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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2017〕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医保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印发以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目录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医保用药管理,对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维护基金平稳运行、促进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医疗服务和药品生产技术进步和创新,逐步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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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卫生局文件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津人社局发〔2011〕95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管理,不断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保障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和《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办法》(津劳局〔2006〕116号),经过专家……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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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省印发《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0916号)精神,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5号)和《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的规定要求,制定了《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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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文号:京医保发[2011]24号发文部门: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文时间:2011-3-16编辑时间:2011-3-16实施时间:2011-3-16失效时间:法规类型: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所属行业:所有行业所属区域:北京发文内容: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药的管理,规范药品资质备案工作,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0年版)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47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药品备案范围(一)凡通用名及剂型列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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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卫生局文件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津人社局发〔2011〕95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管理,不断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保障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和《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办法》(津劳局〔2006〕116号),经过专家……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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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10)59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办公室)、卫生局,各定点医药机构:为了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规范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药支付管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02〕18号)的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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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省印发《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0916号)精神,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5号)和《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的规定要求,制定了《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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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2017〕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医保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印发以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目录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医保用药管理,对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维护基金平稳运行、促进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医疗服务和药品生产技术进步和创新,逐步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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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为什么要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风险,有助于解决大病医疗费用问题,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维护社会和平,促进社会和谐。二、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一)坚持低水平起步,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使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二)坚持基本保障,重点保障城镇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三)坚持自愿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四)坚持家庭缴费为主、政府……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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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发[2016]2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整合建立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实施意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经办管理资源,统一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到2018年1月1日全面实施我市管理体制统一、政策制度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先整合管理体制、后整合政策制度原则,2017年5月底前将新农合职能、机构和……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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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1、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是什么。本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及其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是什么时间。我县2016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3、2016年度参保居民缴费标准是多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全市统一筹资标准。个人缴费设两个档次。一档为每人每年13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240元,居民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缴费档次。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380元/人。4、我县居民如何参保。遵循整户参保的原则,具有本地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及其他在本……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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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解读______源自华招网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为什么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与2007年,我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制度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运行持续平稳,对于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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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78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发〔2017〕2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根据国家、省、市规定,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坚持统筹兼顾和协调联动,整合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和管理体制。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2017年6月底前,将新农合从卫计部门整体移交至人社部门,完成工作职能调整和经办机构整合;201……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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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梧政办发〔2010〕28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为解决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异地安置人员”)的医疗问题,制定本办法。一、异地安置人员是指户口已迁回原籍,或因原籍限制未能迁移户口、在本市无住所或直系亲属的退休人员(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人员)。二、异地安置人员在居住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办法报销:(一)门诊医疗费用,在其个人账户或个人门诊补贴内报销。(二)住院医疗……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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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备案就医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医险中心字〔2011〕234号各参保单位,各参保人员: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凡在山西省范围内长期居住或工作的参保人员,符合办理异地备案条件的,取消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符合取消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的情况(一)回城市(农村)本人原籍或爱人原籍长期居住且领取居住证(暂住证)六个月以上的退休人员;(二)户口转往异地并长期居住异地的退休人员;(三)随子女长期居住且领取居住证(暂住证)六个月以上的退休人员;(四)异地购买住房并长期居住且领取……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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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和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和异地就医管理,根据《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梅市府[2000]2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暂行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第三条被保险人患病后,应在被保险人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治,超出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属转院诊治或异地就医。第四条转院诊治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程序办理转院诊治:(一)转院才能抢救的危重伤病员;(二)经多次检查会诊仍未诊断的疑难病症;(三)专科疾病,首诊医院无法继续诊治的;(四)病人病情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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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就医须知一、登记备案1、异地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异地安置人员),需要在居住地就医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省省直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备案表》并经居住地医保经办盖章后报省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审核备案。2、异地安置人员可在居住地选择三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如当地未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原则上应选择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门诊慢性病鉴定的异地安置人员,应在确定的三家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门诊慢性病诊治的定点医疗机构。二、费用结算(一)住院结算需提供的材料1、有效收费单据(原件);2、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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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沈劳社发〔2007〕27号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及各有关单位:现将《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六月一日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解决异地安置人员就医问题,根椐《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政府〔2001〕第5号)和《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沈劳社发〔2001〕37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且在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退休人员。第三条申办条件。符合下……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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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来源:赣州医保作者(文号):赣市府发[2001]29号发表日期:2009-7-3110:39:47阅读次数:700查看权限:普通根据《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一、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1.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凡市区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不享受公务员医疗保险待遇的单位及其职工(含中央、省、部驻市区单位)均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以上参保单位的退休人员均适用本细则。3.国企改制终止劳动关系,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的失业和再就业人员应参加基本医疗……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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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80903【发布文号】沪医保[2000]46号【发布日期】2000-11-15【生效日期】2000-11-1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沪医保〔2000〕46号)为了保证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医疗保险办法》),制定本细则。一、一、适用范围(一)《医疗保险办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中央及外省市在沪单位。(二)《医疗保险办法》所称的职工包括:1.在职职工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2.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荣军院的革命……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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