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抵债资产处置第三十八条抵债资产取得后应尽快处置变现,对我行产权明晰、手续完善、易于保管并有升值空间的抵债资产暂缓处置,保留升值空间,对我行无产权或手续不完善的;不易保存、管理;易损耗、易贬值的抵债资产及时进行处置,把抵债资产损失降到最低。第三十九条抵债资产处置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原则上应采用公开拍卖方式进行处置。拍卖应采用有保留价拍卖的方式,保留价由风险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第四十条不适于拍卖的资产,可在充分引入竞争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协议转让、招标处置、委托销售、打包出售等方式一次或分次处置。第四十一条审查(审批)抵债资产处置方案时,要重点审查资产处置是否及时,处置过程是否公开、公正、合……查看全文>>
抵债资产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抵债资产账户是核算银行依法取得、持有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成本的。银行抵债资产在取得、持有、处置或自用环节均会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但是在税务稽查实践中我们发现银行对抵债资产企业所得税处理存在各种问题,因此面临较高的涉税风险。一、银行取得抵债资产会计核算与所得税处理(一)银行取得抵债资产的会计核算。银行在取得抵债资产时借:抵债资产(公允价值)、贷款损失准备、坏账准备营业外支出(借贷差额)贷:贷款、应收手续费及佣金应交税费(契税、印花税、营业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资产减值损失(借贷……查看全文>>
抵债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抵债资产管理,避免和减少资产损失,及时化解金融风险,强化约束责任,根据财政部财金„2005‟53号文关于《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抵债资产是指贵阳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贵阳农商行或我行)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本细则所称以物抵债是指我行的债权到期,但债务人无法用货币资金偿还债务,或债权虽未到期,但债务人已出现严重经营问题或其它足以严重影响债务人按时足额用货币资金偿还债务,或当债务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时,担保人也无力以货币资金代为偿还债务,经我行与债务人、担保……查看全文>>
当前,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金融环境,内部时有发生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如何提升银行基层机构案件防控能力是一个值得认真探讨的问题。注重提高员工教育管理能力要端正经营理念,准确把握和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市场营销与基础管理的关系。在考核办法中,既要重业务指标,案件防控也要占一定权重;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既要重现实工作实绩,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在业务发展过程中,既要讲求规模和效益,也要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严格控制各类风险。要注重培育合规文化。要把廉业规定、廉政准则,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建设银行员工职业操守、行为规范、从业禁止若干规定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加强日常教育。要始终……查看全文>>
案件风险防范是金融行业健康持续发展重要前提,为实现建设银行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大力加强案件风险的防范和控制。2007年开始总行启动了历时三年的案件防控及整改专项活动,各级机构按照总行部署,结合本行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了防控及整改工作。从近年来金融行业案件发生的特点分析,案发地点多数在基层网点机构,因此,如何抓好基层机构的案件防范工作是防控工作的重点。三年来,特别是城区机构实行扁平化管理后,针对员工队伍结构的新情况、新变化,在案件防控综合治理方面我们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收效,保障了辖区内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一、上下结合,持续加强对基层和员工的案件风险意识的教育。基层网点机构处……查看全文>>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知识试题一、单选题1、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发现案件责任追究区别对待政策只适用于(a)的案件。a、自然人作案b、内外勾结作案c、集体作案d、单位犯罪2、案件风险信息的报送时点是案件风险事件发生后(c)以内。a、6小时b、12小时c、24小时d、48小时3、案件防控长效机制的良性循环应当是(a)。a.排查-整改-提高-再排查b.制度-执行-检查-修订制度c.制度-执行-反馈-检查-修订制度d.制度-排查方案-整改-修订制度-执行4、以下内容不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办法》规定的是(c)。a.应当建立起完善的案件防控工作督导、监管体系b.年度内发生非自查发现重大、恶性……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责任,规范程序,提高效率,促进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交流,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办公厅、法律部门、各机构监管部门、案件稽查部门及银监会各省级派出机构(以下称银监局)组成,必要时可以要求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参与办案机构列席会议。第三条银监会银行业案件稽查局是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办事机构设在案件稽查局,负责安排联席会议的召开,保障联席会议工作有效运转,并督促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第四条联席会议由各组成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议,采取不定期的……查看全文>>
