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1为规范公司实物资产管理,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公司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国家《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1.2实物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控制的存货、固定资产(含在建工程)、不良实物资产以及备查账类物资。其中:固定资产、不良实物资产管理具体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不良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1.2.1存货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周转用材料、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委外加工物资等。1.2.2备查账类物资包括两部分,一是代管物资,包括公司借用、代销、代管、代修、受托加……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实物资产管理体制,理顺管理关系,明确各部门实物资产管理职责,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产运营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股份公司•资产处臵操作实施细则‣以及销售公司•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xx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物资产是指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不包括商品),主要指房产、土地、车辆和设备设施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xx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xx管理部。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实物资产按“六统一”(即统一预算、统一购臵、统一付……查看全文>>
中铁三局集团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落实,进一步推动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工程总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坚持分级考核、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于提高认识,着眼于改进工作,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推动全公司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查看全文>>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公司团委工作职责一、负责企业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青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优良传统和爱岗敬业教育,引导青年争做“四有”新人。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积极开展青年创新创效、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争先创优等符合青年和企业特点的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在施工生产中的突击队作用,不断提高青年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团干部的选拔和配备,对团干部的任用、调动和奖惩提出建议,并负责团干部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四、负责公司共青团组织建设、团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团组织的设置和撤销。……查看全文>>
集团公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管理暂行办法(通财[2006]236号)来源:未知作者:资产财务部发布时间:2008-6-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企业资产管理责任,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出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主要用于集团公司按照出资人监督管理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依法对集团公司聘任、任命或派出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并监督和指导企业开展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各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确定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建立企业内部资产损失责任追……查看全文>>
宁波联通资产损失认定与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维护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联通集团、省公司《资产损失认定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结合宁波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指资产损失,是指公司因内部控制缺陷、管理疏漏、监督不力;责任人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责任人渎职等原因造成的非正常资产损失,包括货币资金、有价通信卡、存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短缺、丢失、毁损等非正常损失。第三条本细则主要对资产损失责任认定与追究、赔偿与处罚的程序及原则进行规定。第四条第二章资产损失责任认定与追究第五条资产损失责任按照工作职责及职责履行情况,划为直……查看全文>>
中铁二十局公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经营管理责任,强化监督约束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损失和经济效益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党委《关于严格经济责任的决定》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二十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子(分)公司、股份公司、直属单位、项目经理部、派驻机构等以任命、聘任或委派等方式任职的管理人员。第三条资产损失责任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以及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等过错行为造成资产损失、经济效益流失或不良影响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查看全文>>
王政发〔2011〕26号王家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王家庄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部门:《王家庄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办法》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主题词:农业三资管理△办法通知抄报。县纪委。抄送。县农业局、财政局。(存印30份)王家庄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1年10月20日印发王家庄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保护农村集体“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保障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根……查看全文>>
2011年一季度招商办工作汇报今年以来,我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认清严峻形势,突出招商引资,狠抓项目落实,以负责的态度和拼搏的精神推进项目工作。今年街道重点项目4个,目前进展如下:(一)苏宁电器广场项目。该项目由苏宁集团投资建设,总投资10亿元,建设1幢地下3层、地上41层商务及写字楼。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9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6465平方米。该项目已完成试桩、支护桩、止水桩工程,目前正在打工程桩,422根工程桩还剩60多根未打,4月底局部土方开挖,预计5月中旬完成全部桩基工程,全面开挖,做支撑。三季度继续做支撑,进行土方工程,四季度做地下室工程。项目预计至2014年……查看全文>>
区应急办第一季度工作总结2012年,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上级有关应急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区2012年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今年来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不断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检查指导,并对检查情况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并视情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今年一季度,按照市应急办要求专门下发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紧急通……查看全文>>
