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楼镇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规范执行《王凤楼镇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园)长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签定以下目标责任书:一、校车车辆要求。校车是指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接送学生的专用车必须按规定喷涂统一的标识;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查看全文>>
王凤楼镇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全面贯彻落实平原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持我镇小学(幼儿园)校园的安定稳定,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责任书。一、教管会总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六同时”(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同奖惩),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办事人员落实,分工明确,职责具体,责任到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一方平安。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查看全文>>
群凤缘何落此楼——平原县王凤楼镇招商引资工作综述群凤展翅任翱翔,今日落得凤楼祥。投资1.5亿元的海轮王精密播种机项目、投资1.6亿元的富瑞德数控机床项目„„一批招商项目相继竣工落成,又一批招商项目接连“入嫁”并相继上马。近年来,王凤楼镇着力创新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招商新办法新举措,吹响了“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的号角。截至9月底,全镇开工建设百万元以上项目16个,总投资9.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7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过亿元项目3个,过5000万元项目1个。一轮轮招商引资的热潮、一阵阵项目建设的热浪、一声声加快发展的号角,如浩荡东风劲吹平原大地,带来了无限生机与活力。走出去、……查看全文>>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文件江苏省教育厅苏价费[2011]122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县(区)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36号)精神,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学前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幼儿园收费实行按类定级收费。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照“补偿成本,分类定价、优质优价”的原……查看全文>>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代拟稿)各市(州、林区)、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试管理,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舞弊行为,切实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安全和秩序,2012年起,我省将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是国家人才选拔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省委、省政府对国家教育……查看全文>>
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价费规[2012]36号各市、州、县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调整幼儿园收费政策,并认真组织实施。附件:1.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2.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附件1: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查看全文>>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项目库的通知鄂农发〔2012〕5号】各市、州、县(市、区)经管局、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自2012年起,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决定联合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项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作社入库条件(一)基本条件。凡入选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项目库的合作社必须是省、市、县评选的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并具备如下条件:1、登记注册规范。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满2年以上,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成员人数100人(以农业部门统计为准)以上,其中农民成员达到80%以上。2、……查看全文>>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补充通知发布时间:2009-08-17点击次数:8337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财政局: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290号,见附件1)、《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09]73号)精神,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通知》(鄂商运[2009]69号)安排,为做好我省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示范工程项目的申报条件1、申报标准化项目的菜市场必须是市、州、直管……查看全文>>
喀什市关于招商引资若干政策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喀什市经济技术合作,鼓励本市境内外企业、科研机构、个人及高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吸引更多的资金参与到喀什市的开发建设中来,实现把喀什市建设成为南疆西部的中心城市、中西亚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自治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结合喀什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外来投资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以及我市埠外的企业与我市企业合作经营的项目。本市投资者在市内新办企业,具有一定规模,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且对拉动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较大的,与招商引资项目享……查看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若干规定发布时间:2010-04-22|来源:|发布单位:测绘管理处|阅览次数:1362次根据自治区测绘工作的具体实际,现制定实施《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若干规定如下:一、注册资金企业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60万元;丁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元。二、专业技术人员(一)申请丙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取得中级测绘及相关专业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50%,下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6人。(二)申请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取得中级测绘专业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查看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实施《森林法》的若干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1990年5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实施《森林法》,保护和发展自治区的森林资源,扩大森林覆盖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自治区境内的森林包括山地森林、平原天然林和平原人工林。林地包括郁闭度0.3以上的乔木林地,0.1以上的疏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林木种子园,母树林,面积在20公顷以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勘定具有更新造林条件的林中空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覆盖度40%以上的灌木林地由林业部门经营管理,覆盖度不足40%……查看全文>>
【发布单位】82902【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00-11-22【生效日期】2000-11-22【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2000年11月2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国内经济技术合作,鼓励兄弟省、市、区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个人(以下简称区外投资者,区外投资者创办的企业,简称区外投资企业)参与新疆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自治区的实际,特制定本政策规定。第二条第二条符合国家和我区产业政策的区外独资企业,以及区外投资者出资额达到25%以上、经营期……查看全文>>
【发布单位】82902【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02-03-12【生效日期】2002-03-12【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2002年3月12日)第一条第一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以下简称M《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条《规定》所称区外投资者,是指出资参与自治区开发建设的在外省、区、市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户籍所在地在外省区市的个人。《规定》所称区外投资企业,是指区外投资者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出资新办或联办的企业,或者区外投资者在新疆租赁、承包的企业。第三条第三条《规定》适用范围是:(一)区外投资者在新疆注册登记的新……查看全文>>
招商引资项目有关问题(主讲人:发改局党组书记李进)按照县委、政府对我县招商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学习、探讨招商引资中的项目工作。目前,从全国各地包括省内其他地州市县抓投资、抓发展的力度和速度来看,竞争态势十分激烈。失去一个项目,很可能就错过一次机遇,错过一次机遇,很可能就落后一个时代,先行也会变成后进。谋划项目是实施项目、拉动投资的首要前提。没有项目谋划,项目投资就成为一纸空谈。发展是第一要务,投资增长是拉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三驾马车中(投资、消费、出口)的第一要务,而重大项目建设是投资增长的第一要务,项目谋划又是重大项目建设的第一要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县经济发展特别是投资能……查看全文>>
浅谈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问题在对外招商引资中,项目是重要的基础,对其进行科学、有效的策划、包装已成为继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之后吸引国内外客商投资的突破口。策划编制项目,是指结合本行业,本地域实际,按照国家产业目录和本县发展需要,编制形成可研深度的招商引资项目文本。策划、包装意欲推出的各类项目,在准确反映项目客观面目的基础上,应求大、求新、求实,以激发国内外客商投资兴趣,提高项目引资含量和合资、合作对接率,扩大利用引进资金,加快发展地方经济。当前在策划编制项目文本中还存在以下的细节问题:1、策划编制的项目可操作性较差。如很多项目编制的内容不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缺乏可行性。2、项目中……查看全文>>
各县(市)区发改委、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总体部署,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2011年招商项目,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工作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提出了“一招应多变,一举求多效”的指导方针,因此,做好“十二五”期间的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对于提高招商实效,带动全市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实践表明,哪里的招商项目库准备的充分、扎实,哪里的招商工作就容易取得成效。因此,要充分认识加强项目库前期准备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招商……查看全文>>
河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河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河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县(市、区,下同)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才市场工作。在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未成立前,省人事厅授权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才市场的管理工作;设区市、县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授权其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人才市场的管理工作。第三条具备《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机构按照下列权限审批:(一)省直、中直、省外、国(境)外单位在本省设立人才中介机构,跨市设立人才中介机构,以及设立冠名有"河……查看全文>>
冀财行[2001]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为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根据机构改革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需要,对原《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附件: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二○○一年四月二○日附件: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查看全文>>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拍卖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设区市商务局,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现将《河北省拍卖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拍卖业监督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在实施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商务厅联系。附件:《河北省拍卖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二00六年一月十日河北省拍卖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加强对拍卖业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结合我省拍卖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经营性拍卖企业或分公司的(外商投资设……查看全文>>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成品油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各设区市商务局,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为认真贯彻执行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加快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便利消费的成品油零售服务网络体系。现将重新修订的《河北省成品油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自本《细则》实施之日起,原《河北省成品油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冀商商改字„2008‟37号)及《河北省成品油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冀商商改字„2011‟5号)同时废止。附件:河北省成……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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