河农商银综字〔2016〕50号关于半店支行成功堵截一起电信诈骗的通报各支行、部:2016年6月2日,半店支行成功堵截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当班人员处置得当,果断避免了客户再次被骗的悲剧发生。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2016年6月2日下午三时许,客户贺明才在柜面取款,柜员周清香询问其取款用途后觉得疑似电信诈骗,立即向半店支行负责人朱霄汇报。此时对方电话尚未挂断,朱霄接听电话后判定是电信诈骗,便强制劝停了客户即将进行的下一笔交易。朱霄在基本断定对方为电信诈骗后,立即向保卫部门负责人陈献忠汇报了该情况,保卫部在详细询问情况后对半店支行下一步行动进行了安排:一是马上强制终止该客户的下一步交易;二是详细了解相……查看全文>>
内容摘要。宁夏面临着加快各项事业发展的机遇和艰巨的历史任务,同时还面临着由此而来的巨大的资金需求与资金瓶颈压力。农村金融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在宁夏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的今天,更需要农村金融强有力的支持,从而更需要我们重视和研究农村金融问题,探索一条适合宁夏农村实际情况的金融改革之路。关键词:宁夏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从目前情况来看,宁夏农村金融制度仍然是由正式金融机构一统天下。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和西部大开发新十年战略的实施,宁夏农村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此时,原有的农村金融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宁夏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正式金融制度供给不足……查看全文>>
论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发布时间:2010-11-111:37:04被阅览数:215次作者:丁橡雨黄星华文字〖大中小〗自动滚屏(右键暂停)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是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由于二元金融结构的影响,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面临着比城市金融更复杂的局面。当前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仅承受维护金融稳定的任务,还将承担起解决农村金融资源短缺,农村金额贫困的巨大挑战,对此,必须重视对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各项建设,保障农村金融的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村社会的和谐进步。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缺陷我国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监管法律制……查看全文>>
我国征地补偿制度历史变迁与创新提要我国征地补偿制度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没有明确标准阶段、规定年产值标准阶段和辅助区片综合价阶段。现行征地补偿制度源于计划经济时期,存在诸多缺陷:产值倍数法不科学、补偿范围过窄且分配方式欠妥以及补偿原则模糊。经过几年的创新探索,2001年确立的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取得了一定的改革成果。今后应不断完善征地补偿制度,补偿方式采用“公平补偿”、扩大补偿范围、建立合理的补偿费分配机制以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关键词:征地补偿;历史变迁;创新探索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张,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必然趋势,因此土地征收是各个国家或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制度(张全景、王万茂,20……查看全文>>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与创新研究——基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罗重谱【专题名称】体制改革【专题号】mf1【复印期号】2009年05期【原文出处】《地方财政研究》(沈阳)2009年3期第9~13页【作者简介】罗重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430060)【内容提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历经农民土地私有制—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制度变迁并日臻合理,制度绩效有了明显提升。然而,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还存在产权主体虚置、产权客体模糊、产权主体残缺等问题,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为此,应该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延展和物权化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细……查看全文>>
摘要。加快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创新,是我国农村扶贫攻坚决战阶段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实施的要求。从法制变迁视角分析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所取得成效与存在缺失,是推进其完善与创新的重要进路。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大致经历了产生与形成、全面发展与勃兴、现代性转型与优化三个阶段。其取得了许多现代性成效,也存在与农村金融扶贫现代性发展不适应的缺陷。为优化农村金融助推精准扶贫脱贫战略功能与推进农村金融法治发展,应从创新规制理念、优化立法保障体系和构建农村弱势群体金融权利倾斜配置制度、扶贫激励与约束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扶贫实施保障制度等方面,继续推进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创新。关键词:农村精准扶贫;农……查看全文>>
