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发通〔2000〕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了配合《刑事诉讼法》的执行,我部曾于1996年12月2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的通知》。根据司法实践工作的发展和完善,为进一步改进这些文书格式,使之适应律师业务的需要,我们对试行几年来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原有的格式进行了调整和修改。现将新的格式印发,请各地将此文书格式下发至各律师事务所。新的文书格式从2001年7月1日起使用。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说明新的文书格式是经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充分论证,对1996年司法部印发的《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查看全文>>
北京市司法鉴定人助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人助理行为,维护司法鉴定辅助工作秩序,培养和储备司法鉴定后备力量,保障我市司法鉴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人助理(以下简称鉴定人助理)是指尚不具备独立开展司法鉴定工作能力,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尚不符合申请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的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经司法鉴定机构(或其发起成立单位,以下同)正式聘用,在司法鉴定人的指导下专门从事司法鉴定辅助业务的人员。鉴定人助理应当按照登记的业务类别从事司法鉴定辅助业务,所登记的业务类别不能超过2项且不得跨专业。第三条本……查看全文>>
来源:未知作者:qiu日期:09-12-25【颁布单位】司法部【颁布日期】20001001【实施日期】2000100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执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保障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司法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1998〉90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以下简称司法鉴定人),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在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科学……查看全文>>
(司法部令第95号)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六条规定,《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于~年9月30日公布施行。xx年8月14日公布的《》(司法部令第63号)同时废止。部长吴爱英~年9月29日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司法鉴定人的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的诉讼需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司法鉴定人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查看全文>>
(一)违反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二)违反-社-会公德,品行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三)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人执业,享有下列权利:(一)查阅与鉴定有关的案卷材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二)应邀参与、协助委托人勘验、和模拟实验;(三)要求委托人补充鉴定材料;(四)委托人提供虚假情况或拒不提供鉴定所需材料的,有权拒绝鉴定;(五)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六)与其他司法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有权保留意见;(七)获得执业报酬;(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九条司法鉴定人执业,履行下列义务:(一)按时完成鉴定任务;(……查看全文>>
(司法部令第6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执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保障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司法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1998〉90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以下简称司法鉴定人),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在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司法行政机关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的行业主管机关,对司法鉴定……查看全文>>
北京市司法鉴定人助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人助理行为,维护司法鉴定辅助工作秩序,培养和储备司法鉴定后备力量,保障我市司法鉴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人助理(以下简称鉴定人助理)是指尚不具备独立开展司法鉴定工作能力,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尚不符合申请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的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经司法鉴定机构(或其发起成立单位,以下同)正式聘用,在司法鉴定人的指导下专门从事司法鉴定辅助业务的人员。鉴定人助理应当按照登记的业务类别从事司法鉴定辅助业务,所登记的业务类别不能超过2项且不得跨专业。第三条本……查看全文>>
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来源:未知作者:qiu日期:09-12-25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颁布单位】司法部【颁布日期】20001001【实施日期】2000100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执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保障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司法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1998〉90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以下简称司法鉴定人),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在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仲裁……查看全文>>
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检验机关不予注册:(一)违反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二)违反-社-会公德,品行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三)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人执业,享有下列权利:(一)查阅与鉴定有关的案卷材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二)应邀参与、协助委托人勘验、和模拟实验;(三)要求委托人补充鉴定材料;(四)委托人提供虚假情况或拒不提供鉴定所需材料的,有权拒绝鉴定;(五)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六)与其他司法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有权保留意见;(七)获得执业报酬;(八)法律、……查看全文>>
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执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保障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司法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1998〉90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以下简称司法鉴定人),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在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司法行政机关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的行业主……查看全文>>
