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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有关规定,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药业分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3.职责3.1质量保证部监督员负责日常监管。3.2采购员负责按制度采购。3.3使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4.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4.1采购、运输、储存、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确定2名专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4.2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员、专管员、使用人员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4.3使用易制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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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造有限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申购、采购、储存和使用行为,防止公司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储存、运输、使用部门和安保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第二章申购管理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部门依据实际使用情况,向采购部门提出易制毒化学品采购需求,由采购部向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四条安保科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易制毒……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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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申购、采购、储存和使用行为,防止公司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盐酸)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供应部和安全环保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第二章申购管理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依据实际使用情况,向供应部提出易制毒化学品采购需求,由供应部和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四条供应部采购员使用《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易制毒化学……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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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海瑞达化工有限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申购、采购、储存和使用行为,防止公司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采购单位和管理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第二章申购管理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依据实际使用及库存情况,向采购提出易制毒化学品采购需求,由采购和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使用《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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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申购、采购、储存和使用行为,防止公司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硫酸)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采购部和管理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第二章申购管理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依据实际使用情况,向采购部提出易制毒化学品采购需求,由采购部向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部采购员使用《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采购时需……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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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再次取消、降低、合并一批住房建设项目收费的决定》(辽政发[2001]15号)和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复函》(辽财综函[2003]288号)的规定,为理顺我市水、气、热、环卫、校舍建设等专项配套费征收管理体制,经研究决定,改革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合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项目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收费管理,将现……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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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促进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含建制镇)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本办法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第三条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其日常工作由市城市建设建设配套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市配套办)负责。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第四条主城区内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由市配套办负责。主城区外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由工程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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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平县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梁平府发〔2011〕4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梁平县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6月9日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梁平县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配套费征收管理,根据《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第253号令)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县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项目业主),均应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城……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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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水资源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第三条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二章征收第四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包括中央直属水电厂和火电厂)和个人,除按《条例》第四条规定不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的情形外,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费。对从事农业生产取水征收水资源费,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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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水资源增容费、水源建设费(以下简称“两费”),是政府筹集水源建设资金的专项资金,为保证“两费”的征收和合理使用,经市财政局、公用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大连市城市水资源增容费、水源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望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大连市城市水资源增容费、水源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一“两费”征收标准及范围按大计能交发[1996]l98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大连市城市供水管理处代市政府征收。二“两费”是水源建设专项资金,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三、公支配套费随水源建设费由市供水管理处一并代市政府征收。四、新增用水单位和个人、新建住宅的单位按规定向市自未水公司提出申请,填报《上水委托书》……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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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部、物资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民福发〔1990〕21号,1990年9月1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社会福利企业是为安置残疾人员劳动就业而兴办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第三条社会福利企业所安置的残疾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视力残疾者、听力语言残疾者、肢体残疾者和智力残疾者(具体标准按《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职工的暂行规定》执行)。第四条国家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多种渠道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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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大连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0-04-01生效日期:2000-04-01发布部门:大连市民政局发布文号:大民救发[2001]5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办发[2000]19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民政部19号令《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辽民发[1999]9号文件《辽宁省社会福利事业机构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社会福利机构是指由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出资兴办的,不以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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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12月30日民政部令第19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第三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第四条社会福利机构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社会福利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第二章审批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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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xiexiebang.com/content-3467.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点击http://www.xiexiebang.com/tiwen.htm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12月30日民政部令第19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第三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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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xiexiebang.com/content-3468.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点击http://www.xiexiebang.com/tiwen.htm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第一条根据国家民政部第19号令《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遵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通知》(苏政发[1999]92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社会福利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由国家、……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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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日期:2011-09-0616:03来源:未知郑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农业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农经发〔2000〕8号)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农经发〔2001〕4号)以及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关于对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进行运行监测的通知》(豫农产经〔2002〕1号)的规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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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xx省委《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云发(2006)13号文)和省农业厅《xx省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云农(联)字[2002]4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产加销有机结合,在经营规模、企业效益和辐射带动能力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并按规定程序评选,并经市政府认定的企业。第三条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坚持公开……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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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0]1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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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德州市农业产业化市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局:根据农业部农经发[2001]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农业产业化市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运行监测和服务工作,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德州市农业产业化市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二00五年四月十四日1德州市农业产业化市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产业化市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搞好对市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根据农业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外……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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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5-0716:14:00来源:广州市农业局作者: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各区(县级市)农业局:《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自2005年6月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培育和扶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我局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市法制办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州市农业局2014年5月4日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做好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根据《……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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