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庆祝“三八”节活动方案提要:“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来临,为了增加节日气氛,丰富女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增强女职工的凝聚力,激励广大女教职工以饱满的热情和最佳的工作状态投入到工作“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来临,为了增加节日气氛,丰富女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增强女职工的凝聚力,激励广大女教职工以饱满的热情和最佳的工作状态投入到工作和学习中,经过学校讨论,特制定本方案。一、活动主题:魅力女性快乐巾帼二、活动时间:2014年3月8日三、活动内容1、办一期庆祝妇女节展板。2、组建“女教师知音小组”,引导女教师相互排忧解难,减轻身心压力。3、“三·八”妇女节女教职工趣味运动比赛四、具体要求1、分组情……查看全文>>
火天乡学校2012年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总结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加强妇女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是全面贯彻党的妇女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今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2周年,为纪念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节日,学校工会把贯彻执行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加强妇女工作纳入工作的总体目标,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提升女职工的素质,调动其积极性,进一步动员组织女教职工在“十二五”中建新功、立新业。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集体项目——教师教学交流……查看全文>>
威远县人力资源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情况十七届全会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加强妇女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是全面贯彻党的妇女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今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2周年,为纪念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节日,贯彻执行县妇委会[2012]1号文件精神、加强妇女工作纳入工作的总体目标,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提升女职工的素质,调动其积极性,进一步动员组织女职工建新功、立新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集体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把活动……查看全文>>
2012年“三八”妇女节活动总结为纪念集团公司成立十周年,切实加强“三个建设”,切实关心女职工生活,让广大女职工过一个意义的节日,进一步激发女职工立足岗位、敬业奉献的工作热情,****公司根据《关于开展“纪念辉煌十年,再现巾帼风采”庆祝“三八”妇女节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了“关爱女性,感恩**”女性健康主题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组织策划此次活动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和综合部具体负责组织策划。在活动前期,公司工会委员会根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首先是确定了“关爱女性,感恩**”关爱女性健康的活动主题;其次是确定活动参加人员为公司全体女职工;再次是征求部分女……查看全文>>
各位女老师、女职工:为了庆祝107个国际妇女节和我国第94个妇女节,丰富大家业余生活,经研究,决定组织本次广州塔观光和珠江夜游体验活动,活动事宜如下:一、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承明副组长:李名江刘万庆成员:吴玉琪杜红娟陈立潘春锦邹艳全秋桂罗易汇李犹二、活动时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点到22点三、活动方式和地点:广州塔观光、珠江观光轮夜游四、活动费用。广州塔观光、珠江观光轮夜游大门票费用、晚餐费用学校统一安排(购买),其他费用自己负责。五、前往方式:3月10日(星期五)下午2:30尽量自行乘坐校车到广州,个别有工作的同志可以乘坐学校黄色校车前往。六、活动基本程序。先登广州塔观光、再统一吃……查看全文>>
申请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一)依法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两年的社会组织(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申请公开募捐资格。(二)《慈善法》公布前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登记满二年,经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申请公开募捐资格。二、事项审查类型行政审批。三、审批依据《慈善法》《》四、受理机构省民政厅五、决定机构省民政厅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建立规范的内部治理1结构,理事会能够有效决策,负责人任职符合有关规定,理事会成员和负责人勤勉负责,诚实守信;(二)理事会成员来自……查看全文>>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1号《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已经2018年7月27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部长黄树贤2018年8月6日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行为,保护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慈善组织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慈善组织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责任。慈善组织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查看全文>>
(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管理。第三条【募捐主体】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面向公众开展募捐。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第四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对其登记的慈善组织负责公开募捐资格的许可,对其公开募捐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涉及公开募捐的有关活动。第五条【许可条件】依法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二年的,可以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慈善法施行前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自登记为……查看全文>>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一、基本情况1.慈善组织名称:;住所及邮编:;2.组织类别:□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设立登记日期:;认定为慈善组织日期:;5.是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否6.业务主管单位:;7.工作联系人:,职务:;8.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传真;email或号:;9.本组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或移动客户端):;10.是否召开关于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理事会:□是□否时间:,地点:,1议题:,出席理事人数:名,占全体理事会成员比例:;11.是否首次申请:□是□否12.申请理由:二、内部治理情况1..理事会成员构成及关系:理事长(会长……查看全文>>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时间:2016-08-3116: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9号《》已经2016年8月29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部长:李立国2016年8月31日第一条为了规范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面向公众开展募捐。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对其登记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公开募捐的有关活动……查看全文>>
