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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黔东南州农村公安派出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道路是指允许机动车辆通行的达到规定等级道路的公路和街道。第三条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管理和维护县乡道路交通秩序,处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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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实施行政管理,防止行政过错和行为失范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问责,是指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的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发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伪作为等行政过错,或者损害行政相对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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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效能问责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市机关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和《区领导干部作风问责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效能问责主要是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作风不正,纪律不严,形象不良,损害公共利益、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进行问责追究。第三条效能问责坚持从严执政、规范行为、严格要求……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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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农组„2010‟8号关于印发《x城区农林局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x城区农林局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漯河市x城区农林局委员会二○一○年四月三十日x城区农林局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责任体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是指:(一)二级单位班子成员;(二)局机关各股室正、副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问责,是指对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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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暂行办法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卫医管发〔20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部属(管)医院: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规范处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在贯彻实施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我部医疗服务监管司。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规范处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以下简称告诫谈话)的对象是……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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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告诫与问责暂行办法》(湖政发〔2004〕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因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事故隐患突出的乡镇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有关职能部门和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二、道……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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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路沿线非公路交通标志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公路沿线非公路交通标志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一年一月五日山西省公路沿线非公路交通标志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沿线非公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确保我省国省道公路(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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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速公路、公路用地、高速公路附属设施上及红线控制区内广告设置的管理,促进高速公路广告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最大限度的发挥福建省高速公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福建省公路沿线非公路交通标志牌设置与规范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及其附属设施、两侧建筑红线控制区范围内进行高速公路的广告牌规划、设置、审批和管理等事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在高速公路、公路用地、高速公路附属设施上和红线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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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12〕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温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13日温州市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温州市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管理,优化公路通行环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以及《道……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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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甘肃省【发布文号】甘肃省人民政府令2013年第103号【发布日期】2013-09-22【生效日期】2014-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已经2013年9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长刘伟平2013年9月22日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的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及利用公路设施设置非公路标志牌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非公路标志牌是指除符合……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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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城区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畅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范围内城市道路的临时占用、挖掘管理。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是指本市市区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规划红线范围内已征用的建设用地、道路分隔带等及其附属设施。本办法所称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是指在短期内利用城市道路堆料、施工作业、围墙或围档、搭建临时建(构)筑物,设置停车场、存车处、电话亭、报刊亭……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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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城区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畅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范围内城市道路的临时占用、挖掘管理。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是指本市市区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规划红线范围内已征用的建设用地、道路分隔带等及其附属设施。本办法所称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是指在短期内利用城市道路堆料、施工作业、围墙或围档、搭建临时建(构)筑物,设置停车场、存车处、电话亭、报刊亭……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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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许可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科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科长、分管局长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二十三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黑政发【2003】22号)(四)《黑龙江省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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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13年2月)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管理,规范城市道路挖掘行为,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发挥城市市政设施功能,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36-2006)》和《吉首市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一)本市市区范围内城市道路挖掘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应遵守本办法。城市道路是指吉首市建成区内的道路、桥涵设施(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广场、街头空地、管线走廊、安全通道、路肩、护栏、街路标牌、道路建设用地、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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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规范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行为,保护市政设施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吉首市市区范围内已交付使用城市道路的临时占用、挖掘行为的管理。本办法所称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是指在短期内利用城市道路堆料、施工作业、搭建临时建(构)筑物,设置停车场、存车处、电话亭等影响道路功能的行为。本办法所称挖掘城市道路,是指因工程建设及其施工需要破损路面,影响道路功能的行为。按城市道路建设计划进行改建、扩建、养护和维修造成城市道路的占用、挖掘行……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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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营造安全、舒适、优美、安静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优良的品德和良好的作风,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生公寓是指学校的各类学生住宿建筑物,其所有权属于学校。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应当服从学校管理。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条学生公寓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卫处及各学院共同配合,实施综合管理。具体分工如下:1.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学生公寓的统筹管理,具体职责有:参与制定学生公寓建设规划;负责统筹学生公寓使用规划;负责学生公寓……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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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西交校教[2011]2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实习是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教学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适应教学改革的深化,更好地发挥实习经费的使用效益,规范教学实习经费使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根据国家财政拨款和我校财力情况,学校每年按照预算将实习经费划拨教务处,教务处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且专款专用的方式对实习经费进行统筹管理。各学院应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精神,在安排学生实习时,应贯彻“就近就地”的原则,在保证完成实习任务的前提下,能在校内实习的,不到校外实习;能在本地实习的,不去外地实……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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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往来借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往来借款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的安全与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往来借款”是指公务卡支付范畴之外的零星现金借款及各类转账借款,主要包括购买设备、材料、资料等的预付款;零星基建、大修项目的预付款;学生实习借款;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借款。对应会计科目主要指“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第三条学校往来借款坚持预算控制、公款公用、专款专用、及时清理的原则,即借款需有资金来源,不得无预算借款或超预算借款;往来借款只……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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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保障校园交通安全有序,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以及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西南交通大学校园道路上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校园交通管理,遵循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第四条单位和个人依法参与校园道路交通活动受法律保护,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劝阻、举报的权利。第二章部门职责……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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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实施《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05]470号)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局、委)港航管理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发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各港口管理机构应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对《办法》的宣传,顺利做好港口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为实施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交工验收《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港口工程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对该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港口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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