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发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护经费,规范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自治区《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小型水利工程确权是指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的确认、确定过程。第三条在容县区域内实施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发证的适用本办法。第二章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发证原则第四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本县实际情况,小型水利工程按以下原则确权划界:(一)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只是对该水利工程地面建筑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进行确……查看全文>>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确权发证工作,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水建管„2013‟169号)、《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水建管„2014‟69号)、《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小型水利工程确权是指对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确定。第三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实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确权发证的,适用本办法。第四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国有(集体)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包括发改部门、财政部门、扶贫部门等所建设并已投入使用的小型水利工程,具体确权范围如下:(一)小型水库。……查看全文>>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掌握河长制工作动态,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包括专报信息、通报信息、政务简报信息、网络平台信息和工作报告。第三条信息报送要求(一)及时高效。第一时间反映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做到重要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二)准确精炼。文字表述应简明扼要、概括性强,内容要有理有据,有关数据应认真核实。(三)真实可靠。所报信息应实事求是,做到成绩不浮夸,问题不隐瞒。第二章专报信息第四条专报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市……查看全文>>
河长制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村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河长、副河长负责指导、组织本行政区域河流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督导、调度。(一)河长职责河长是其责任河流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责任河流的治理负责,担负治、管、保“三位一体”职责,履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等职能。其中村级河长应更加突出管、保责任。(二)副河长职责1、负责提出公示牌安装计划,并组织安装。2、负责组织河流开展水质、污染源、截污纳管、防洪排涝、违章情况、沿河绿化等的现状调查,为编制“一河(湖)一策”提供依据。3、负责提出年度工作初步计划和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副河长应依据“一河(湖)一策”结合河……查看全文>>
乡河长制管理制度为切实改善我辖区水环境质量,实现“青山绿水”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乡目标,在不断加大治理工程投入的同时,也需要有健全有效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作为工作保障,根据《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乡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绿色发展,通过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改善全乡河道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河道整治力度,为全乡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群众创造出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二、目标任务(一)认真落实全乡河道“河长制”管理制度。(二)年底前全乡……查看全文>>
永昌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为确保我镇“河长制”目标任务的落实,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现根据凉州区河长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各村河长二、考核内容“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制度机制、“河长制”工作督考、“河长制”基础工作等指标,并分别细化赋分。三、考核方式“河长制”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由镇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镇河长办负责联系沟通,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四、考核评分“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70%+年度综……查看全文>>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制定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乡级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乡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等制度。一、兴和朝鲜族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办公会议制度因总河长会议与兴和朝鲜族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办公室会议参加人员以及内容形式相同,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的要求,合并为领导小组会议。第一条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出席人员。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其他参会成员。第二条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适时召开。会议议题和时间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乡级河长制办公室筹备。第三条会议主要事项:安排部署全……查看全文>>
水利部关于修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水利部决定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修改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中所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和申请人同意注册证明文件(已在其他单位注册的,还需提供原注册单位同意变更注册的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以及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二、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监理单位被吊销资质等级证书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被降低资质等级的,两年内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受到其他行政处罚,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被计入不良行为档案,或者在审计、监察、稽察、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查看全文>>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40号)《水利部关于修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陈雷二0一0年五月十四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29号公布根据2010年5月14日《水利部关于修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查看全文>>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文发布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1目录总则管理体制及职责建设程序实行“三项制度”改革其他管理制度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查看全文>>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06年11月9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30号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查看全文>>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11月9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部长汪恕诚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查看全文>>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查看全文>>
【发布单位】水利部【发布文号】水办[2005]480号【发布日期】2005-11-01【生效日期】2005-12-1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查看全文>>
关于印发的通知水利部文件水办〔2008〕366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现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附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二00八年九月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和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为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档案验收工作行为,统一档案验收标准,确保档案验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和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为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档案验收工作行为,统一档案验收标准,确保档案验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验收是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第三条档案验收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见附件,以下简称《评分标准》)对项目档案管理及档案质量进行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验收结果分为3个等级:总分达到或超过90分的,为优良;达到70—89……查看全文>>
《水利部中央级预算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说明近年来,随着财政支出管理领域改革的逐步深入,项目支出预算科学化精细化及项目绩效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进一步加强水利部中央级预算项目(以下简称“预算项目”)编制、执行、验收全过程管理,规范预算项目验收管理工作,显得十分重要。一、《办法》制定的背景2007年,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并逐级报送财政部。部财务经济司2006年制定印发的《水利部中央级重大预算项目验收管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验收指南》),明确对项目总投资利用财政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预算项目由水利部组织开展验收。部直属单……查看全文>>
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10月8日颁布一、总则第一条为使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是指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根据水利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由水利部安排实施的研究水利发展重大科学技术问题、水利工程关键技术问题的科技项目。第三条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的管理原则是,实行立项审查制、大型项目招标投标制、专家评估制、合同管理制。二、项目组织第四条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以下简称国科司)是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全过程管理。水利部规划计划司作为计划下达部门,负责计划的审核报批和对计划执行的监督管理。水利……查看全文>>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政策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政法[2010]393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为加强和规范水利政策研究工作,提高水利政策研究成果质量和经费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政策研究对水利发展和改革的支撑作用,我部制定了《水利部政策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水利部政策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二○一○年十月九日水利部政策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政策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和经费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政策研究成果对水利发展和改革的支撑作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列入水利政策研究与制度建设项目规划(以下简称政研项目规划),并由财政预算安……查看全文>>
水利部政策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水利部政策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政策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和经费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政策研究成果对水利发展和改革的支撑作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列入水利政策研究与制度建设项目规划(以下简称政研项目规划),并由财政预算安排经费的水利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政研项目)。其中,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管理按照《水利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第三条政策研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三)联系实际、重在应用;(四)注重前瞻性和创新性。第四条政策法规司负责水利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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