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考评制度。二、考评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价格法律、法规为指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从加强全市物价工作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价格行政执法责任考评制度,正确评价和合理使用行政执法人员,激发行政执法人员奋发进取,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把我局真正建成"忠于职守、精通业务、秉公执法、文明服务"的行政执法机关。三、考评的组织机构成立局考评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考评组长,局党组成员和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由综合科负责承办考评具体事务。四、考评的对象本局承担价格行政执法职能的有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五、……查看全文>>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三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所称物价部门制定价格,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包括调整,下同)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有关受理申请、调查论证(听证)、审议审批、公告执行、跟踪调查和定期审价等公务活动。政府其他部门依据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按照国家计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执行。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查看全文>>
一、主要职能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二、岗位职责*区监察局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理信访室、执法监察室4个职能科室。(一)局内各职能科室1、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的有关工作;起草和审核工作……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决策部署,妥善做好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证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按照《徐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我区现行相关配套文件,并结合我区棚户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拆迁安置工作。第三条*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棚改办)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的组织、推进和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第四条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采取异地定销安置房安置、就地安置房安置和货币补偿安置三种方式,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第五条被拆迁人选择异地定销安置房安置的,按照《*区棚户区异地定销安置房建设管……查看全文>>
为加快我区棚户区改造步伐,本着最大限度照顾棚户区内困难群众的精神,根据《*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一、认定机构棚户区改造特困户(以下简称特困户)的认定工作,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棚改办)牵头,成立由区公安、民政、残联、房管、卫生、监察等部门和辖区办事处、*镇政府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小组,共同负责认定与补偿工作。二、认定的原则及标准(一)特困户的认定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特困户的认定工作及有关优惠政策的适用,仅限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三)特困户的认定条件。1、特困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为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2)没有住房或每……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或者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是指对作出违法、不当的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行为(以下简称行政执法行为),或者未履行法定职……查看全文>>
为正确行使经贸局行政执法职能,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投诉受理部门:受理部门:经贸局经济法规科地址:*联系电话:*二、投诉管理范围:1、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经贸局机关(含下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中涉及依法行政、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工作质量等方面的投诉。2、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事项,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的,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定、命令,盲目决策的投诉。3、不认真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职责不清,相互扯皮、推诿,办事效率低下以及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给行政管……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地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4〕93号)执行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雨花台区、栖霞区(以下简称“江南八区”)范围内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上原建于集体土地上房屋被拆迁的,以及撤组后原宅基地上依法翻建或改建的房屋被拆迁的,不论被拆迁人是否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均适用本办法。临时使用土地涉及农民房……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查看全文>>
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制定本意见。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涉及的房地产估价活动,适用本意见。第三条本意见所称城市房屋拆迁估价(以下简称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附属物是指与房屋主体建筑有关的附属建筑或构筑物。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控制人口密度的原则,在规定的拆迁范围内进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下同)。本办法所称城市房屋拆迁单位(以下简称房……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秩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在贵州省贵阳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国法函〔2001〕134号文)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应当遵守本办法。前款所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包括:(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四)行使市政管理……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给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实施房屋拆迁,并需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拆迁人须对被拆迁人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须按规定的期限搬迁。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主管全市房屋拆迁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所辖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但云岩区、南明区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拆迁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拆迁管理第五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公布下列事项:(一)拆迁管理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职……查看全文>>
住建局是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相信在住建局工作的人员都曾有过不知道怎么写个人工作总结的苦恼吧。为此第一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住建局个人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篇一今年,根据分工,我负责房地产业、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策应扶持、城建档案和机关事务工作,分管市房管处、城建档案管理处(城建档案馆)、建设信息中心,协助分管办公室。联系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业协会、物业协会。现将本年度勤政廉政情况汇报如下。一、以德为本,增强自身修养做事先做人,做人必须先立德。一年来,坚持以德为本,把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政治品德四德建设放在首位,始终把修身立德当成一种价值追求,一种品性锤炼,严格要……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营口市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旅游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旅游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是指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条件,取得了营口市行政执法证,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代表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市场、旅游经营者及旅游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工作人员。第三条执法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对旅游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依法查处旅游违法案件;(三)依法对违反旅游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四)接受旅游投诉,做出处理决定;(五)履行旅游法律法规及规章赋……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查看全文>>
1今年新领导班子基本确定以后,我公司在各种困难局面前,紧紧围绕加快公司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从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入手,用与时俱进的新思想、新观念、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活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以下是今年的工作总结。一、注重加强思想建设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所带来的经营压力,内债外债的资金压力,企业经济运行质量低下所表现的内部管理压力,以及职工思想和情绪不稳定所带来的压力,都对领导班子在思想观念、精神状态、领导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考验。为此,公司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努力建设一个高素质、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考验的领导集体入手,狠抓了学习……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障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是指供水经营者通过拦、蓄、引、提等水利工程设施销售给用户的天然水价格。第四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供水生产成本是指正常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工资、直接材料费、其它直接支出以及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水资源费等制造费用。供水生产费用是指为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合理销售……查看全文>>
城管年终工作总结1一年来,在乾潭城管中队长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全体城管协管员上下齐心、团结一致、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克服种种困难,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时刻谨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牢记党在心目中的位子是多么的崇高,不忘党的教育和教诲,在领导的支持和同志的配合下,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个人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思想政治修养。到分队工作以来,认真遵守分队的工作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在工作中能够认真学习各种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路线、方针……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秩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优化执法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临沭县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临沭县城市规划区范围。第三条临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县政府主管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行使下列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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