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七月十四日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我市住房供应体系,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申请购买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查看全文>>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制度,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参照原建设部等七部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试行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本试行办法所称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及租金标准,面向本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第三条(管理部门)市……查看全文>>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遵循以下原则。以区为主、全市统筹;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公开透明、分期轮候;封闭运行、……查看全文>>
京政发[2007]2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五日1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查看全文>>
学校如何营造创新型教师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莆田第十五中学陈丽娟内容摘要:为什么要重视教师成长发展及如何为创新型教师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如:优化师德教育,拓展师德境界;优化制度建设,开放创新空间,深化教研教改,激发创新火花;重视人文氛围,和谐校园人际环境;优化经费开支,搭建创新平台。关键词:创新型成长环境新课程改革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是否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在教育教学中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教师才能培养出新世纪的创新人才,才能让孩子得到全面发展。培养创新型的教师是新课程的需要。从传授课程到重建课程,建构如何完全依靠于教师的观念,知识和技能。从共性课程到个性课程,生成的是怎样的课程也完全依赖于……查看全文>>
如何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近些年来,我市把保护未成年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为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坚持以育人为主线,提升未成年人综合素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环境,我市相关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人民群众做了大量工作,为青少年一代提供了更多、更优的学习和生活平台,使大多的孩子在党、人民以及家长的关爱下茁壮成长。有些孩子小小年纪就学得一身好本领,多才多艺,能跳会唱,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他们将来必定是国家、社会之栋梁。类似这样成功例子举不胜数。然而,在成绩面前,我们是否也看到不足之处,……查看全文>>
经济发达地区如何营造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张卫一、广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情况1、将学校德育工作纳入学校等级评估体系。去年以来,市教育局全面、认真地考核了学校的领导班子,精心组织培训了广大教师和班主任,向全国招聘引进了一批高素质的教育人才充实到我市教育工作者队伍。推进了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及班主任队伍建设。把学校德育工作纳入我市学校等级评估体系,并占30%的权重。2、引导中小学生远离不良文化。在中小学校实施“校园净化工程”,开展“五个基地”、“五项活动”、“校园五节”等多种形式的课外活动,形成每3年循环1次“广州市学校合唱节”、“广州市学校艺术……查看全文>>
乌高新人才〔2006〕1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开发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高新区各局、办,各派驻机构,驻区企业,各园区办:《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开发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附:《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开发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九日附: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开发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高新区党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做好高新区人才开发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设立人……查看全文>>
《甘肃省公墓管理暂行办法》7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甘肃省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将从7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严禁修建家族墓、大型墓和豪华墓;公墓区内埋葬骨灰的单穴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双穴墓不得超过1.5平方米。这是7月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的。公益性公墓免征免收税收和有关费用《暂行办法》指出,公墓分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分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集中安葬区。城市公益性公墓是指县级人民政府为城镇居民提供安葬骨灰或遗体的非营利性墓地;农村公益性公墓是指乡级人民政府为村民提供安葬骨灰或遗体的非营利性墓地;农村集中安葬区是指村民委员会为本村或自然村……查看全文>>
安徽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安徽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促进高技术产业健康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为主要任务,经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列入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并给予省预算内投资补助,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管理,由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的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以下简称“省高技术项目”)。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省高技术项目包括:(一)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查看全文>>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2月9日国家科委国科发明字06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加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区的主要任务是促进高新技术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速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推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第三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当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基地,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扩散的辐射源,深化改革、对外开放的试验区,科技与经济密切结合的示范区,培……查看全文>>
【发布单位】82602【发布文号】甘政发[1991]169号【发布日期】1991-09-25【生效日期】1991-09-2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1991年9月25日甘政发〔1991〕16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对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开发区,下同)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省人民政府领导,省科委具体管理和指导。第三条第三条开发区的范围是。以兰州市城关区宁卧庄地区为中心,南至定西南路,西至天水路,东至范家湾610―1规划马路,北至滨河东路延伸至段家滩,总……查看全文>>
江夏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区级储备粮管理,保证区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区级储备粮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湖北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63号)的规定、参照《武汉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武政规[2018]5号)内容,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和参与区级储备粮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区级储备粮,是指区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区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本办法所称粮食是指原粮(稻谷、小麦)。区级储备粮的动用权属于区人民政府,……查看全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46号《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9月9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省长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1—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发挥地方储备粮调控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确保粮食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储备粮,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本行政区域内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的粮食。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或者参与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与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地方……查看全文>>
储备粮库存管理办法第一条储备粮库存管理严格执行《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和《储粮技术管理规范》,坚持“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总体目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保证随时调得动、用得上,并有效控制储存成本。第二条储备粮库存管理的基本要求。“一符”、“三专”、“四落实”。第三条不得用储备粮作担保抵押,不得用储备粮清偿债务。第四条承储库必须根据政府下达的储备粮出入库计划文件能办理出入库手续。第五条储备粮的出入库流程按《储备粮出入库流程基本规范》执行。按期完成,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第六条储备粮必须储存在符合安全储粮要求的仓房内,不得露天储存。第七条储备粮入仓前要对空仓进行清理消……查看全文>>
【发布单位】北京市【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02-06-20【生效日期】2002-08-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6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市长刘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储备粮的管理,确保市储备粮的安全和粮食市场的稳定,提高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能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储备粮的管理及其相关工作。本办法所称市储备粮,是指市政府储备的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调控市场或者遇有重大自然灾……查看全文>>
黑龙江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业经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省人民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长张左己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黑龙江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省级储备粮的管理,保证省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省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省级储备粮的经营管理、监督,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省级储备粮,是指省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粮……查看全文>>
湖北省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提高仓储管理水平,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储备粮,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本行政区域内粮食供求平衡、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储备粮管理机构和承担地方储备粮储存的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地方储备粮按权属分为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第四条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地方储备粮……查看全文>>
庄市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枣庄市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全面提高仓储管理水平,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根据《枣庄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地方储备粮库存管理、代储管理、安全管理、仓储设施管理及监督检查。第三条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的管理方式,即:市粮食局对全市的地方储备粮实施监管指导,并对市直储单位储存的市级储备粮实施直接监管;区(市)粮食局对本辖区内各储粮单位储存的地方储备粮实施直接监管;各承储库对本单位所储存的地方储备粮实施具体管理。储粮单位的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由……查看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政府令133号2005-9-23经2005年7月14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储备粮,是指自治区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自治区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第三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地方储备粮的管理应当……查看全文>>
联系客服
公文交流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