开发区资产管理和生产服务中心二o一二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第一季度,资产管理和生产服务中心在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以开发区发展为大局,认真履行职能,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一季度工作总结如下:一、一季度主要工作情况。(一)经济工作情况自二月份接手高新园企业管理工作后,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中心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查找资料、深入企业等多种途径,现已初步了解并掌握高新园企业情况。一季度,高新园各行业增加值194,046万元,同比增长81.5%;工业总产值460,722万元,同比增长86%;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29,57万元,同比增长86.9%;商品销售……查看全文>>
集体资产管理办一季度小结近年来,随着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发展速度的进一步加快,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简称“三资”)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我镇成立了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集资办),负责指导和监督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和落实有关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审计、经济收益分配统计等工作。集资办的成立落实了资产管理队伍、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职责,使我镇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能够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道路。一、集资……查看全文>>
抵押承诺书本人向巴曲珍(女,藏族,1942年8月15日出生,现住拉萨市城关区东嘎桥8号,身份证号:540102194208153527),现郑重承诺:我自愿以我个人名下的401.3㎡的出让土地(土地证号:国用20050900387,地处拉萨市娘热乡军区总医院大门口)为李效忠通过西藏建设担保公司向西藏银行申请的伍佰伍拾万元(55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如李效忠不能按期还款,本人同意拍卖土地偿还李效忠名下的贷款。承诺人:年月日抵押申请拉萨市国土局:本人向巴曲珍(女,藏族,1942年8月15日出生,现住拉萨市城关区东嘎桥8号,身份证号:540102194208153527),本人自愿为李效忠通过西藏建……查看全文>>
篇一: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人承诺书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人承诺书工商行政管理局: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编号:),特向贵局申请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人郑重承诺: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真实有效,抵押登记书内容与抵押合同以及主合同相关内容一致;用于本次抵押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归抵押人享有,没有争议,抵押的财产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抵押权人对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品进行了调查和现场勘验,对抵押人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进行了核实,并查阅了抵押登记机关置备的动产抵押登记簿,知悉抵押人动产抵押登记的办理情况。申请人愿对登记书及承诺书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抵押权人(盖章):……查看全文>>
经济新常态下湖北新作为的难点和对策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并首次对“新常态”做出了全面系统的阐述。省委李鸿忠书记指出,要正确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坚持竟进提质不动摇,努力实现新的更大作为。当前,湖北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总体呈现“稳中有升、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在宏观经济增长态势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如何正确应对,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新要求,努力使全省经济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提出的“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殷切期望,是每一个湖北统计工作者都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为此,笔者从对经济新常态的认识以及当前全省经济发展呈现的新特点和新难点入手,……查看全文>>
【摘要】自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一审计新概念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首次被提出后,就掀起了学术界的研究热潮。本文首先通过现有文献对学者们的观点进行了梳理。【关键词】自然资源,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一、引言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涉及社会安全、经济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多年来,我国不少地区的发展片面地依靠自然资源;领导干部为了短期利益和迫于自身政绩考核压力,对自然资源资产进行无序开发、低效使用等问题日益突出。基于我国目前生态环境破坏日趋严重的情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查看全文>>
现实的路径选择是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核心提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还包括从事自然资源生产加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是中央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也是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出了进一步部署和要求。《决定》出台以来,审计署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自然资源资产离……查看全文>>
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对策摘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不仅能够进一步把握领导干部履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保护自然环境,促进生态健康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已正式全面推开,因此,对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对策的研究显得非常重要。关键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2018年是我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正式推开的第一年,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进一步细化审计标准,确保审计评价有章可循;需要创新工作方式,运用新审计技术,防范审计风险,从而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的审计力度,确保……查看全文>>
作者简介。周一春(1990-),女,汉,山西朔州人,研究生,会计硕士,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专业。郭一瑰(1989-),女,汉,河南商丘人,研究生,会计硕士,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专业。摘要。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资源环境审计中新型的领域,也是强化领导干部绿色施政的创新举措,过去的几年里,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生态环境和经济增长质量日益不匹配,环境质量不断恶化,新常态的提出,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大背景的变革下,对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势在必行,需要认清当前存在的难点,提出相应的对策。关键词:自然资源资产;新常态;离任审计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长期以来坚持经济发展为中……查看全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5号)《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已经1999年11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省长季允石1999年11月8日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乡(镇,下同)、村、组应当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尚未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由村民委员会行使农村集体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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