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标题: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考核与责任追究工作,依据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总则1.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的方针,坚持分级考核、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办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及全体党员。二、考核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的对象为全体党员,检查考核内容为党员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中所承担的责任的执行情况。4.办党组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并组织具体实施。5.结合年度考核,集中对干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查看全文>>
文章标题: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昌吉州《关于规范信访秩序加强依法信访的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的信访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规范信访秩序,现制定___乡信访责任追究办法。一、信访责任追究范围(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1、对受理的群众信访问题,党政干部领导没有及时认真处理,不给群众答复,工作不到位或人为激化矛盾,导致群众越级集体上访的。2、出现群众越级集体上访,接回群众后不及时认真处理,不按期给群众答复,导致群众重复上访的;3、发生无序越级上访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查看全文>>
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文章标题: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本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全面、正确地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是指本街道办事处及其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的监督措施。第三条本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为政清廉,公开公正,不徇私情,保证执法质量。第四条本街道办事处……查看全文>>
xx区财政局失职追究制度文章标题:xx区财政局失职追究制度区财政局失职追究制度为了提高财政人员执法水平,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失职的认定失职。是指财政干部职工和财政执法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由于过失所造成的主要事实和法律适用程序违法,越权执法或玩忽职守的具体行政行为。过失在主观上包括故意和过失,在行为上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过失是指行为人用积极的行动所实施的违反法律、财政法规的行为。不作为过失是指行为人不履行职责,用消极的行动所实施的违反法律、财政法规的行为。失职范围:1、经行政诉讼被最终判决撤销或……查看全文>>
文章标题:第一条、政务公开凡是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职责、政策依据、处罚程序、查办标准、查办时限和结果;换(发)证及年审的承办单位、政策依据、工作职责、申办(换证)条件、审批程序、执行标准、审批时限和结果;财务收支情况、干部福利;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廉政规定、违法违纪处理;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以文件、会议、专栏、盾牌以及报刊、电视等形式公开。第二条、行政执法监督1、权力机关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2、内部层次监督:本单位纪检监察人员负责辖区执法督查、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以及进行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向行政相对人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层次监督;3、社会监督。聘任监……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过错责任的追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根据《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过错责任的追究,应坚持责任自负、区别对待、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第三条对过错责任的追究,一般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严重的过错责任,从重处罚。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及下属单位。第二章过错的界定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过错责任,是指在执行公务和办理业务过程中,由于徇私徇情,吃请受贿,玩忽职守,业务素质差或其他原因造成应当追究的错误责任。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过错责任,应予追究:……查看全文>>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文秘114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加大校园安全的监管和防范力度,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稳定的校园环境,规范各种校园安全事件的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全面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我校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制度。一、领导机构: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认真、严肃、规范、实效,学校特成立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组成:组长:副组长:成员:二、事故认定:学校对安全事故分为三类。教学事故,学生人身伤害(亡)事故和财务损坏事故。对学校出现的各种安全事件,要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专人对出现的事件进行认真、详细、准确、客观的调查取证,并提交学校……查看全文>>
绵阳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行政许可违法责任追究制度。第二条林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具体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第三条林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林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对联合办理行政许可牵头部门转送的行政许可事项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办理的;(三)按照规定将许可的事项、依据、范围、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查看全文>>
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业生产,加强污染整治步伐,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有效落实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市委、市政府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完成,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建立。一、政府及部门职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依照《南平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南政〔20xx〕综185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南平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的通知》(南政〔20xx〕综182号)等文件规定,具体如下: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负总责。组……查看全文>>
xx为了提高财政人员执法水平,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失职的认定失职。是指财政干部职工和财政执法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由于过失所造成的主要事实和法律适用程序违法,越权执法或玩忽职守的具体行政行为。过失在主观上包括故意和过失,在行为上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过失是指行为人用积极的行动所实施的违反法律、财政法规的行为。不作为过失是指行为人不履行职责,用消极的行动所实施的违反法律、财政法规的行为。失职范围:1、经行政诉讼被最终判决撤销或者主要部分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2、经行政复议被决定撤销或做重大变更的具体行……查看全文>>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第一条: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条。依法对建筑安全生产事项负责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的问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勾结串通批准外,应当对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审批工作人员的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部门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查看全文>>
