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二0一二年三月八日1一、土地总登记(一)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四)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五)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七)土地总登记发布的通告;(八)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文件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2二、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1、单位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2、用地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延安市土地登记指界委托书、指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4、土地权属来源……查看全文>>
房屋权属登记提交资料一、房屋所有权登记提交资料(一)、房屋初始登记提交资料1、个人申请房屋初始登记需提交的资料(个人建房)(1)、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2)、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房屋平面图;(5)、委托代理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7)、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2、单位申请房屋初始登记需提交的资料(开发商办理“大证”)(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2)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5)房屋平面图;(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查看全文>>
一、适用范围(一)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包括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包括私人住宅用地、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的建设用地设定登记。2、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包括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包括转让、赠与、交换、继承、错漏、更名等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2、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包括转让、更名、分割、改变用途、调整用地位置等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三)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登记。二、登记发证应提交的资料(一)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应提交的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调查、审批表》(一式二份)……查看全文>>
1、出让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1)土地登记申请书一套(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出让土地使用范围图(原件)(4)出让金缴费发票(复印件)(5)项目批文(复印件)(6)现势性地籍图(7)单位法人登记证及代码证(复印件)(8)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9)契税发票(复印件)(10)委托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转让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1)土地登记申请书一套(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原件)(3)出让土地使用范围图(转让)(原件)(4)转让协议书(复印件)(5)转让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6)项目批文(复印件)(7)现势性地籍图(8)单位法人登……查看全文>>
售楼部管理规章制度为了实现售楼部现场人员及服务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纪律方面:1.凡售楼部人员必须按照售楼部的要求按时到岗2.员工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无故推脱;3.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嬉戏、追逐、打闹,以及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4.凡售楼部人员不得在公开场合与同事发生争执;5.在工作期间员工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员工外出须经领导同意后离开;员工未经同意外出按旷工处理;6.在售楼中心不得吃有异味的食物二、卫生方面:1.售楼部按照具体情况指定《卫生值日表》,划分卫生区域;2.个人随时维护自己区域的卫生;3.随时注意保持洽谈桌椅、模型展台、销售控台的整洁……查看全文>>
目录第一章概述...................................................11.1编制说明.............................................................................................................................11.2编制依据.....................................................................................................……查看全文>>
房地产开发项目临时售楼处规划审查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房地产开发项目临时售楼处规划审查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房地产开发项目临时售楼处规划审查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青羊分局3、办理窗口:青羊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窗口4、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6、窗口电话:869270987、投诉电话:86263849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四十三条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青羊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查看全文>>
2016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保证书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保证书平阴县国土资源局:本人(单位)因需要,需使用位于镇(办事处)村小组的地,面积m2(亩),为了规范使用该用地,明确我(单位)依法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我(单位)特此签订保证书,保证履行以下几项义务:1.该土地只用于,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按现状的m2(亩)范围使用,不超占使用面积。2、不污染环境,不影响周边土地的种植条件,自行处理好周边关系。3.使用期限届满如不再申请续期,将自行恢复土地原状并恢复耕种,逾期未恢复的由国土资源管理局依法处罚。4.同意缴交复垦保证金人民币元给贵局作恢复土地原貌押金,届时如不履行恢复土地原貌……查看全文>>
国土资源系统个人工作总结在2011年度来临之际,回顾过去一年,在市局领导的关怀下,在中心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同事们的悉心帮助和支持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我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就自身的思想、理论和工作情况,总结在思想上,通过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深刻学习,使我的思想统一到了中央强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的要求上来了,始终把依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出发点。在理论上,通过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加强了自身依法行政的认识;通过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的贯彻,进一步树立了规范土地审批、集约……查看全文>>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所(矿管所)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土资源所(矿管所)的职责第三章国土资源所(矿管所)建设的基本内容第四章执法巡查责任第五章经费第六章奖惩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土资源所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24号)文件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5]24号)文件和省国土资源厅对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的要求,结合平顶山市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层国土资源所是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各县(市……查看全文>>
滦平县国土资源局基层所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发基层干部工作主动性,进一步规范基层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市局、县委关于干部考核工作有关规定,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层所和基层工作人员考核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求实,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强化日常考核原则,坚持以综合考核为依据,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局8个基层所和基层所在职人员。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对基层所考核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业务职能、内部管理和精神风貌、日常考核、梯度指标、表彰奖励、局领导班子评价六部分。第五条实行“基础分(百分制)+梯度指标+动态加减分”的计……查看全文>>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所(矿管所)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土资源所(矿管所)的职责第三章国土资源所(矿管所)建设的基本内容第四章执法巡查责任第五章经费第六章奖惩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土资源所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24号)文件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5]24号)文件和省国土资源厅对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的要求,结合平顶山市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层国土资源所是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各县(市……查看全文>>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国土资源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各分局管理的职能作用,更好地管理好国土资源所,使国土资源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新形势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局国土资源管理实际情况,按地域管理原则,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直属分局、国土资源所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三条直属分局、国土资源所的机构设置、撤销、更名和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核定、经费来源渠道等,由市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报市编委审批。直属分局、国土资源所人员实行计划编制控制,调进、调出人员由市局党组讨论决定。分局内部……查看全文>>
北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报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编制与审批,保障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北海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局部调整,应遵守本规定。在镇规划区范围内,需上报市政府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局部调整,应遵守本规定。无需上报市政府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局部调整参照本规定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以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单元为调整方案编制单元。调整的各管理单元用地范围总……查看全文>>
北政发〔2015〕20号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北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暂行规定》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7月2日北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编制与审批,保障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北海市城市规划区……查看全文>>
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西安市规划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编制管理,提高控规审查审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西安市规划局审查、审批(报批)应由本局审查审批(报批)的中心城和规划区范围内重要地区控规或其局部调整,适用本规定。市域其他地区的控规审查审批,由区(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此规定进行管理。第三条控规审批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控规(含大纲图则和详细图则两种形式,下同)的审查和审批(或报批),控规局部调整的审查和审批(……查看全文>>
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规范控规调整的技术管理,提高控规调整的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技术管理规定。第二条经西安市规划局或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中心城及规划区范围内重要地区控规的调整,应遵守本规定。规划区范围内经西安市规划局批准的其他地区控规的调整,由市规划局授权区(县)规划局原则上按照本规定执行。市域其它控规的调整,可参照执行。第三条申请调整控规的主体,必须是控规所涉土地业主或区(县)级以上(含区县……查看全文>>
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审查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一、为提高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效率,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调整行为,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查审批质量,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等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规定。二、凡涉及西安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控规局部调整,均应遵守本手册。三、所有的控规局部调整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专业专项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提出的发展原则和重要理念。并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办理。第二章控制性……查看全文>>
附件3: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城镇建设工程(包括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工程),应按照本办法实施竣工规划核实。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核实)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件、附图和相关的政策、规范为依据,对已竣工待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复核和确认的行政行为。第四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查看全文>>
索引号f1482011002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信息名称长春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操作办法(试行)公开日期2011-06-16长春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操作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长春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均按照本办法办理竣工规划核实。法规监察处、开发区规划处按照职责权限做好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现场踏查、向局例会汇报和办理工作。各城区规划分局(开发区规划局)负责本辖区内乡村村民建设住宅竣工规划核实工作。第三条建设工程具备……查看全文>>
联系客服
公文交流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