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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旅游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近年来,我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旅游业产生的潜在社会经济效益巨大。但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税收征管相对薄弱,旅游企业相互转团费用不真实、虚增费用、抵扣票据不规范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导致国家税款流失,也严重制约了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加强旅游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规范旅游行业财务核算,堵塞税收漏洞,切实贯彻落实好做大地方税收规模的思路,省局制定了《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旅游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旅游……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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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1月1日起,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就开始全面实施了。营业税新的条例和实施细则对于建筑业中涉及的设备如何征收营业税的问题有了全新的规定。近来,不少建筑企业咨询,在营业税新条例下建筑业中的设备究竟应该如何缴纳营业税。这里,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明确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为更好的理解这条规定,我们首先来回顾一下自1994年旧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对建筑业中涉及设备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的一个变化。一、根据……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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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条例、细则及相关税收法规对政策有了新的规定,企业只有全面掌握和充分理解,才能用好这些政策规定,进而为企业降低税收风险并带来有效的税收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40号)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已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至今有两年的时间了。对于建筑类企业来说,由于新旧营业税相关的法规变化较大,在实务操作中,企业存在的争议较多。在此,笔者从对营业税相关的法规及文件的学习研究与建筑工程项目实务操作相结合的角度出发,……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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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的营业税率均为3%。但是,在日常财务管理中,建筑业营业税的筹划空间却是大有可为的。下面,就此讲几点建筑业营业税筹划技巧。一、设备安装公司的税收筹划——充分利用建筑业营业额的有关特殊规定。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这就要求建筑安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量不将设备价值计入所安装工程的产值,可由建设单位提供机器设备,企业只负责安装并取得安装费收入,从而使得营业额中不包括所安装设备价款,进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如某安装企业承包某单位传动设备的安装工程。方……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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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1.下列项目中,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有。a.加工修理、修配b.转让无形资产c.商业零售d.法院根据国家规定直接收取的诉讼费2.在音乐茶座销售的饮料按。a.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b.按服务业中饮食业缴纳营业税c.按娱乐业缴纳营业税d.按文化体育业缴纳营业税4.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纳营业税的是。a.钢窗厂生产钢窗并负责安装b.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c.电信局销售手机并提供网络服务d.商场销售卤制品5.下列行为征收营业税的有。a.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行为b.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c.单位的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应税劳务d.单位……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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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应收未收贷款利息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四条规定,对金融企业应收未收贷款利息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明确如下:(一)凡贷款合同(或合约,下同)已约定应付利息日期的应收未收贷款利息,以贷款合同约定的应付利息日期,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对没有约定应付利息日期的应收未收贷款利息,以实际收到利息的当天,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关于转让股票营业税问题(一)纳税人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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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5号【发布日期】2013-09-24【生效日期】2013-09-24【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5号现将铁路货运组织改革后两端物流服务有关营业税和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铁路货运组织改革后,铁路局所属运输站段提供的装卸业务、煤炭抑尘业务、门到站和站到门的短途运输业务(主要包括公路短途运输、内河短途运输)、装载加固业务、铁路货场内的仓储业务等两端物流服务,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铁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4号)规定的集中缴纳营业税的中央铁路客货运服务……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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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条例讲解及案例分析税法修改对企业的影响(一)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影响新营业税条例影响:将导致走出去海外企业大量本地化,国内生产总值gdp减少新营业税条例规定营业税的征收将由属地原则改为属人原则,公司在海外的劳务提供获得的收入还要在国内再征税,这个决定让公司的决策层不得不选择让海外子公司从事劳务,而利润也将被留在海外。而这样做的中国公司还将越来越多,没有任何一个公司愿意被两个国家征收两次税收。而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也将不得不都在海外设立子公司以避免双重征税。设立子公司将导致本来属于中国的收入留在了海外,而这也一直是当地国所期望的,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注定会受到影响。也许这就是新营业税的影响吧。……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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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的变化1,新细则第4条改变了原来应税劳务的发生地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1)由原来老细则的“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改为“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2)由原来老细则的“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改为“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另外新增了“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同时补充了“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的情况,并取消了原细则“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和“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两个规定。2,新细则第5条将营业税视同销售的规定单独列为一条,并补充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一款。3,新细则第6条……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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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解读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简称新细则),并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细则与1993年公布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简称原细则)相比,形式条款由原来的36条减少至现在的28条,字数也减少了400字左右,但是实质内容却发生了以下十二个方面的变化。