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是本辖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主管部门,承担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管理工作。第三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确瞄准、创新机制的原则。第二章搬迁范围及安置标准第四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实施范围为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片区县和插花型贫困区。庆城县、华池县、环县、合水县、宁……查看全文>>
扶贫开发易地搬迁项目协议书甲方:乙方:乡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易地搬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桦林乡_________村2012年扶贫开发易地搬迁项目。2、项目地点:3、项目内容。_________户农户、_________套住房,每户施工面积≥70平方米。4、资金来源。扶贫开发易地搬迁2.5万元/户、农村奖励性住房补助资金1.3万元/户。第二条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1、开工日期。本项目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查看全文>>
云南省易地开发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更新日期:2008-8-2611:33:59索引号:532329-006800-20080826-0004名称:云南省易地开发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贫开办发〔2010〕108号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实现易地开发扶贫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易地开发扶贫是扶贫开发的一个组成部分,服从于各级扶贫开发规划,在村级规划基础上形成易地开发扶贫总项目。凡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易地开发扶贫项目规均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第三条省、地、县扶贫办按照扶贫开发的总体要求,……查看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资金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我区扶贫开发资金及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各项扶贫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内蒙古自治区三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如期实现,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治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合本办法的扶贫开发资金包括。各项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扶贫资金;信贷扶贫资金;各项扶贫有偿资金和信贷扶贫资金的收回部分;地方安排的各项扶贫资金的配套资金;自治区、盟市、旗县用于扶持贫困旗县村嘎查集体经济的财政资金。第三条中央和自治区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要体现中央提出的“……查看全文>>
材料报胡县长及政府办之前加首页,内容包括。出台此办法的依据,目前项目管理状况等内容。涞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及扶贫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为进一步创新扶贫模式,加强项目监管,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按照河北省扶贫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扶贫开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的实施办法(试行)》(冀扶办联„2014‟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项目范围本办法所涉及的扶贫项目包括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互助资金、扶贫培训及股份制合作组织等项目。产业发展项目包括种植、养殖、山区综合开发、新型家庭手工业及乡村农家游……查看全文>>
**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一、项目管理机制1、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村扶贫开发规划》,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省农业厅(省委农办)同意,再具体组织实施。按规定进行项目工程招投标,订立合同,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测、验收、上报报账资料等。2、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聘请村老年会、村民代表各1名,组成扶贫项目工程监督2人小组。负责监督扶贫项目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并参与项目验收。3、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承建(中标)单位和项目工程监督小组组成项目验收组。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二、项目资金核算1、严格按照村财乡管制度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会计核算,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查看全文>>
垦利区扶贫开发项目库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扶贫产业发展项目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提高产业扶贫成效。结合我区项目库建立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入库项目范围(一)本办法所称的项目是指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目标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扶贫产业项目,项目必须精准到户到人,因村因户因人施策,资金跟着贫困人口走,贫困人口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坚持科学扶持、注重实效。(二)入库项目需经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并且具备下列条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2.建设资金基本落实;3.具有明确的投资计划;4.具有初步设计方案。二、入库途径(一)村级申报。扶贫开发项目以村为单位向所在镇街申报,项目应考……查看全文>>
2006年7月**市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市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市,第一批挂钩试点共分5个项目区,涉及28个行政村,拆旧面积128.5公顷(1927.5亩),**市建新面积98.5公顷(1477.5亩)。项目区指标归还计划分三年完成(2006年—2008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确保社会稳定、循序渐进、典型带动、全面铺开的原则,截至目前,有21个村的拆迁安置全面进入拆迁程序,其中7个村的拆迁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其余14个村的拆迁安置工作已经完成工程量的70%。2007年底将完成21个村的拆旧任务,完成103.5367公顷(1553.0505亩)旧村址的复……查看全文>>
山东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区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区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和〘山东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管理办法〙(鲁国土资发[2006]1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土资源部或省政府批复的各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项目区的竣工验收工作。第三条验收依据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批准的挂钩试点项目区规划和工作计划及有关规定进行……查看全文>>
山东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区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区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和〘山东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管理办法〙(鲁国土资发[2006]1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土资源部或省政府批复的各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项目区的竣工验收工作。第三条验收依据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批准的挂钩试点项目区规划和工作计划及有关规定进行……查看全文>>
山东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促进城乡用地布局调整,优化用地结构,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农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包括建新区和拆旧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查看全文>>
