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及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劳动保障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房屋建筑(装饰)、道路施工和公共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设单位(业主)和建筑业企业(含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查看全文>>
安徽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索取号:ja5610500200803010内容分类:政策法规发布文号:发文日期:2008-03-10劳社字[2004]68号第一条为切实维护建筑业从业农民工合法权益,从源头上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通知》(皖政[2004]51号)、劳动保障部和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2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立全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以下简称支付保障)。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支付保障制度的实施,建设行政主……查看全文>>
附件1福建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建设单位、用工企业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适用本办法。本办法用工企业,是指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用工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劳动合同约定或者根据事实形成的劳动关系,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动报酬。第四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建筑工程分级管理原则,……查看全文>>
律伴网(www.lvban365.net)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本办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二、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企……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和完善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以及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区人民政府(含武汉……查看全文>>
甘肃拟立法支持农民工讨薪申请法援免审经济状况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审经济状况、群众有紧急或者特殊情况时先行进行法律援助、遭遇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也可申请法律援助……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前不久审议了《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草案)》,该草案中诸多规定尽显地方立法之特色。草案中,“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于审查其经济状况可以直接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使《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的国家政策在地方立法中实现法制化、规范化,成为本草案的一大亮点。法援工作急需立法保障甘肃省司法厅厅长王禄维受省政府委托,在常委会上就草案作了说明。他说,截至目前,全省14个市……查看全文>>
襄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襄阳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暂行办法》已经2012年3月16日市人民政府常市长别必雄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襄阳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交通、水利、铁路等建设领域,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查看全文>>
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问题分析时间:2013-09-2912:16作者: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案例。2010年12月,被告某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苏某签订重庆市某工程施工合同,将该工程的人行天桥桩基部分土石方开挖分项工程的施工劳务承包给被告苏某,该合同对承包单价及工期、质量等进行了约定。12月16日,原告伍某到被告苏某承建的该工程从事土石方开挖工作。2011年4月28日,原告与被告苏某结算,被告欠原告人工工资1万元,当日被告苏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了欠款的事由及金额。后原告经多次催收无果,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苏某支付工资并由某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分歧:本案在审理中产生三种意见:第一……查看全文>>
附件1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9〕15号关于印发《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清欠办:现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省清欠办(代)二○○九年六月十一日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清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建设局、招标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附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导农民工通过正常渠道和采取理性方式解决拖欠的工资,打击以讨要农……查看全文>>
附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导农民工通过正常渠道和采取理性方式解决拖欠的工资,打击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恶意逼讨工程款引发群体性事件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要按照“谁拖欠、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并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被拖欠工程款(含劳务工程款)的,应当明示其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第三条对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恶意逼讨工程款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行为,各地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查看全文>>
外来务工人员证明(精选多篇)外来务工人员证明具备哪些条件的外地人员可领榷就业证》。案例:李明是陕西人,今年23岁,原来做过装修工作,现由于自己的耳朵因病失聪,在家乡没有很合适的工作,想到北京找份装修杂工的活,但不知能否领榷就业证》。《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务工管理规定》规定如下: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各项证件、证明材料齐全。怎样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案例:刘海现在西安某物业管理公司从事绿化工作,他想自己去办理《就业证》,但不知该如何去办。《就业证》须由用人单位办理,外来务工人员个人不能办理,程序如下: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局就业管理……查看全文>>
外来务工人员证明具备哪些条件的外地人员可领榷就业证》。案例:李明是陕西人,今年23岁,原来做过装修工作,现由于自己的耳朵因病失聪,在家乡没有很合适的工作,想到北京找份装修杂工的活,但不知能否领榷就业证》。《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务工管理规定》规定如下:(1)年满16周岁(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行业、工种除外);(2)身体健康;(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5)各项证件、证明材料齐全。怎样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案例:刘海现在西安某物业管理公司从事绿化工作,他想自己去办理《就业证》,但不知该如何去办。《就业证》须由用人单位办理,外来务工人员个人不能办理,……查看全文>>
建筑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问题摘要近几年来,随着城镇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农用土地被大范围征用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大批的农村户籍人员涌入城镇。他们在城镇的最底层辛苦工作,最主要是的分布在建筑行业工作,从事最累的工作,却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尤其是参加社会保险问题成了一个令人关注和担忧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社会是否稳定、经济是否发展,更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是否得到保障。因此,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刻不容缓,它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一个急需破解的难题。关键词:建筑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举措一、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概述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打工,成为城镇的外来务工人……查看全文>>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市有关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甬政发〔2007〕10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关于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甬政发〔2010〕106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0〕86号)等文件,制订本细则。一、适用范围和对象(一)本细则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务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含外……查看全文>>
关于报送2012年申报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建工职改〔2012〕8号司属各单位、中国武夷:经研究,拟定今年10月上旬召开2012年度总公司土建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会议。现将有关报送中级技术职务评审材料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中级技术职务应报送的主要评审材料有:1、评审委托函一份;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复印无效)(可在福建建筑人才网,—“建筑职称—相关表格”中下载,下同);3、任现职以来近2个年度专业工作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2010,2011年度,表格下载方式同上)4、《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三十份,统一用a3纸……查看全文>>
2017中级职称评审申报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以下材料请用档案袋装好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3份(原件3份,a3纸型,必须从系统中导出并双面打印)。2.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3.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提交的论文、著作等必须是公开出版的,不含增刊、内刊、会议论文集等。须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xiexiebang.com进行学历信息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模板见附件3图三)。5.现专业技术……查看全文>>
工程技术系列(建筑设计)中级评委会(参评程序)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在2013年6月14日~3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www.xiexiebang.com),点击“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申报系统。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一个专业,并按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个人信息。二、个人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用a4纸打印《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可双面打印),并左侧双钉装订。三、申报人员应按“材料要求”中所列内容,带齐申报材料在2013年7月7日~9日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答辩及评审费用共计240……查看全文>>
各相关教师:2013年教师系列(教师、教育管理研究、学生思政系列、实验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展,请相关教师准备好以下材料并以部门为单位于2013-4-30日前交至人事处(行政楼513),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谢谢合作。个人申报材料目录: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2份,今年起该表一律用a4纸打印)。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3.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4.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文复印件。7……查看全文>>
关于报送2013年度全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时间:2013-05-0618:25:0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点击:342各县(区)职称办、住建局、市各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连职称办[2013]2号)要求,结合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际,现将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材料报送时间凡申报2013年度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材料经各县区职称办、市有关单位职称办审核同意后,请于2013年5月20日到6月10日集中报市城乡建设局政治处,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抓紧布置,认……查看全文>>
武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和完善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以及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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