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03标段)k9+500~k11+500农民工工资保障预案湖南常德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清龙线至龙高路公路路基、桥涵工程(qs-03标段)项目经理部2010年10月27日农民工工资保障预案第一条为了加强佛山市清龙线至龙高路公路路基、桥涵工程-03.......................qs.....标.段项目部的农民工工资兑付监管工作,维护本项目良好的施工环境,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利益,确保在广州举办.................2010....年亚运会、残运会顺利进行,.............确保亚运会期间我……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矿区事业部《关于防范油田外部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人力资源部:农民工工资归口管理部门,监督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农民工工资方面投诉,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建设主体单位:负责监督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查看全文>>
为规范公司承建的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施工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见》,结合公司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实行施工单位全面负责,项目办监督落实,公司督促管理的体系,公司将对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二、公司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根据招标合同文件规定,即每月从施……查看全文>>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制度2009-05-08一、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监察局一科、二科、案件审理科。二、责任人分管副局长、科长、副科长,承办人(主办人a角,协办人b角)。三、承办事项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四、承办事项所需的要件1、承办条件投诉举报当事人需能证明其合法有效身份,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供审验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供存档。2、承办要件投诉人应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其中,投诉文书应载明: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查看全文>>
政务公开投诉受理制度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服务作风,促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保障群众的投诉、举报权利,特制定本办法。一、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坚持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严格管理,违纪必究;(三)谁主管,谁负责。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镇履行公开义务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一)不依法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的;(二)不编制、不提供、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目录的;(三)公开的政务信息不真实的;(四)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的;(五)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查看全文>>
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工作程序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工作程序主要分接访台接受举报投诉、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分流、调查处理、跟踪答复及归档统计等几个阶段。一、接受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转送的来信统一由投诉处理科人员拆封、登记;对于上访的投诉人或咨询人员,先填写《投诉状》或《咨询登记表》。如果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1至5名,并填写《委托书》,所有人员均在委托书中签名。接待人员对于投诉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投诉人补正;对于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监察机构管辖……查看全文>>
高陵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一、在县委、县政府、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维权渠道,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二、接受投诉时,认真填写“投诉登记表”,载明被举报投诉人(单位)的名称、地址;被举报投诉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事实;投诉人姓名、单位、联系地址、电话,耐心解答群众提出问题。三、重大节日和春种、夏收、秋收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负责接待来访及受理举报工作,同时做好群众来访来电记录和电话记录。四、劳动保障监察立案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五、积极处理上级劳动保障部门转办的案件,并按时限上报处理结果。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为……查看全文>>
附件1:常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06〕56号)文件精神,做好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适用对象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从事灵活就业,且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二、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条件(一)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应先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申报就业;(二)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是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人员(即截至2007年底女40周岁以上、男50……查看全文>>
天津市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规范管理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137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津人社局发〔2012〕26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及中、小企业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经认定的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需赡养家庭重大疾病成员和低保家庭失业人员,以及女年满35周岁男年满45周……查看全文>>
湖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劳动保障部等18个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6〕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发〔2006〕4号)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6〕1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下同。以下简称……查看全文>>
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办法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二00九年四月十日)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及时、有效地帮助其实现就业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8]2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一章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第一条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困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问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查看全文>>
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二○○九年四月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8〕2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均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指就业困难人员按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8〕20号文件的规定认定。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6〕4号文件规定的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继续执行……查看全文>>
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行为,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环境,依据机关事业单位有关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网络行为,是指通过互联网络、通信网络等,制作、发布、传播、泄露有关文字、言论、音像或者涉及网络安全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青岛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第二章行为规范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严守政治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通过网络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网络宣传纪律,规范自身网……查看全文>>
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大劳发[2004]54号第一条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辽宁省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与其建立临时聘用关系的人员(含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临时工,以下简称临时聘用人员)均应按照本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时,应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办理临时工计划。第三条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养老……查看全文>>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切实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实施范围和对象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县直各单位、各事业单位中经县政府研究批准,由县级财政安排费用的临时聘用人员;县直机关单位符合公务用车配备规定聘用的驾驶员。二、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岗位绩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四部分组成。(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所聘辅助性岗位的基本职责。岗位分一般性岗位和技术性岗位。一般性岗位临时聘用人……查看全文>>
厦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维护行政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按“五统一”原则实施管理。即:统一产权登记管理、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统一调配使用管理、统一维修养护管理、统一专业化物业管理。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统一管理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纳入统一管理的办公用房包括:市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以及由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依法占有和使用的办公用房、为机关工作服务的业务用房、非经营性……查看全文>>
(2013-06-0917:06:08)第一条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工作人员,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而临时使用,但不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工作人员。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一些临时性、辅助性、服务性、替代性事务工作,确需使用临时工作人员的,由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按照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核定临时用工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编制分为专业技术和工勤两类。专业技术临时用工编制用于专业性、技术型岗位临时工作人员;工勤临时用工编制用于后勤服务岗位临时工作人员。不同类型的临时编制不得混合使用。第四条机关事业……查看全文>>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避免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维护企业市场良好信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65号),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细则》(市劳发[2007]131号)等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施工企业工作要求1、施工企业作为项目部的上级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经常进行督查,必须成立防止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指导并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2、施工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办法和制度。施工企业领导要经常深……查看全文>>
云南丽江机场高速公路招标文件第一卷云南丽江机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承包人用工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云路投发〔2007〕351号)等有关规定和国家、交通部、云南省……查看全文>>
赢了网s.yingle.com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yingle.com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适应范围一、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法律咨询s.yingle.com赢了网s.yingle.com本办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二、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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