日内办结。4、政府采购,经审查手续齐全且符合《采购法》和其它相关财经法规的,应予15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在1个月内办结。5、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办证、年……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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