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我市在产业发展与自主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受理条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1、申报人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相关机构连续工作的时间达到12个月以上,申报时仍在深圳工作。其中,获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金资助的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和项目负责人在本市连续工作的时间达到9个月以上。2、金融机构、创业投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应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他申报人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应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3、申报人未被认定为上年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4、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在我市依法纳税。以上申请……查看全文>>
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创新创业环境,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机制,增强我市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根据《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江发„2010‟4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安居(以下简称“人才安居”),是指利用市、县级市(区)两级财政资金以及发动社会力量筹措的其他资金、实物,鼓励各类高层次人才来我市长……查看全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市长许勤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运用市级财政资金和市政府筹措的其他资金、实物,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实行人才安居的活动。本办法所称的人才根据《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进行认定。第三条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才安居申请的受理、审核、分配及监管;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人才安居实施情况;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全市统一……查看全文>>
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第三章领军人才安居第十条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领军人才可以参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免租3年的住房,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须具有本市户籍。领军人才免租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一)国家级领军人才150平方米左右;(二)地方级领军人才100平方米左右;(三)后备级人才80平方米左右。领军人才及其用人单位应当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二)、(四)、(五)、(六)、(八)、(十一)项规定的材料。第十一条领军人才免租住房免租期内的管理,参照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执行。免租期届满后需续租的,领军人才应当通过其用人……查看全文>>
xxxx股份有限公司人才安居安居暂行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口结构和创新创业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编辑第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在办理新引进人才的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时,应当告知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补贴的条件和程序。本办法所称新引进人才是指本公司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第二条新引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办理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的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发放租房补贴:(一)本科以上学历;(二)具有本市户籍;(三)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查看全文>>
珠海市人才安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落实《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珠字〔2018〕6号)的工作要求,优化人才发展和创新创业发展环境,保障人才安居,进一步提高城市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资金、政府筹措的其他资金、实物以及政府优惠政策,解决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的居住问题。第三条人才安居的适用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珠海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的顶尖人才、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四类人才、五类人才的认定条件和经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批准的其他人才;(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查看全文>>
深圳市xxxxx有限公司人事异动管理规定文件编号:dzhr0404028版次:a页次:1/6实施日期:1.目的:为规范公司范围内人事异动工作,使人事异动管理有所依据,促进公司人事工作工作良性发展。2.范围:公司范围内人员转正任用、调薪、晋升、降职、调动、离职均涵盖。3.权责:各用人单位依照离职的工作绩效提出人事异动申请,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异动之审核,副总、经理负责人事异动之核准。4.定义:转正任用。公司员工试用期满后,经试用考核合格者作正式聘用,从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调薪。依照公司规定,以业绩为基础指标,参考相关部门意见对正式雇员作薪资调整。(含加薪及降薪)晋升。依照雇员之工作表现,结合雇员之……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配臵人力资源,确保人事相宜,建立规范、有序的人事异动管理机制,促进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事异动管理包括公司员工的晋升、降职、内部调配、辞职、解聘、退休等工作。第三条人事异动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任职资格为标准,以考评结果为依据,严格遵照相关程序。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监级(不含)以下正式员工。第二章晋升、降职、降级第五条员工因工作业绩突出获得晋升,晋升包括晋职和晋级。晋职是指员工由较低职位上升到较高职位,其责任、权力相应增大;晋级,是指不提升员工的职务级别,只提高员工岗位级别、薪资待遇的一种激励方式。通过建立合理、规范的晋升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查看全文>>
人事异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资源,确保建立规范、有序的人事异动管理机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职位人事异动的管理,包括晋升、降职、内部调动、离职、辞退、退休等工作。三、职责:3.1行政部:(1)负责制定、修订、执行、落实、监督本办法等相关事宜。(2)负责人事异动的审核、登记、公告、存档。3.2其它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3.3总经理:(1)负责本办法的审核与核准,修正亦同。(2)负责人事异动的核准。四、名词解释:4.1转正。公司员工经试用期满后,经试用考核合格者作正式聘用,从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4.2晋升。晋升包括晋职和晋级,晋职是指员工……查看全文>>
我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符合条件的大专生可落户2011年12月1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向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印发了《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文件。12月19日,根据这一规定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大连市公安局出台《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引进人才落户条件,引进人才落户手续以及引进人才落户程序作了具体规定,该规定及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为做好我市引进人才落户工作,市政府出台《暂行规定》。凡是我市行政区内引进人才落户及我市新区各类人才落户主城区、新市区都适用这一规定……查看全文>>
