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5日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决定,坚决遏制新建和抢建违法建筑,及时有效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未取得其它批准建设的文件,而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或者临时用地逾期不拆除的建筑物。第三条本办法适用2004年10月28日之后,发生违法用地、新建和抢建违法建筑的责任追究。第四条党员干部、政府工作人员参与兴建违法建筑,参与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支持新建、抢建违法建筑,充当违法建筑的保护伞,……查看全文>>
1、仪器、设备过错责任追究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致使技术检测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过错责任人应承担经济损失。(1)仪器、设备及附件、零备件无故丢失的;(2)仪器、设备出现故障,隐瞒不报的;(3)未经所长批准,私自将仪器、设备外借的;(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非正常损坏的。2、样品抽取、待检样品保管过错责任追究违反内部管理制度,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警告或经济处罚。(1)抽样单填写错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2)样品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失效,致使技术检测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3)样品检验后不及时入库的。3、技术检测过错责任追究发生下列技术检测过错的责任……查看全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刑法》以及国家有关城市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按照实事求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区别对待、责任自负,处分与教育结合原则,对单位和执法人员个人违法行为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一、追究范围(一)违反法定条件、法定权限、法定程序,为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和登记发证事宜的;(二)因为工作疏忽或者弄虚作假,使行业预算等数据失实的;(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擅自批准减缴、免缴或者任意多征、乱征有关费用的;(四)监管不力,对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或处罚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五)玩忽职守,丢失或毁损案卷材料,造成损失的;(六)违法实施查封、……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提高我镇各项重大工作的整体水平,推进工作紧密团结、凝聚一心,充分调动各包村(居)领导、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全镇工作的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天子山镇重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适用于计划生育、综治维稳、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控违拆违、党风廉政等事关全镇利益的重大工作。第三条全体包村(居)领导、干部、职工在本办法面前一律平等。第四条村(居)在出现应追究责任情况时,除包村(居)领导、干部、职工按本办法追究责任外,其分线领导负百分之五十的连带责任。第五条依据本办法中的责任追究情况,镇党委书记、镇长年底奖金取干部职工年度实发金额的平均数。第六条本办……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各级领导者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各级领导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责任追究是领导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医院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领导的追究与处理。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党政副职以上、各处(科)室-(职能科室、业务科室)负责人。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第二章追究范围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查看全文>>
[找文章到☆wenmi114.com(http。//www.xiexiebang.com/)一站在手,写作无忧。]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人防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维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严肃性、权威性,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人防行政执法过错,是指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给行政机关和人防工作对象造成损害与损失的行为。第三条人防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二)及时、准确、公正、公开;(三)追究责任与纠正过错相适应;(四)责任追究与过错责任相适应。第四条人防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执法过错之一的,应予以……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各级领导者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各级领导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责任追究是领导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领导的追究与处理。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党政副职以上、各部室(车间、分公司)负责人。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第二章追究范围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责任: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各级领导者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各级领导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责任追究是领导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领导的追究与处理。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党政副职以上、各部室(车间、分公司)负责人。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第二章追究范围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责任: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查看全文>>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规范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制度。一、过错责任的范围1、经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裁定撤销或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2、经上述行政机关、复议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过错:⑴违反审批、处理权限,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⑵违反规定应当立案受理而不予立案受理的;⑶出于不法目的、擅自进行海洋与渔业检查、处理或超越职权查处案件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⑷为包庇违法单位或个人,利用职务之便隐匿或销毁违法证据、更改案卷文书、不如实反映调查询问笔录的;⑸办案人员不如实报告案……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教育管理人员依法发行职责,保证管理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过错是指教育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故意或过失实施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或运用法律、法规、规章不准确,使国家、单位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行为。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发生的教育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第四条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查看全文>>