一、拓宽了视同销售范围新细则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二)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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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解读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细则》),新《细则》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对比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旧《细则》),变化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修改了“境内”营业税范围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税应税范围的表述中,旧《细则》第七条用了五款内容进行列举,对此,新《细则》采取了统列方式进行修订,使之更加全面,如新《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对境内劳务规定为“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同时,新旧《细则》对境内转让无形资产的范围描述也明显不……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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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人1、基本纳税人《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2、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的纳税人《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原《细则》第十条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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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营业税暂行条例》解读日期。2012-09-20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简称新条例),并于2008年11月1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予以颁布。按照规定,新条例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一、新条例出台的背景1、修订《营业税暂行条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旧条例中的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无法更好体现依法执政、服务发展、以人为本等理念,应当做适当修改。2、修订《营业税暂行条例》是提升规范性文件法律级次的需要。作为对旧条例的完善和补充,15年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针对营业税征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了大量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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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拉动内需、配合增值税转型的需要,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08年11月10日签署了第540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简称新细则),并规定与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一起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细则与1993年公布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简称原细则)相比,虽然形式上看条款由原来的36条减少至现在的28条,字数也减少了400字左右,但是实质内容却发生了以下十二个方面的重大变化。(一)拓宽了视同销售范围新细则关……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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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的变化1,新细则第4条改变了原来应税劳务的发生地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1)由原来老细则的“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改为“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2)由原来老细则的“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改为“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另外新增了“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同时补充了“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的情况,并取消了原细则“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和“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两个规定。2,新细则第5条将营业税视同销售的规定单独列为一条,并补充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一款。3,新细则第6条……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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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营业税条例和实施细则的主要变化及影响(一)纳税地点表述有调整原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新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4、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新旧条例比较后可以看出,原条例是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确定纳税地点,由于在实际征管中,很多应……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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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问题1.什么是增值税。2.什么是提供应税服务。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分为哪两类。如何划分。4.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如何纳税。5.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什么是非营业活动。6.什么是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哪些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7.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是否缴纳增值税。8.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9.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征收率是多少。10.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哪两个。1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12.什么是销项税额。13.什么是进项税额。14.简易计税方……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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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营业税合并问题的思考内容提要:我国增值税、营业税两税并存的弊端,社会已有共识。本文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日益提高,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货物和劳务的界限日益模糊,货物和劳务贸易的国际竞争也更加激烈。在这种背景下,增值税、营业税两税并存的弊端更加突出,无论从国内市场的税制公平角度,还是从国际市场的税收竞争角度,研究改革营业税,将之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已是当务之急。本文主要对不同的营业税征收项目在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的征税方式和税率设计进行了初步思考,并对增值税、营业税两税合并后如何与征管水平相适应,如何协调对国、地税系统管理职能和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分配的影响两个相关问题提……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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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甲供材”营业税税收的探讨2010-05-2510:16在审计工作中经常遇到以下问题,也有一些朋友常与我就此进行过多次的沟通和探讨,本人在咨询了有关专家的同时也搜索了有关资料,谨供同仁们参考,但也需要大家的智慧去不断的完善,盼指教:关于“甲供材”营业税税收的探讨关于“甲供材”并入营业税的营业额征收营业税的问题是一个老问题。可以说是从1994年税改之时,《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甲供材”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就一直存在。对于这一问题,建筑施工企业反响很大,基本建设单位业很有意见,就连建筑施工企业的主管部门也对税法的这一规定很不理解。由于面临这么多方面的不理解和不配合,目前在对于“甲供材……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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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料如何缴土地增值税甲供材”工程就是甲方(基本建设单位)与乙方(施工单位)在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事先约定的,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本文主要梳理甲供材料(设备)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甲供材料(设备)的土地增值税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关于甲供材料(设备)能否作为开发成本,进而作为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的问题上,存在不少争论。但无论是主张扣除,还是主张不扣除,政策依据都是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项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归根到底,就是建筑工程安……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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