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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文号】国家食药总局令第39号【发布日期】2017-12-29【生效日期】2018-02-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国家食药总局令第39号《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2月20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局长:毕井泉2017年12月29日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物制品监督管理,规范生物制品批签发行为,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制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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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局令第11号)2004年07月13日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1号《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于2004年6月4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四年七月十三日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物制品质量管理,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生物制品批签发(以下简称批签发),是指国家对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每批制品出厂……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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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为加强生物制品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该类药物的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生物制品管理规定》、《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生物制品的管理(一)组织管理1、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我院生物制品的临床应用管理,生物制品安全与合理使用列入科室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2、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本院药事管理规定》、《生物制品管理规定》、《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国家处方集》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生物制品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二)生物制品采购与遴选1、生物制品由药剂科……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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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1号)《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于2004年6月4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郑筱萸二00四年七月十三日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物制品质量管理,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生物制品批签发(以下简称批签发),是指国家对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每批制品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的制度。检验不合格……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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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3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约束性指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中央财政将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奖励金额按项目技术改造完成后实际取得的节能量和规定的标准确定。同时,要明确企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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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36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以下简称奖励资金)。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了保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效果,奖励资金与节能量挂钩,对完成预期目标的项目承担单位给予奖励。第三条奖励资金实行公开、透明原则,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第二章奖励对象和条件第四条奖励资金支持对象是……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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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约束性指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中央财政将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奖励金额按项目技术改造完成后实际取得的节能量和规定的标准确定。同时,要明确企业的节能主体地位,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和监督。为此,我们制定了《节能技术改造……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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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出台时间:2007-08-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税收优惠-受理时间:2010-01-01至2010-12-01-点击量:426财建[2007]3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约束性指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中央财政将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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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日期:2011-08-10发稿人:经济建设处【字体:大中小】各市、县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1〕36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项目的申请、实施和清算等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的申请和拨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申请实行属地化管理。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由项目单位(包括中央直属企业)提出奖励申请报告和所需材料,并经法人代表签字后,报项目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二)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和项……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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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填表说明1、受理编号。由登记部门填写。由各区县分编。各区县登记部门按收取登记件的顺序分年度编号,顺序号前加x和区县简称;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受理的,单独按收取登记件的顺序分年度编号,顺序号前加x和市。2、房屋坐落。按公安局编制的地名、门牌或楼号填写。(1)平房只填到门牌号,一般门牌后不再填部位;(2)楼房有门牌的填到门牌号、楼号,无门牌的填地名及楼号。不填部位及单元号、房号。3、图号、地号。按房产平面图或者房屋登记表中的图号、地号填写,如没有的不填写,如有几个图号、地号的应全部填写。4、原房屋所有权证号。填卖房人(转让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5、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填……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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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种类:□商品房买卖□存量房屋买卖□房改购房□房屋交换□房屋赠与□以房屋抵债□以房屋作价出资□企业分立、合并□接管公有住房□国有房产授权经营□房屋调拨、划拨□继承、受遗赠□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裁决房屋转移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监制天津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1、种类。根据申请登记的种类在相应的□内划√。2、房屋坐落。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的记载填写。3、建筑面积。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的记载填写。属于部分房屋转移登记引起面积变动的,应按房屋测绘成果报告或房屋测绘成果资料填写。4、土地来源、土地面积和使用期限。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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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北京)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点击:裴宇琼律师195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一、登记材料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申请人:(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2)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3)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个人申请人:(1)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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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办事须知凡发生房屋买卖、继承、赠与、析产等转让行为的,当事人自转让行为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国内企业和个人进行房屋转移登记,由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其投资的单位的房屋和有必要由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直接受理的房屋,其所有权登记、审核和权属证书的填发工作在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市场管理处办理。授权经营的房产由产权市场处登记发证。单位之间的房地产买卖在天津市房地产产权市场处办理交易手续。个人之间的买卖和单位购买私房及个人购买公房的,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交易手……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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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采取赠与过户比较省费用。但是将来的税费可能会高。过去很简单,现在麻烦点。可以采取赠与的方法,比过户便宜点大额的有3%的契税和%的印花税,如果南京是4%的契税。各地可能会有小不同。房屋赠与的转移登记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登记要件①天津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④赠与合同(原件留存);⑤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登记时限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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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1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试行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五月四日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试行方案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建设工程管理的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改革的基本原则(一)牢固树立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理念。(二)坚持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公共服务,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审批效率的基本要求……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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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用机场的概念2009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民用机场管理条例》;2012年12月,民航局依此修订下发了《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ccar-158-r1)。其中明确: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运输机场是指为从事旅客、货物运输等公共航空运输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根据机场的地位、业务量和服务区域不同,运输机场又可分为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按照民航局《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5026-20……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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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西南地区通用机场建设管理暂行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西南地区通用机场的建设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机场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和《通用机场建设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程序。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西南地区通用机场的建设管理。第三条本程序所称通用机场,是指无公共航空运输定期航班营运的机场,主要为通用航空活动提供机场服务和保障。第四条根据通用机场的建设规模,分为一类通用机场、二类通用机场和三类通用机场。一类通用机场是指作为基地的或仪表飞行的、有固定设施的通用机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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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西北地区通用机场建设管理程序(试行)第一章第一条为规范民航西北地区通用机场建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3号)、《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航局令第215号)以及《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fi/t5026-2012)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程序。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辖区内通用机场的建设管理。第三条本程序所称通用机场,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和公务飞行、包机(出租)飞行、空中游览等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的民……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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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民航资源网2010年5月10日消息:为规范我国境内民用航空行政机关对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引进进口通用航空器的管理,进一步促进通用航空安全和民航行业协调发展,民航局对《关于引进进口通用航空器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08]11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中国民用航空局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三日民航局关于引进进口通用航空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国境内民用航空行政机关对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引进进口通用航空器的管理,促进通用航空安全和民航行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办法……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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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用机场的概念2009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民用机场管理条例》;2012年12月,民航局依此修订下发了《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ccar-158-r1)。其中明确: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运输机场是指为从事旅客、货物运输等公共航空运输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根据机场的地位、业务量和服务区域不同,运输机场又可分为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按照民航局《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5026-20……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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