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了规范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制定了《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2013年3月6日附件: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将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统筹安排使用的通知》(财建〔201……查看全文>>
第一篇:2015地质灾害目标责任书2015年黄滩国土所地质灾害防治及安全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了切实加强开发区黄滩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防止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做好辖区内住用房屋安全隐患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工作目标确保全年无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内无住用房屋安全和围墙倒塌事故发生。二、工作要求(一)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及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管理基础台帐,在汛前编制完善防灾预案、应急处置预案和隐患点避险预案,全面落实防灾措施。(三)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八……查看全文>>
横山县塔湾镇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二○一二年三月塔湾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为了切实做好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巩固地质灾害防治成果,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由镇长与各村主任及企业单位第一责任人签订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一、责任目标及考核标准(100分)(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25分)1、各村主任(单位第一责任人)为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要对本村、本单位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负总责。2、各村(单位)成立由村主任(单位第一负责人)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确保安全。3、各村(单位)应有地质灾……查看全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9年02月12日成府法〔2009〕7号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建立预防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土地监察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预防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工作应承担的责任及责任追究。第三条(责任划分)市人民政……查看全文>>
国土资发[2005]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近两年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地深入开展以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园区为重点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有效地遏止了一些地方乱征滥占农民集体土地的势头。但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及缴纳有关税费,“以租代征”,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不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干扰了建设用地管理秩序,影响了国家宏……查看全文>>
国土资发[2008]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及有关直属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全面、全程监督管理,促进各项建设用地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利用,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土地督察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监管按照全面监管、全程监督的要求,要切实加强对建设用地的审批、供应、利用和补充耕地、违法用地查处(以下简称“批、供、用、补、查”)等有关情况的动态监管。(一)建设用地审批监……查看全文>>
第一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e8%b5【发布单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文号】国土资电发〔2006〕22号【发布日期】2006-06-14【生效日期】2006-06-14【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事业单位,部机关各司局:最近一个时……查看全文>>
暂行办法》1、分类:城乡规划管理2、名称:《》3、文号:襄樊政发[2010]13号4、内容: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容积率指标的管理工作,维护建设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部22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11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方式取得的,从事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开发等经营性活动的建设用地。第三条经营性……查看全文>>
国土资源网(2011年5月16日11:42)国土资电发〔201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近期,各地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中,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反响强烈。为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关系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1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查看全文>>
1、什么样的项目要做土地复垦方案。这个问题的答案在81号文中已经回答,那就是“凡已经或可能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对土地造成破坏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项目是指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等项目;建设项目是指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均应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对已投产、已建成或正在建设尚未完工生产建设项目,要尽快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新建、改扩建生产建设项目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完成编制工作。生产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复垦义务人应重新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2、土地复垦的定义是什么。88年国务院19号令《土地复垦规定》中定义为。“土地复……查看全文>>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日期】20000807【实施日期】20001101【内容分类】土地管理【文号】【名称】【适用范围】上海市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充分利用闲置的土地建设临时绿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市容景观,并加强临时绿地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闲置的土地具备绿化条件的,可以建设临时绿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设临时绿地:(一)沿城市道路、河道的建设项目依法带征道路规划红线、河道规划蓝线内的土地,尚未实施道路、河道拓建的;(二)属政府依法储备的土地的。闲置的土地原为耕地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管理部门)市绿化管理部……查看全文>>
第一篇:四川省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管理办法(最终)《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四川省范围内,由中央、省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补助经费,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第三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勘查、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项目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查看全文>>
上铁建发„2007‟237号关于发布《上海铁路局软土地基地质核查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合资铁路公司、工程指挥部:为提高铁路软土路基施工质量,确保新建铁路按设计速度投入正常使用,实现路局提出“三个一”精品工程和建设一流客运专线总体目标,根据铁道部有关路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规范和相关建设管理法规、规定,现将《上海铁路局软土地基地质核查管理暂行办法》、《上海铁路局软土路基试桩管理暂行办法》、《上海铁路局软土路基沉降观测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附件:1.上海铁路局软土地基地质核查管理暂行办法—1—2.上海铁路局软土路基试桩管理暂行办法3.上海铁路局软土路基沉降观测管理暂……查看全文>>
一、在本地居住3个月及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施预防接种。二、对本地接种的适龄儿童,应建立预防接种簿,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三、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派出所、乡镇(街道)收集居住3个月及以上的7岁以下流动儿童资料。四、每月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等地方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和预防接种工作。五、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每年新生入学时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无预防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动员,提高流动人口儿童家长的预防……查看全文>>
(国土资发[2009]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近年来,各地围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全面实行先补后占,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发挥规划计划调控作用,统筹安……查看全文>>
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批复》(芜政秘〔2010〕252号),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市市区范围内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调整范围及税额标准(一)一等土地(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5元)1.西起长江边→向东接利民路→向北接弋江路→向西接长江大桥引桥至长江边为第Ⅰ环线,第Ⅰ环线范围内的土地。2.江沿江岸线距岸堤(南起繁昌县与三山区交界处,北至当涂县交界处)1公里范围内的土地(下列二等、三等、四等土地均不含此范围内的土地)。(二)……查看全文>>
为切实加强我乡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进程,保护耕地,加强土地管理,预防地质灾害,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建设布局无序,农户乱占耕地建房,耕地管理失控的状况,达到真正理顺我乡村庄规划和土地管理秩序,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与各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相关责任目标。一、责任目标1、严格按照苦竹乡总体规划(2008—2020)修编和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规划抓好全乡规划管理工作2、严格执行县政府下达我乡8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3、严格控制城挪公路沿线两侧和集镇规划区内农民个人建房,横山公路两侧划为个人建房禁止区。3、凡在苦竹乡规划区建设的单位(企业)或个人必须依法办理“一书两证”,没有办理“一书两证”……查看全文>>
一、主要职能代表县政府办理土地收回、收购、征收等土地储备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置换等交易业务,和管理土地一、二级市场管理。二、服务内容1、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交易;2、土地转让交易;3、土地储备。包括。征收、收回、收购、置换等。三、服务对象土地使用者和咨询者等。四、服务承诺(一)围绕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中心,积极主动做好本中心的各项业务工作,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保障政令畅通。(二)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至上的理念,全力推行“六项服务”、“六个一和六个不让”,为业务对象提供快捷、优质服务。第二篇:塘沽区土地储备开发服务中心塘沽区土地储备开发服务中心塘沽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是受塘……查看全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编制单位:技术科编制时间:2016.6.6一、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目的:矿井地质灾害是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地面、井下依然存在隐蔽致灾的因素,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隐蔽致灾因素的存在,在井田范围及矿井周边区域内客观存在,但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直接辨识,导致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给采掘活动带来安全隐患的地质构造、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含(导)水体、采空区以及煤层自燃倾向等地质因素,有可能造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灾害,因此必须对煤矿隐蔽地质灾害因素进行调查,对不能确定的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物探、钻探等安全措施进行探查,确保安全生产。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查看全文>>
《》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八年三月十九日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各类工程管线的规划管理,合理规划与开发城市地下和地上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管线,是指给水、排水(雨水、污水)、电力、路灯照明、燃气、热力、通信、有线电视、交通信号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第三条在宿迁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工程管线规划建设的,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宿迁市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负责工程管线的规划管理工作。第五条各类管线的走向、位置、埋深应当综合规划,并按照下列原则实施:(一)沿道路建设管线,走向应平行于规划道路中心线,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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