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体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及“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加强公司对工地试验室的监督,规范工地试验室的管理,确保工地试验室真实有效地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实际情况,湛江市公路工程质量监测站(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公司根据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需要,在工程现场设置的临时试验室(如业主中心试验室、驻地监理试验室等)。工地试验室除了遵守本办法外,还应遵守公司及国家、行业部门的有关规定。三、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查看全文>>
为贯彻落实“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国家重大战略,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打造创业创新引擎,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国家发改革委员会印发的《2016年度专项建设债券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专项建设债券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精神,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二批专项建设债券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专家解读:1、无抵押低息大额贷款如何申请。答:是通过企业要做的项目,来申请专项建设债券基金;2、专项建设债券基金是怎么回事。答:专项建设债券基金是国家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设立的,属于国家政策性引导基金类别的扶持方式,……查看全文>>
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范围和工作要求一棚户区改造等民生改善建设(一)棚户区改造(请在下面列出具体项目,下同)1项目12项目2…………(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实训设施(四)“宽带乡村”和中小城市(县)基础网络完善工程(五)城区老工业区及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六)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包括流域综合治理)(七)体育设施建设二重大水利工程等三农建设(八)重大水利工程等(九)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十一)江河治理和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十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十三)易地扶贫搬迁三轨道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四)城市轨道交通-1过剩产能、不形成重复建设……查看全文>>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建设基金申报要求为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建设基金安排工作,请你们在按照我委专项建设基金统一要求推进相关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严格项目审核,做好材料组织和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项目储备。为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请你委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将相关要求传达至有关市县,加快项目梳理和储备,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二、支持项目类型。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建设基金支持的项目类别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城镇垃圾处理、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水源地治理等工程。其中,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的支持内容主……查看全文>>
附件3:xxx方向重庆市xx公司xxx项目单行材料一、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和总投资构成及完成投资情况项目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设周期为201x年至201x年。主要建设内容(购置xx设备、建设xx生产线),建成后可实现xxx产品产能xxx/年。项目计划总投资xx亿元,资本金xx亿元,拟银行借款xx亿元,已完成投资xx亿元。二、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于20xx年x月经xx市xx核准/备案,环评经xx环保局批复/审核通过,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模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均已取得,项目于20xx年x月开建或计划20xx年x月开建。三、投资主体和资本金构成、到位及缺口情况项目由xxx公……查看全文>>
【发布单位】82204【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1-09-23【生效日期】1991-09-2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贵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1991年6月29日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991年9月23日贵州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第三章建设第四章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查看全文>>
保定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园林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城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区(以下统称“城镇”)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城市园林绿化实行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统一规划、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专业绿化和社会绿化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保定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管理局为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查看全文>>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3号《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28日省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代省长张庆伟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园林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城市园林绿化实行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统一规划、因地制宜,政府主导……查看全文>>
兰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发布日期:1989-11-28生效日期:1989-11-28发布部门:甘肃省发布文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保护与管理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市城市规划区和城镇的各项绿化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第三条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其基本任务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提高绿化水平,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环境,美化城市。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园林绿地,主要包括以下五类:(一……查看全文>>
柘城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提高城市绿化工作水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根据城市绿化规划,通过专业绿化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现国家规定的各项城市绿化指标。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科研设计工作。推广城市绿化新技术、新成果,发展垂直绿化、屋顶、桥体绿化,讲究植物配置。第四条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全县城乡绿化工作,县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城市规……查看全文>>
聊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第五条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被……查看全文>>
庐江县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县城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的房屋拆迁,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第四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全县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政府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第二章拆迁管理第五条申请拆迁……查看全文>>
镇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9年修)(市政府第20号令发布,根据镇政发〔2004〕32号、镇政发〔2004〕78号、镇政发〔2007〕85号、镇政规发〔2009〕2号通知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臵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臵,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查看全文>>
镇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0号令发布,根据镇政发〔2004〕32号、镇政发〔2004〕78号、镇政发〔2007〕85号、镇政规发〔2009〕2号通知修正2009年9月7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城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含构筑物、附属物,下同),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第四条镇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主要管部门。镇江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受市建设……查看全文>>
港口码头管理制度汇编港口码头管理制度汇编(公司安全管理)二。一一年十月一日目录前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与考核办法机械司机一般安全守则装卸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预案港口大型机械防风防台应急预案用电安全应急预案前言本《管理制度汇编(公司安全管理篇)》中“集团公司”指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指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本《管理制度汇编(公司安全管理篇)》编制:马能,审核:王正福,批准:徐文。解释权归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考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将修订内容以文件修订单形式下发到各部门。安全生产责……查看全文>>
我来说一下袋装砂棱体的形成过程。进行扫海和定位工作----铺设软体排(缝制软体排)-----第一级袋装砂内外棱体施工-----第一级堤心砂吹填-----第二级袋装砂内外棱体施工------第二级堤心砂填筑-----堤顶袋装砂充灌-----削坡(小袋砂植坡同时进行)-----堤顶和坡面无纺布反滤层铺设-----袋装碎石反滤层铺设-----山皮石路面-----抛石垫层(护坡)施工-----抛石护底-----表面理砌(块石灌砌)-----镇脚块安装------栅栏板(四角空心块)安装-----防浪墙浇筑(招投标过程省略)地质勘探预可工可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然后就是从下到上的开干了我来补充一些吧。首先是……查看全文>>
江门市港口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程序指引(交通部分)来源:时间:10.02.11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2007年第5号令)《关于发布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交通部公告第5号2004年)《关于印发广东省港口岸线管理办事指南的通知》(粤交办字【2005】586号)《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二、项目建设管理权限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和经交通运输部审批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查看全文>>
泰兴市码头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为了规范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码头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办法》、《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凡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码头建设项目时,必须符合下列程序和条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一、码头建设项目前置审查事项1、水务局负责码头工程建设项目审查确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码头及设施,建设单位在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前,必须先经水务部门审查……查看全文>>
一、责任单位株洲市地方海事局(港政运政科)二、责任人实施科长负责制下的岗位分工,科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对本科室内工作负全责,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职责。其责任人为主管副局长、科长、承办人。三、权力行使依据《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四、工作责任范围具体负责株洲市辖区内进行港口区域外的码头建设审批管理工作。五、办理条件1、制定了港口区域以外的港口规划;2、码头的建设必须与港口规划相符合;3、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和环境保护的要求;4、对涉及火灾、爆炸和毒害等危险性作业场所需经过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的审批;5、兴建码头相关的工程已获得有关部门(发改委、国土、环保、航道、水利、海事等……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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