七夕,古今诗人惯咏星月与悲情。吾生虽晚,世态炎凉却已看透矣。情也成空,且作“挥手袖底风”罢。是夜,窗外风雨如晦,吾独坐陋室,听一曲《尘缘》,合成诗韵一首,觉放诸古今,亦独有风韵也。乃书于纸上。毕而卧。凄然入梦。乙酉年七月初七。-----啸之记。大连市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推动我市工业企业对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尽快实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目标,决定设立大连市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为规范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管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查看全文>>
大连市企业上市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企业上市补贴专项资金自设立以来,对加快推动我市企业上市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为适应金融改革步伐,市政府决定将补贴环节前移,同时将“新三板”试点挂牌企业纳入补贴范围。为此,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于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且募集资金主要使用项目在我市的拟上市企业,均可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上市补贴资金。第三条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地区实际制订补贴办法。第四条凡纳入拟上市企业培育计划且拟在境内首发上市(ipo)的企业,按照上市筹备过程中确定保荐机构、完成改制、辅导验收、正式申报4个环节予以补贴,具体标准如下:1、企业与保荐……查看全文>>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2007〕15号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落实《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本市人才发展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人事局二○○七年一月十八日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全面落实《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完善本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鼓励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科技创新和将……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切实发挥人才发展资金在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急需人才培养、引进、奖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人才集聚环境,根据《大连市引进人才若干规定》(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发布),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才发展资金主要来源:(一)市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二)国内外各机构、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赞助或捐赠。第三条人才发展资金适用于以下范围:(一)对来连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下列高层次优秀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补贴: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外知名专家、学者,博士生导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查看全文>>
海淀区高层次人才聚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为更好地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以下简称核心区)、国家高端人才核心区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人才发展高地,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若干意见》(京海发„2009‟24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服务核心区建设为宗旨,以建设国家高端人才核心区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政策和资金支持为主导,以服务为保障,坚持高端引领、项目带动、统筹实施、以用为本的原则,逐步形成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促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核心区聚集。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核心区范围内的“十百千工程”企业、重点企业和其它高……查看全文>>
苏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苏办发〔2007〕88号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促进人才向更高层次发展,促进高层次人才效能充分发挥,打造一支引领苏州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苏发﹝2006﹞3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一条资助对象1、承担或参与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关联度较大的国家、省级科研项目研发团队中的骨干人才。2、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技术、知识产权、项目,在苏实施创业创新的高层次人才。3、其他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第二条资助内容1、参加由国内外著名高校或培训机构举办的……查看全文>>
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精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人才分类认定体系,优化人才服务,制定本细则。第二条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第三条分类认定的对象主要是我市用人单位全职引进或新培养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人才须与所在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或在我市创办(参与创办)具有国内领先技术水平、能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5%以上(不含技术入股);保证每年至少有6个月在签约单位或创办……查看全文>>
附件二:菏泽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畅通引才渠道,更好的吸引、聚集更多高层次人才来菏创新创业,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尊重人才,按需所用,人事相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在菏泽市行政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家、省驻菏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第二章引才范围第四条本细则所称高层次人才主要是指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创业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创业人才是指符合支持重点,以带科技、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市……查看全文>>
《福清市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根据《中共福清市委、福清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融委„2013‟42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文件精神,为落实我市高层次人才各项奖励政策,特制定本服务办法。一、服务对象根据融委„2013‟42号文件认定的五类福清市高层次人才。二、高层次人才认定(一)申报时间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度的申报通知为准。(二)申报条件1、申报对象应具备《福清市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类标准》”)规定的资格条件,每年在融工作时间一般应达到6个月及以上;2、新引进(新录用)高层次人才认定的时间结点为2013年1月1日(以劳动合……查看全文>>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中办发[2008]25号),组织实施“千人计划”,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指导下,成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小组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和中央统战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外专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等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司局负责同志组成。在中……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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