规范操作行为防范案件风险——解析银行业案件监管依据及预防控制湖州银行嘉兴分分邹霞(2011.08.12)2005年以来,嘉兴银监分局和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银监会、浙江银监局的统一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推进案件防控工作,有利地维护了嘉兴银行业的经营成果和社会声誉。六年多的实践证明,案件防控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覆盖银行的所有业务层面,贯穿于银行的每一个业务环节。有效的防控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查防结合,重在预防”的原则,以完善内控机制为主线,以合规文化和制度执行为抓手,人防和技防结合,多方联动,常抓不懈。这不仅是案防工作的要求,也是持续深入推进嘉兴银行业合规稳健经营发展的……查看全文>>
近年来,信用社的案件屡禁不止,给信用社遭成了很大的损失,发生在现金业务、代理业务、清算业务等业务的案件仍占多数,一些操作环节有章不循、屡查屡犯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发生这些风险的根源多为道德风险。这充分暴露了部分信用社道德风险防范的缺失,行为排查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信用社的健康发展。一、道德案件防范的意义发展与稳定相辅相成,发展是核心,稳定是保障,没有稳定,发展就如从纸上谈兵,稳定是切实有效抓好案件防范工作、推动业务经营不断发展的有力保证。目前,信用社风险防范工作中主要是对硬件手段的防范,忽视了员工的思想变化、情绪变化、家庭变化、环境变化带来的不稳定因素。这些因素极易形成道德风险,因……查看全文>>
★★银行银行卡风险防范管理办法第一章前言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卡业务风险管理,防范与控制风险的产生与损失,保障银行资金和持卡人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银行卡业务风险,是指发卡银行、特约商户及持卡人在发卡、受理及使用等环节上出现的非正常情况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案件。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二条银行卡实物管理1、个人金融部及各营业机构建立银行卡档案管理制度银行卡档案是指办理银行卡业务过程中,使用生效的有关开户申请表等文件资料。个人金融部及各营业机构应制定专人负责管理银行卡档案,注意防止虫蛀、鼠咬、霉烂等事故的发生,保证银行卡档案完整无缺。2、银行卡库存盘点制定(1)个人金融部对空白卡要由专人入库保管并定期盘点。1……查看全文>>
银行审慎经营规则包括法人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这类股则具体表现为定性或定量要求,其目的是限制银行无限度地增加风险但是这些要求不应取代管理部门的决策,而是规定最低审慎标准,确保银行以稳妥的方式开展业务深入推进案防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案防教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案防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教育活动使管理人员增强履行案防职责的意识和防控案件风险的主动性,广大员工普遍增强参与案防工作的自觉性,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加强基层营业网点的案防工作,注重对基层网点负责人的选配和监管,严格实行岗位轮换和管理人员交流制度。加强对扁平化管理行的监管……查看全文>>
kbc银行案件风险防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明确kbc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各级机构的案件风险防范责任,提高案件防控工作水平,维护我行和客户资金、财产安全,根据我行《章程》和监管机构案件防范有关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我行员工独立或者共同实施,或与外部人员合伙实施,或与外部人员合伙实施的,以我行或我行客户的资金、财产为侵害对象的,涉嫌触犯刑法,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已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事件(以下称内部案件);或我行遭受外部诈骗、盗窃、抢劫等侵害,依法应当有公安机构立案侦查的事件(以下称外部案件)。本办法所称业务,是指……查看全文>>
今日案例:深圳有员工刘某因听朋友说深户的员工要是辞职了没工作,在职时只要是交了失业保险的,辞职后是可以去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刘某觉得自己正好是深户,现在又没工作,而且之前也一直都有交失业保险,于是就跑到当地社保局去咨询想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请问:刘某能领到失业保险金吗。案例解析失业保险金是社会保险的一种,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有条件的。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失业保险条例》,领取失业保险的主要条件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同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已办理失业登记的。而认定是否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要看劳动合同是因何原因,由谁先提出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也应注意写……查看全文>>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办理失业保险条件: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以下简称单位和职工),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缴2%个人缴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社会团体按照本单位专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专职人员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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