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做到专款专用,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财政专项资金的范围。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各类专项资金。第三条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上级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根据上级专项资金下达、拨付情况,及时拨付财政专户或有关账户。第四条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上级部门批复的专项资金使用范围、要求和项目实施进度提出用款意见(附上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资金筹集使用方式、项目支出预算、项目落实的保证措施等),经财政……查看全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财政部环发〔2007〕67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为规范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减排项目”)管理,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顺利实施,推动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我们制定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因时间紧、任务重,2007年度减排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应按照环保总局2007年3月中旬的会议部署和要求执行。附件:二○○七年五月十……查看全文>>
关于印发《》的通知襄阳政发〔2012〕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襄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四个襄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推进某一事业发展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市级财政预算计划安排的,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审核批准程序、执行、绩效评价和监督适用于本办法。经国家、……查看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不含厦门、深圳)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根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我部重新修订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根据本通知有关规定,我部颁布的《》(财农〔2011〕68号)和《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暂行办法》(财农〔2008〕144号)即行废止。财政部2013年1月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家发展现代农业的相关政策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查看全文>>
关于贯彻《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豫计收费[2001]1019号各省辖市物价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现将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国家和省已明令取消,一些地方仍在执行的项目,必须停止,并从严查处。具体收费项目为:城市规划费、供水建设增容费、用电保证金、地下文物勘探费、建筑规划档案保证金、商业网点费、消防费、设置户外广告服务费(广告管理费)、综合开发配套增容费。二、一些地方或部门越权审批、擅……查看全文>>
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银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进一步健全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好地满足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需求,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支持国家确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中央财政设立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减排资金)。为加强减排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按照政府与市场职能划分的原则,减排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中央环境保护部门履行政府职能而推进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以及用于对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和地区的奖励。减排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一)支持国家、省、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能力建设;(二)补助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和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三)补助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用;(四)补助提高环境统计基础能力和信息传输能力项目;(五……查看全文>>
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近年来,各级政府针对住房建设领域收费混乱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整顿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住房建设收费过多,仍是当前影响住房建设和消费的一个突出问题,企业和群众意见很大。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34号)精神,切实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负担,加快住房建设和销售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进一步开展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顿住房建设收费的范围和重点。整顿住房建设收费的范围,包括住房建设项目……查看全文>>
第一篇: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附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将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统筹安排使用的通知》(财建[2010]92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中央分成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建设。第三条专项资金安排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和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合理开发等有关要求,以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推动资源利用方……查看全文>>
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4年1月18日)深财购〔2004〕2号为了加强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评标行为,保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作规范、高效、廉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评标行为,保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查看全文>>
【颁布单位】财政部【发文字号】财建〔2009〕648号【颁布时间】2009-11-05【生效时间】2012-04-22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指导财政部门及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效率,我部对《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01〕591号)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基本……查看全文>>
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检查的通知各市及有关县(市、区)农村能源办公室:为了科学、规范地管理财政支农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决定于****年*月末之前对****—****年度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安排的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为项目审计和验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要求各项目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对项目执行好的县(市、区)区省农村能源办将加大扶持力度,对项目执行不利的县区将减少甚至取消明年的项目安排。检查内容包括:一、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包括财政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用户自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二、项目执行情况。包括内业资料和现……查看全文>>
各市及义乌市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级有关单位: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按照《浙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规定执行。二、评审资历计算截至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著作论文、工作业绩与成果等评审材料的截至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三、评审材料包括。《2010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附件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会计专业工作总结》;反映评审对象学历、会计专业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体现评审……查看全文>>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的工作汇报及个人履职情况,同时就财政局的工作开展情况向参会人员现场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并与干部职工进行了谈话调查。据了解,2010年以来,县财政局在县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发展机遇,促进科学发展,提高收入质量,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努力提高科学理财水平,财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评议调查组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昌翊在动员会上强调,县财政局要以此次评议契机,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摆正位置,端正态度,找准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评议工作的重要性,扎扎实实搞好评议工作,确保评议……查看全文>>
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一)预算法《预算法》自1994年3月22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199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预算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同时也是制订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二)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于1995年11月22日颁布了《预算法实施条例》。2010年8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稿二、国家预算(一)国家预算的概念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在一定期间内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1.中央预算;2.省级预算;3.地市级……查看全文>>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增强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我们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了相关工作。第一,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和考核办法,发布公开承诺、公开举报电报,开辟行风建设专栏、编发行评工作简报等。第二,利用广播、报纸、网络、板报及公开栏大造舆论,形成了行评的良性氛围。第三,局机关已开始向行评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及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和建议,请行评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督导组成员到本单位、到基层财政所检查指导工作,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他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积极予以采纳。第四,通过与先进性教育、觉风廉政建设……查看全文>>
1、列入年度预算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社会保障费按部门预算编制的用款计划,按月拨款付,不超月份。2、列入市级年度预算的市对镇体制补助,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中的五保户、农村优抚补助,按预算编制用款计划,按月拨付,不超月份。3上级下拨的基建、社保、抚恤、救济款、农业、教育及计生等专项资金,根据部门编报的用款计划,按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及时办理到位。4、票据领购、建帐登记,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天办理。第二篇。市财政局社会服务承诺书1、列入年度预算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社会保障费按部门预算编制的用款计划,按月拨款付,不超月份。2、列入市级年度预算的市对镇体制补助,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中的五保户、农村优抚补……查看全文>>
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结合工作实际,我镇财政局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郑重作出如下承诺: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确保政令畅通。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加强机关干部队部建设,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干部的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三、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周到,首问负责,有问必答,提高……查看全文>>
茂财企[2009]17号关于转发《广东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主题词:转发家电资金办法通知抄送:各县(市、区)财政局、经贸局。茂名市财政局办公室2009年2月20日印发(共印30份)广东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办法为促进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建„2008)680号)和《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查看全文>>
集中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7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等文件精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从2009年开始实施。按照动态调整机制的相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集中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为加强新增补贴资金管理,完善使用机制,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集中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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