(司法部令第95号)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六条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于~年9月30日公布施行。xx年8月14日公布的《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3号)同时废止。部长吴爱英~年9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司法鉴定人的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的诉讼需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司法鉴定人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查看全文>>
司法笔迹鉴定第一、预备检验阶段受理鉴定是预备检验阶段中由鉴定部门所做的一项准备工作,在受理委托单位送检的鉴定时,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一、了解案情明确送检要求即向送检人了解案件的发生、发现及侦察调查中的有关情况。了解案情的目的首先是为了确定案件的性质,决定是否应当受理鉴定;其次是明确笔迹物证与案件的关系,以便结合案情对遇到的疑难问题作出客观科学的鉴定。在受理鉴定时一般应向送检人员了解以下内容:1.发案情况,即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现经过。2.侦察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对作案范围的判断以及根据是什么。嫌疑人嫌疑的根据是什么。3.嫌疑人的情况,即了解嫌疑人的年龄、籍贯、职业、文化程度、社会经……查看全文>>
司法鉴定申请书申请人:马宪春,男,1964年**月**出生,汉族,教师住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花园***电话:1395820222申请事项:请求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份《关于刘世清同志参加组织生活等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鉴定复印件的签名人笔迹是否真实。事实和理由:两份材料,一份有签名,签名人是陈聪诚、吴立爽(前者为宁波大学组织部副部长);一份无签名。此鉴定用以确定是否存在伪证问题。《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此致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马宪……查看全文>>
鉴定人出庭申请书鉴定人出庭申请书申请人:**电器有限公司申请事项:通知天津市质量管理协会鉴定人员出庭作证,鉴定人出庭申请书。申请理由:申请人与天津市***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货款纠纷一案,经贵院委托,由天津市质量管理协会对原告供应的楼宇对讲(可视)系统进行产品质量鉴定。天津市质量管理协会于2xx-x年4月30日作出**号鉴定结论。申请人认为,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现场勘验过程流于形式,缺乏专业水准。申请人对其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申请人:**电器有限公司代理人:2.xx……查看全文>>
鉴定人出庭作证我国现行法律虽然对于鉴定人出庭作证问题有明确规定,但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鉴定人出庭难的现象十分普遍,严重制约了法庭庭审功能的发挥和诉讼任务的实现,鉴定人出庭作证。而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都较为完善,这在立法和实践中均有体现。应该借鉴国外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并结合我国的法律制度和文化背景,在深入分鉴定人不出庭原因的前提下完善我国的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一、国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现状及出庭作证难的原因在现代诉讼制度,尤其是诉讼双方当事人向法庭举证的诉讼情景中,鉴定人出庭作证才能具备基本的诉讼条件。因为只有鉴定人到庭,才能实现当事人对鉴定人的询问和反询问权,才能……查看全文>>
论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人在诉讼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鉴定结论必须经过审查、质证后才能在庭审中加以运用,鉴定人出庭作证也是必要的,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鉴定人出庭甚少,相关制度应当加以完善,以提高鉴定人的出庭率。关键词: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结论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侦查、起诉、审判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就涉案的专门性问题委托具有专门知识、技能、技术手段的人员或机构,依照法定程序所作的鉴别、判断和评定。我国三大诉讼法及仲裁法都将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鉴定结论具有重要的诉讼功能。作为出具鉴定结论的鉴定人,出庭并接受法庭的质证对保障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客观性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查看全文>>
中,谁都可以做鉴定人吗。鉴定人必须出庭接受质证吗。鉴定人出庭时该如何应对对方律师们的“百般刁难”。这些都是司法鉴定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近日举行的中国首届司法鉴定高峰论坛上,相关政府官员、专家学者、辩护律师乃至鉴定机构人员纷纷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看法。该不该抬高鉴定人准入门槛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中国司法杂志社总编王公义介绍了英国的司法鉴定制度。在英国,对司法鉴定人的管理呈加强趋势,以往具有各行业职业资格和专业职称的人员,经法庭确认都可以作为专家证人出庭,并没有另外的条款,完全由市场进行调节,优胜劣汰。但自两年前开始,根据议会通过的法案,设立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登记委员会,四年一个周期,进行非强制……查看全文>>
年度考核制度一、年度考核的原则㈠客观公正原则㈡民主公开原则㈢注重实绩原则二、年度考核的内容是指对工作人员评价的内容,主要指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指工作人员的政治立场和思想品质。--能。指工作人员的文化知识水平、业务、技术水平以及是否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勤。指勤奋精神和出勤情况等。--绩。指工作人员的工作成绩,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及效率。三、年度考核的等次及标准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熟悉本职业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成绩突出。称职。能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令和……查看全文>>
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轰动全国的“黄静”案中,五份不同的法医鉴定一度成为焦点,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也许普通大众对司法鉴定人的印象限于《大宋提刑官》里“重证据实、民命为重”的宋慈。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谁都可以做鉴定人吗。鉴定人必须出庭接受质证吗。鉴定人出庭时该如何应对对方律师们的“百般刁难”。这些都是司法鉴定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近日举行的中国首届司法鉴定高峰论坛上,相关政府官员、专家学者、辩护律师乃至鉴定机构人员纷纷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看法。该不该抬高鉴定人准入门槛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中国司法杂志社总编王公义介绍了英国的司法鉴定制度。在英国,对司法鉴定人的管理呈加强趋势,以往具有各行业职业资格和专……查看全文>>
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人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退出或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根据法律规定的回避条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司法鉴定人回避。第三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司法鉴定公正的。第四条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回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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