第一篇:立井反三违,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反“三违”管理制度及处罚办法1、干部反“三违”指标:项目经理2起副经理、主任工程师3起矿长助理2起一线段队长正职5起:副职5起调度员15起安全员20起2、发现违章现象当天应将违章人员的姓名、所在班(队)别、地点、违章情节、处理办法等填写在安全科“三违”记录本上,因不能及时填写时,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该项违章不记作个人反“三违”数。按照反三违指标每少一次罚款10元。3.严重违章人员,除罚款外,还在职工安全例会上做检查,不做检查者加罚50元,同时,从当月工资中提取安全押金200元,只有连续两个月本年度无再出现违章时,方可将押金退还。4、所有“三违”人……查看全文>>
该县在《》的制定、实施、运作方面,注重突出规范性、针对性和公开性的“三性”特点。一是统一格式,注重规范性。《》包括了建立责任追究制的目的、意义,责任追究的实施原则、追究范围、追究对象、追究重点、责任承担与分解、追究的方式与结果运用、追究的组织机构和受理程序等12个方面内容,使全县各级各部门制定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呈现出整齐划一的特点。二是明确主题,突出针对性。在《》制定中,突出了“依法行政、阳光运行、提速提质、优化环境”这一主题,办法简便易行、操作性强,并做到“六个注重”,即:注重权力运行的规范性。重点强化了对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管,明确界定了24个“不准”,确……查看全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责任,是指市、乡(镇)两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行使行政权力的其他单位和人员,行使权力时,违反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所应担负的责任。第三条市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全市违反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行为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市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第四条违反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行为责任追究,实行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制度。市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对乡镇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开展行政权……查看全文>>
第一篇:安监局依法行政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安监局依法行政错案责任追究制度1、过错责任追究,是指对行政执法和委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出现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追究。2、局机关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由分管领导负责认定后,提出初步意见,经局长批准后组织实施。3、受局委托的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过错,由局执法监察大队提出意见,视情况轻重,必要时由分管局领导认定后,经局长批准后组织实施。4、下列行为由过错是应追究。行政处罚无法律、法规规定的,或适用法律、法规不当;行政处罚不使用有效罚款收据的;违法实施检查或执行措施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区公安消防机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确保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结合我区消防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执法过错案件的来源包括:(一)当事人申诉和控告;(二)群众举报;(三)内部执法监督检查发现;(四)火灾事故调查、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过程中发现;(五)上级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他上级机关指定办理;(六)执法过错责任人主动交代;(七)其他途径发现。第三条总队、支队的防火监督部门负责执法过错案件的立案审查、调查和认定,并提出纠正意见;纪检和政治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执法过错责任人员的处理及执行工作。第四条总队、……查看全文>>
(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完善公司责任型企业文化,强化领导责任意识,优化各级领导队伍建设,进一步促使各级领导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责任追究是领导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给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领导的追究与处理。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办事处业务经理、部门经理和各级总监、高层等)。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2、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4、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第二章追究范围第五条有……查看全文>>
一、办事处及辖区各单位都应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二、办事处及辖区各单位的行政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对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三、办事处及辖区各单位应认真履行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把安全生产规章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状况相适应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三)建立健全……查看全文>>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党新喜主管。(二)学生的安全教育,外出学习参观的交通、财务、人生安全由各班主任负责。(三)门卫安全,师生的材物防盗安全由值周教师负责。(四)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由王耀华负责。(五)师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六)学生宿舍内的一切安全由宿舍主管教师负责。(七)全体教职工以……查看全文>>
第一条上访(信访)的程序。职工有问题应直接反映给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班长),部门负责人解决不了,反映给主管局领导,主管局领导解决不了,反映给局长,局长解决不了,由局党组决定;若当事人不服,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第二条原则上职工反映的问题能在本级解决的应及时解决,不准向上一级推诿,解决不了的,可以逐级反映。第三条职工反映问题,各级负责人应在一周内给予答复或解决,特殊问题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第四条职工越级上访应有下一级部门(或单位)出示的同意证明。第五条职工反映问题若遇有一级负责人既不给予答复或解决,又不出示上访证明,职工可以越级上访。第六条职工既不给本部门(或班组)反映,又不给主管局领导反映……查看全文>>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教学楼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政教处负责人主管。(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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