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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程序及要件(一)初始登记1.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出让、划拨)。(1)应提交以下资料:①土地登记申请书;②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③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④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分别交《营业执照》和《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与原件核实);⑤地上附着物的权属证明、原土地权利证书或者土地权利来源证明及相关批准文书;⑥地籍调查表、宗地界址点图,权属界线认定书;⑦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书和规划红线图;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凭证;⑨土地评估报告。(2)审核的主要内容:①申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②权属审核。来源是否合法,……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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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管理所关于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情况汇报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对促进农村土地合理合法利用、明确土地产权关系、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自2009年启动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以来,在市局、分局的正确领导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宁远国土所始终把农村“三证”登记发证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护土地资源的重要举措,现将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金川区宁远堡镇镇域面积1402平方公里,辖14个行政村、102个村民小组,现有人口8077户2.8万人,耕地6.7万亩,人均2.4亩,基本农田6万亩,保护率89.56%,人口多、荒滩多、山多、耕……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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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登记发证的依据:土地人申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的确权登记并颁发证书的行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3、《土地登记办法》二、土地登记发证的程序土地登记发证需要经过土地权利……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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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提交的资料一、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局提供)。二、申请人为单位的: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地籍调查需提供指界委托书原件及指界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共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三、办理以下登记事项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分别提交下列资料:、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办理转让批复、登记:1、转让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2、持已变更的房产证及共有权证原件提交复印件。3、分割转让的提供建筑总面积(房屋测绘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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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如何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居民房屋建好后由乡国土资源管理所到实地量算后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提交建房通知书或其它批准资料,在土地登记申请书上签字、按手印,并缴纳20.00元/本工本费、5.00元/本印花税;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居民房屋建好后向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发证的书面申请,并且带齐此宗国有土地取得的有效证明材料、缴款单据、户主有效证件。经乡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到实地量算后,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权属资料复印件存入地籍档案,地籍调查必须准确无误,签字按手印,并缴纳20.00元/本工本费、5.00元/本印花税、30.00元/宗以下的测绘费、0.10元/……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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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发字[2013]5号关于给予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申请县国土资源局:山东省友发水产有限公司为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并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本公司始建于1997年,注册资金5000万元,专业从事海水育苗与养殖、卤虫卵加工及出口贸易,并与海盐生产、生态化工相结合发展环境友好型的海水综合利用产业。本公司在2005年买断了无棣县第二盐场(总土地面积约7万亩,使用期50年),根据棣发[2004]18号《关于振兴盐业经济打造“中国海盐”(盐化工)基地的意见》和棣发[2006]7号《关于对棣纪要[2005]6号沿海土地出让问题的补充意见》,县里以优惠政策鼓励土地使用者办理土地出让,当时我公司办理了2万亩的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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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促进教育科学的发展和繁荣,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教育学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教育重大决策服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服务,全面发展和繁荣教育科学。第三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面向全国,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保证重……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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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促进教育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依据《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1‟54号)的有关规定和全省教育科学研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理相结合,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开拓创……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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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对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促进教育科学的发展和繁荣,依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我省教育科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三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必须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科研方针,为教育重大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服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全面发展和繁荣教育科学。第四条。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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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8月1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提高规划课题的研究水平和研究效益,促进教育科学的繁荣和发展,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吉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教育重大决策服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第三条……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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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土地规划机构管理和执业行为,提高土地规划工作水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和中国土地学会《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从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耕地保护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生态建设规划、土地整治工程规划以及其他土地专项规划编制、设计、论证、咨询等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土地规划机构),均可自愿参加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进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需要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或咨询相关业务的单位,可优……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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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土地规划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规划机构管理,规范土地规划机构从业行为,提高土地规划工作水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文件)、中国土地学会《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土地规划机构实行申请登记制度,未经登记的单位不得从事土地规划相关业务。第三条土地规划机构实行年度检查制度(以下简称年检)。第四条土地规划机构实行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第五条陕西省土地学会秘书处负责全省土地规划机构的登记管理日常工作。第二章申请登记……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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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日期】2003/04/29【颁布单位】湘建规[2003]13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规划设计单位”)的管理,规范城乡规划设计工作,确保城乡规划设计质量,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八十四号令)和《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申请规划设计资质,实施对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从事规划设计的单位,必须取得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才能开展规划设计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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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土地规划机构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规划机构资质管理,提高土地规划编制水平,根据《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选推荐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学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从事土地规划及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达到《评选推荐管理办法》以及本办法标准的,均可申请土地规划机构资质。土地规划及相关业务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耕地保护规划、土地生态建设规划、土地整治工程规划以及其他土地专项规划的编制、设计、论证、咨询等。第三条土地规划机构资质管理,遵循自愿申报、分级管理的原则。第四条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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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请详细看完所有重点有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规划机构管理,规范土地规划机构从业行为,提高土地规划工作水平,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国土地学会《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土地学发办字[2012]11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做好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6]17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湖南省行政辖区内从事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耕地保护规划、土地生态建设规划、土地整治工程规划以及其他土地专项规划编制、设计、评估、论证、咨询等业务的机构,均需……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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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利用和保护第三章国家建设用地第四章乡(镇)村建设用地第五章奖惩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一切土地依法属于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国家建设所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用地单位只有使用权。农村居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饲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四条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要全面规划,加强管理,切实保护、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坚决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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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必须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全面规划,加强管理,开发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的行为。必须切实保障粮食生产用地。各类非农业建设要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土地管理法和本办法实施的组织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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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度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定和变更,土地调查、登记和统计,土地规划、保护、利用和监督,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交易、土地用途改变以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的处理,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对所辖乡(镇)土地施行垂直管理。第二章土地登记第四……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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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示,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土地的保护、整治、开发、利用和管理,均应遵守本实施办法。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第四条县(含县级市,下同)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资源、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设区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所辖区设立派出机构,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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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999年11月25日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城乡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实施“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面规划,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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