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总要求。因此,所有的行政执法人员都必须依法办事。为了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心,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确保办案质量,按照上级机关对建设行政执法的要求,结合本局行政违法案件查办的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负有管理职能的站、办、室、股、处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受托单位执行人员)应当及时、主动、全面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尽可能使违法违章行为在最短时间内发现和查处。如发生自己管区内的违法违章行为没有被发现,造成严重后果,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按照工作失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二、行政执法人员应公正执法。如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应当管理的不管理,应当查处的不查……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各级领导者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各级领导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责任追究是领导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领导的追究与处理。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党政副职以上、各部室(车间、分公司)负责人。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第二章追究范围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责任: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查看全文>>
xx县物价局工作差错追究制度xx县物价局工作差错追究制度第一条为强化价格工作和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加强内部监督,避免和减少行政执法中的错案和工作中的差错,提高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局工作人员,在价格工作和行政执法活动中所发生的差错和错案应遵循本制度。第三条本局设立工作差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所办负责人为成员。第四条本局工作人员在执法和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作差错或执法过错,应追究责任:(1)超越法定权限的,违反法定程序和期限的;(2)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伪证,或者出现重大失误、疏漏而造成工作错误的;(3)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查看全文>>
首问负责制为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首问负责制适用于环保局全体工作人员。第二条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局范围内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来人(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的工作人员。第三条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本股室工作职能职责,有职业道德意识,具有为群众、基层服务的责任感,能自觉的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素质高,形象正。第四条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首问责任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一、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及所需资……查看全文>>
一、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原则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2、认真学习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在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地方志编委会的贯彻实施。3、研究和组织学习上级的各种指示、决定,结合工作实际,不打折扣地认真贯彻执行。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4、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5、充分发……查看全文>>
###市电信分公司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电信企业主要领导人和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按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玩忽职守或者其它罪的,由地方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重特大火灾事故;(二)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三)重特大对外承包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四)重特大线路施工维护和设备维护安全事故;(五)锅炉、压力容器和电梯等特种设……查看全文>>
为了落实创卫工作责任,推动我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西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关于创卫目标责任细化分解的通知》和《西安市纪委监察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责任追究的内容及范围对不认真执行校创卫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校创卫办工作安排,对各处、室、组创卫工作领导不力、效能低下,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等责任,过错行为的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人员和具本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二、创卫工作目标责任分解(一)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卫办工作目标责任1.创卫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分工张宏斌副校长:总负责和创卫组织管理部分秦健书……查看全文>>
为了切实加强我局信访工作责任意识,确保“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落到实处,把越级上访控制在最低限度,确保全局职工队伍稳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上访(信访)的程序:职工有问题应直接反映给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班长),部门负责人解决不了,反映给主管局领导,主管局领导解决不了,反映给局长,局长解决不了,由局党组决定;若当事人不服,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第二条原则上职工反映的问题能在本级解决的应及时解决,不准向上一级推诿,解决不了的,可以逐级反映。第三条职工反映问题,各级负责人应在一周内给予答复或解决,特殊问题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第四条职工越级上访应有下一级部门(或单位……查看全文>>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求实、务实、抓落实”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责任追究的原则谁负责的工作谁落实并承担相应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二、责任追究的范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三、责任追究的内容1、对县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对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动脑子,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极应付者。2、年初签定的党建经济责任状中目标责任没有完成的。3、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4、对上级摆不正位置不服从领导,对平级或下级不能听取不同意见,不愿接受监督,且工作中不能科学决策……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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