以城带乡,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进步,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条成功经验。近年来,##区积极响应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关于“结对济困、情暖八闽”活动的倡议,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的有关通知精神,从2002年下半年起,组织辖区内各级文明单位与特困家庭开展结对济困活动,在此基础上,促进各级文明单位与乡镇、村共建,全区上下形成了扶贫济困、关爱人生、互助互爱、人人行动的良好风气。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共建机制。在文明单位中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精神文明建设落实“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求的具体表现,有利于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表率作用,影响……查看全文>>
以城带乡,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进步,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条成功经验。近年来,##区积极响应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关于“结对济困、情暖八闽”活动的倡议,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的有关通知精神,从2002年下半年起,组织辖区内各级文明单位与特困家庭开展结对济困活动,在此基础上,促进各级文明单位与乡镇、村共建,全区上下形成了扶贫济困、关爱人生、互助互爱、人人行动的良好风气。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共建机制。在文明单位中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精神文明建设落实“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求的具体表现,有利于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表率作用,影响……查看全文>>
结对帮扶共建美好家园以城带乡,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进步,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条成功经验。近年来,##区积极响应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关于“结对济困、情暖八闽”活动的倡议,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的有关通知精神,从2002年下半年起,组织辖区内各级文明单位与特困家庭开展结对济困活动,在此基础上,促进各级文明单位与乡镇、村共建,全区上下形成了扶贫济困、关爱人生、互助互爱、人人行动的良好风气。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共建机制。在文明单位中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精神文明建设落实“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求的具体表现,有利于发挥文明单位……查看全文>>
*国土资发„2011‟**号关于印发《***局》的通知各**所(分局),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近年来,我局开展了与**镇***村挂钩帮扶结对共建活动,全力推进扶贫济困工作,实施献爱心送温暖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增强结对联系力度,推动和谐**建设,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继续做好机关干部与特困职工结对帮扶的通知》(*办发„2011‟**号)要求,特制定《***局》,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主题词:挂钩帮扶共建制度通知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镇人民政府。****局办公室2011年4月15日印发共印20份-1-*……查看全文>>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新型和谐社区为目标,扎实推进挂钩帮扶共建工作,使共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以下工作制度。一、共建例会(议事)制度1.共建工作中的大小事必须经过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再予以实施。2.每季度召开一次共建例会,商议工作计划,策划共建活动。3.每年年初必须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保证全年的共建工作得到落实,解决经费、人员等重要问题。4.每年年底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一年的共建工作,表彰共建工作中的先进个人。5.遇有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临时召集共建工作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的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共建工作。6.每次会议要有具体的会……查看全文>>
宣州区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讨论稿)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日常监管,切实维护好管护区森林资源安全,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态护林员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作为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工资兑现及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一、生态护林员职责(一)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每月巡护次数不少于22天,做好巡护记录;掌握管护区的林地、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树种进行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二)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依法制止,及时上报。(三)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查看全文>>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篇一: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为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规范护林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一、护林员是指从事生态公益林资源保护的专职人员,护林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林业事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适应公益林区野外工作环境。二、公益林林权属国家所有的,管护责任单位为所在国有林场,其管护人员原则上不外聘,在林场职工中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录用,确定后报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公益林林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招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人选由村民委员会讨论,按照“公开、公正……查看全文>>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森林管护补助协议甲方:乡(镇)林业环保站乙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住址:乡镇村组联系电话: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规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行为,明确森林管护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一、管护范围(一)边界。甲方将亩森林资源委托(承包)给乙方管护。四至界限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管护范围包括村组。二、管护期限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管护期为个月。三、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向乙方指明管护范围、面积、四至界限,提供实施管护前的林地状况,明确管护要求。(二)及时向乙方……查看全文>>
附件l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对生态脆弱的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群众增加护林员等公益岗位”、“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集中于深度贫困地区”重要指示精神,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以下简称“生态护林员”)选聘,参照《护林员国家职业标准》、《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2017年新增生态护林员,是指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县(市、区)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符合本办法之选聘条件、受聘参加公益林、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管护服务的人员。第三条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坚持“……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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