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保证全县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正确、高效行使职权,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机关效能,贻误管理工作,损害管理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危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等,构成违法、违纪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纪律责任;尚未构成违法违纪的,应依照本办法追究其效能责任。前款所称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查看全文>>
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2004]6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全市机关效能监察工作,推进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效能的实施意见》,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意见》,中共安庆市纪委、安庆市监察局《全市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工作纪律》和《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设立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受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投诉受理中心),与市政风建设投诉受理中心、市外来投……查看全文>>
违反作风效能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治区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办法》以及《阜康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阜康市违犯作风效能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教职工违反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规定,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声誉,损害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依照本办法,追究其责任。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职工(含借调人员、公益性岗位)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依法治校、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防范、提升效能、促进发展的原则进行。第五条责任追究的方式:1、警示提醒;2、诫勉谈话、限期整改;3、通报批评;4、效能……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过错(以下简称效能过错)的责任追究,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高效、正确履行职责,增强责任意识,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广东省保护公民举报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街道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人民团体,赋予行政职能的事业机构以及经授权、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借调人员)。第三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查看全文>>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失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讨论稿)第一条为建设信用政府,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秩序,在政府内部形成诚信导向机制,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失信责任追究是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给政府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影响政府信用,尚不构成违法违纪处理的,按照本办法追究责任。前款所称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查看全文>>
六安市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对影响机关效能建设行为的责任追究,促进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中央、省驻六安各单位(企业除外),以及经授权、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查看全文>>
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保证全县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正确、高效行使职权,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机关效能,贻误管理工作,损害管理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危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等,构成违法、违纪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纪律责任;尚未构成违法违纪的,应依照本办法追究其效能责任。前款所称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查看全文>>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文件晋办发[2012]18号各市、县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信访局拟定的《山西省党员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已经省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2012年6月4日-1-山西省党员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信访局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维护信访工作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信访条例》、《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查看全文>>
文章标题:乡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昌吉州《关于规范信访秩序加强依法信访的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的信访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规范信访秩序,现制定___乡信访责任追究办法。一、信访责任追究范围(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1、对受理的群众信访问题,党政干部领导没有及时认真处理,不给群众答复,工作不到位或人为激化矛盾,导致群众越级集体上访的。2、出现群众越级集体上访,接回群众后不及时认真处理,不按期给群众答复,导致群众重复上访的;3、发生无序越级上访的;(二)有下列情形之……查看全文>>
广东省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维护信访工作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信访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9〕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以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第三条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依纪、实事求是,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第四条……查看全文>>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为了认真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山西省信访条例》以及《山西省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我市的信访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规范信访秩序,现制定《》。第一条建立信访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机关、各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感,使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妥善地解决,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形象。同时,也是为了规范和维护信访秩序,实行依法治访。第二条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双向责任追究,既要追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疏于职守、失职渎职的各级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查看全文>>
为了认真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山西省信访条例》以及《山西省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我市的信访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规范信访秩序,现制定《》。第一条建立信访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机关、各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感,使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妥善地解决,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形象。同时,也是为了规范和维护信访秩序,实行依法治访。第二条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双向责任追究,既要追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疏于职守、失职渎职的各级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闹私利、闹干……查看全文>>
下溪民族中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教学楼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学生处负责人主管。(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查看全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查看全文>>
学校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进一步依法治校,强化法律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规范工作规程和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效益,根据国务院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一、责任追究的范围学校规章制度涉及的各个方面所发生的责任事件、学校设置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责任人员。二、责任追究的形式1、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而造成不良影响、事故或经济损失者,视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理为:调离岗位、解除聘任。行政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辞退、开除。经济处罚为:赔款……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创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总体要求是。以习总书记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建立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努力构建和谐企业,为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第三条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把握四条主要原则:(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逐级明确责任,整合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层层抓好……查看全文>>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文件晋办发[2012]18号各市、县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信访局拟定的《山西省党员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已经省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2012年6月4日-1-山西省党员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信访局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维护信访工作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信访条例》、《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查看全文>>
文章标题:乡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昌吉州《关于规范信访秩序加强依法信访的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的信访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规范信访秩序,现制定___乡信访责任追究办法。一、信访责任追究范围(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1、对受理的群众信访问题,党政干部领导没有及时认真处理,不给群众答复,工作不到位或人为激化矛盾,导致群众越级集体上访的。2、出现群众越级集体上访,接回群众后不及时认真处理,不按期给群众答复,导致群众重复上访的;3、发生无序越级上访的;(二)有下列情形之……查看全文>>
广东省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维护信访工作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信访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9〕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以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第三条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依纪、实事求是,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第四条……查看全文>>
为了认真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山西省信访条例》以及《山西省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我市的信访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规范信访秩序,现制定《》。第一条建立信访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机关、各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感,使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妥善地解决,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形象。同时,也是为了规范和维护信访秩序,实行依法治访。第二条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双向责任追究,既要追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疏于职守、失职渎职的各级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闹私利、闹干……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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