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xiexiebang.com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级市法院,本院各部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市中院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法发[2010]43号),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法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第一条本院设置司法巡查工作办公室,作为组织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办事机构,与本院监察室合……查看全文>>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xiexiebang.com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的通知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已于2011年2月25日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259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本院研究室。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1年2月25日第2259次会议讨论通过)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的若干意见》、《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等要求,建立健全开放、透明、便民、信息化的阳光司法机制,结合浙江法院工作实际,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xiexiebang.com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办法(试行)(2010年6月13日京高法发[2010]213号)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和区、县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司法巡查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大对全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的监督力度,全面推动两级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查看全文>>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xiexiebang.com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执行请示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内部请示制度,提高执行请示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市中、基层法院可以就执行案件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向高级法院请示。有关案件事实的认定问题原则上不属于请示的范围。第二条各级法院报送请示的问题,应当有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形成的倾向性意见。第三条报送请示原则上应当一文一事或者一文一案。第四条请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详细材料。请示应当采用正式红头挂号文件形式,一式三份,由院长签发并加……查看全文>>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xiexiebang.com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立案材料要求的规定(试行)(2004年12月29日京高法发[2005]4号)第一节第一审程序案件第一条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等材料。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诉讼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资格证明。第二条当事人应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第三条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原告为法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法人应提交年检证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提交职务证明原件、身份……查看全文>>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xiexiebang.com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工作指南为依法、正确、及时、妥善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加强审判监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申诉审查和再审工作分工的通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申诉审查和再审工作分工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审查工作指南。一、总则第一条当事人对本市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行政赔偿调解书,认为确有错误而提出申诉请求再审的,按照本工作指南进行审查。第二条审查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应……查看全文>>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xiexiebang.com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规定试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规定(试行)(2002年12月2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2003年2月12日京高法发[2003]37号文件印发)第一章形式审查与立卷登记第一条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申诉、申请再审,应当由下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一)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但其中已有人申诉的,其他人不得以同一理由重复提出;(二)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三)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死亡或丧失主体资格的,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查看全文>>
法律服务所服务承诺一、热情服务。热心接待当事人,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相递,一颗爱心相随,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举止文明,周到服务,耐心倾听,细致解答,让当事人怀着焦虑而来,带着满意而去。二、诚信服务。忠实于宪法、法律,恪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客观地向委托人告知法律风险,不对判决或仲裁结果作出任何承诺;及时向委托人告知委托事项进展情况;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擅自转委托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三、规范服务。不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不以公民身份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不违规风险代理;不泄露当事人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遵守法庭、仲裁庭纪律,遵守出庭时间、举证……查看全文>>
溪口司法所工作职责溪口司法所在宣州区司法局和溪口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溪口镇辖区内的司法行政工作。其工作职责如下: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二、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溪口司法所服务承诺……查看全文>>
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办事指南与服务承诺司法所办事指南与服务承诺一、人民调解(一)、受理调解纠纷范围1、辖区企业及其他集体私营经济组织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2、辖区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织及公民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涉及经济、财产权益的生产经营性纠纷;3、辖区公民之间发生的涉及遗产继承、分家析产、赡养抚养抚育、债权债务、民间赠与、侵权索赔等具有财产权益性的民间纠纷。(二)、调解民间纠纷程序1、管辖本辖区内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2、受理受理民间纠纷,应当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申请,申请可以……查看全文>>
司法所干警廉洁自律承诺书为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主动接受监督,现就廉洁自律郑重承诺如下:一、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加大“六五”普法教育力度,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严禁参与与司法干警身份不相符的活动,保持队伍良好的形象。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履行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责,并在行动上为塑造廉洁、高效、文明、务实的司法所新形象作出表率。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不收费,不收受服务对象的任何财物,不接受可能影响人民调解公正的宴请。三、实行限时办结制1、法律援助初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查看全文>>
一、坚持把程序透明、公开公正作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原则。推进政务公开,通过网站等及时、广泛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工作服务项目、法律依据、所需材料、办理程序、收费事项、办结时限及投诉监督方式等。申请法律援助、办理公证事项、办理法律服务等事项依法进行公开。二、坚持以人为本、以依法办事为前提,以群众满意为目的,体现公平公正作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价值准则。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做到态度热情、语言规范、业务精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创新“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乡工作……查看全文>>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xiexiebang.com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专利商标行政诉讼案由的规定》的通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专利商标行政诉讼案由的规定》(简称《规定》)已经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统一了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案由,适应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知识产权庭统计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规定》不涉及人民法院的立案受理、审判管理、司法统计等业务,不影响全市法院审判管理系统的运行。你院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民三庭。《规定》中所涉及意见如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一致的,……查看全文>>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xiexiebang.com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办法(试行)(2010年6月13日京高法发[2010]213号)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和区、县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司法巡查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大对全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的监督力度,全面推动两级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查看全文>>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xiexiebang.com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的通知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已于2009年9月1日经第14次(总第241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在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时,要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坚持在程序正当的基础上实现清算结果的公正。特此通知。二○○九年十一月九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试行)(北京市高级……查看全文>>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xiexiebang.com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京高法发[2005]174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为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涉法信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工作,健全和完善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制度,明确北京市三级法院涉诉信访工作职责,规范法院的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程序,同时也为配合《信访条例》的施行,完善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各项……查看全文>>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xiexiebang.com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敏感、重大舆情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各单位:为正确把握北京法院新闻舆论引导方向,切实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工作实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敏感、重大舆情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院结合本院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和详细预案,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敏感、重大舆情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制度为正确把握北京法院新闻舆论引导方向,切实提……查看全文>>
(司法部令第95号)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六条规定,《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于~年9月30日公布施行。xx年8月14日公布的《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3号)同时废止。部长吴爱英~年9月29日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司法鉴定人的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的诉讼需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司法鉴定人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查看全文>>
附件1.5提交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请材料的说明一、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请材料包括:1、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请表;2、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如工商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等);3、住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4、资金证明;5、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如申请资产评估司法鉴定,需提供资产评估证书);6、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说明应包括仪器、设备名称、用途、购置日期和价格等);7、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未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应提交通过认证认可计划);8、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见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材料说明);9、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司法鉴定程序制度等);10、登记管理机关认为应当……查看全文>>
申请司法鉴定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指:(一)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二)其他组织,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和机构,申请司法鉴定人。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二)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三)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四)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五)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六)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七)法定代表人和鉴定机构负责人未受过刑事……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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