义乌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义乌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保障义乌市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全市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租赁与管理适用本细则。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条件,限定建筑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第四条市建设局、市住房办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销售、租赁与管理。各镇(街)、民政、公安、国土等部门协同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的资格审查工作。第五条市建设局、市住房办设立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与管理的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第二章对象与条件第六条申请对象(……查看全文>>
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根据《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义政发〔xx〕52号),为切实保障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创业大学生、本市外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条件一、城镇低收入及最低收入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中至少有一人为本市户籍(不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3年以上;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3.申请家庭无汽车(1年内(含)办理过户的仍视为有汽车)或仅购有一辆价值低于7万元的汽车(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4.申请家庭在市域范围内无房产或人……查看全文>>
义乌市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义政发〔2011〕66号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引才环境,切实加快人才集聚,根据《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筑义乌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试行)》(市委〔2008〕30号)、《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义政发〔2010〕107号)、《义乌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义政发〔2010〕108号)的相关规定,制订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通过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积极创造良好的人才居住环境,吸引各类人才特别是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本市创业,为加……查看全文>>
根据义政发„2014‟40号、义政办发„2014‟112号、义政办发„2014‟113号文件规定,为更好的实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特制订如下操作细则:一、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流程根据文件规定,人才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由人力社保局、经信委、商务局分别牵头组织。义政发„2014‟40号、义政办发„2014‟112号和义政办发„2014‟113号文件中基础人才部分由人力社保局负责,义政办发„2014‟113号文件中工业企业实用人才由经信委负责,义政办发„2014‟113号文件中商贸服务企业实用人才由商务局负责。(一)申报。申请人凭以下材料向本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镇(街)提出申请。1.《义乌……查看全文>>
根据义政发〔2014〕40号、义政办发〔2014〕112号、义政办发〔2014〕113号文件规定,为更好的实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特制订如下操作细则:一、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流程根据文件规定,人才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由人力社保局、经信委、商务局分别牵头组织。义政发〔2014〕40号、义政办发〔2014〕112号和义政办发〔2014〕113号文件中基础人才部分由人力社保局负责,义政办发〔2014〕113号文件中工业企业实用人才由经信委负责,义政办发〔2014〕113号文件中商贸服务企业实用人才由商务局负责。(一)申报。申请人凭以下材料向本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镇(街)提出申请。1.《义乌市人才住房保障……查看全文>>
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项目管理一、总则1.1目的:为了更进一步加强公司对项目的管理,使项目管理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条件更好地保证施工质量,特制定本法。1.2质量保证体系。采用公司确立的zs09001质量管理体系。1.3安全保证体系。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1.4政府监督,社会管理。项目部在工程施过程中,应接受社会监理人员的监管管理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正确处理这两者的关系。1.5施工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努力贯彻公司各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正确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6施工依据:施工依……查看全文>>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研究承诺书我保证如实履行本承诺书各项内容。如果本人项目获准立项,在未来的研究工作中,愿意遵守学校大学生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接受学校大学生科研有关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恪守学术道德,讲诚信,守信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特作出以下约定郑重承诺。1、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科研态度,忠于真理、探求真知。2、以饱满的热情和精神状态,科学规划,全力以赴,循序渐进,不替换项目负责人,在本人毕业前完成所负责的项目。3、倡导质量第一,独立创新,坚持严肃认真、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反对投机取巧、粗制滥造、盲目追求数量不顾质量,克服浮躁和急功近利行为。4、尊……查看全文>>
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各高等学校,各市教育局、科技局、团委、财政局: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技厅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财政厅二○一○年三月十五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培养我省高校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造就一大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实施提供人才支撑,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与省财政厅决定在……查看全文>>
浙商大学„2010‟244号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内各部门、学生各班级:《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二○一○年九月十五日—1—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推进我校“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深入持久开展,规范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结题等程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管理机构为:(一)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部、科研处等四家主办单位联合成立“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查看全文>>
酉阳自治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3〕13号)和《酉阳自治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酉阳委办发〔2011〕26号)精神,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是指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由各级财政投入及社会各界捐赠而建立的人才资源开发专项经费。资金来源第三条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主要来源为:(一)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二)上级人才项目资金支持;(三)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第四条县财政优先保证人才投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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