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办事指南事项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设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地点:当地民政部门中国社会组织网:www.xiexiebang.com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时以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为准申请条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条件包括: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民政部登记一般30万元以上,其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查看全文>>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上海浦东新区英修培训中心2005/5/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有效地依法管理和规范本中心的日常活动,根据我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以及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中心全称为上海浦东新区英修培训中心本中心住所在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楼d座第三条本中心的办学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第四条本中心的办学层次是中等非学历教育;办学形式是业余面授;办学范围是文化类第五条本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查看全文>>
元江县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调研工作的通知》,我县对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的情况总结如下: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我县遵循“民间组织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按照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与民间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协作,坚持依法登记、严格监管、优质服务,促进了我县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发展。我县现有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其中教育类6个,卫生类1个,社会中介服务业1个,登记为法人1个,个体7个,从业人员218人。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作用。我县民办非企业单位广泛开展了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元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查看全文>>
沈阳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办法沈科发(2011)12号第一条为规范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其业务活动,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科技部、民政部《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咨询与服务、科技成果评估以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和普及等业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三条申请设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查看全文>>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流程一、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登记管理机关咨询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条件:1、有业务主管单位,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自治区民政厅登记的冠“广西”,地、市、县登记的冠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不能冠“广西”;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法人单位开办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5、有与该单位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场所。二、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三份):1、成立申请书(内容包括:成立的目的、业务范围、可行性论证、筹备的基本情况、活动资金……查看全文>>
怎么申报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一,必须具备如下申报条件:一是业务范围和活动领域符合国家促进科技进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业务;从事科技成果转让与扩散业务;从事科技咨询、服务和培训业务;从事科技成果评估业务;从事科学技术知识普及业务;从事其他科学技术活动。第二是有与业务范围和业务量相当的科技人员,关键业务岗位主要负责人由科技人员担任。从业人员市级至少有十人,区级至少有六人;其中中级技术职称者(或具相等水平并从事技术工作者)市级不得少于五人、区级不得少于三人。三是有相适应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科研设备和条件。第四,有规范的与营业范围相适应的单位名称,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第二……查看全文>>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提纲一、拟申请登记的名称(行政区划名或地名、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二、举办者简介。三、拟申请登记该民非单位的目的。四、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与其所从事的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备(设施)情况。五、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与其从事的行业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数额。省级民非单位注册资金一般在30万元以上。其中,科技类:100万元以上;社科类研究院、培训学校、文化艺术体育馆(院)、经贸信息科技服务中心等50万元以上。六、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的主要服务对象和业务范围。七、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成立后运作资金的主要来源及收入预测。八、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所具备的与其主……查看全文>>
第一条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科技事业发展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咨询与服务、科技成果评估以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和普及等业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是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需经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并依照《条例》及《办法》的规定登记。第三条申请设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符合《条例》第八条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同时应当具……查看全文>>
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申请河南省民政厅:我们申请登记xxxx小学理由如下:一、举办者的基本情况(民权县xxxx地处xxxxxxxxxx。距xxxxxx实验小学较远学生生源充足,为了学生就近入学,在这里宜成立一所小学。小学性质、法人拥有法人资格)。二、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基本情况(法人代表:xxx、性别:男、民族: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户口所在地:xxxxxxxx、所在单位:xxxxxx小学、政治面貌:党员、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到过刑事处罚)。三、已经有开办资金xx万元,资金的组成情况是股份,资金性质是非国有。四、办公和工作活动场所在,性质是租用。……查看全文>>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示范文本登记〔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申请书xx民政局:我们申请登记〔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理由如下(逐项详细说明):一、举办者的基本情况(是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是单位的则写明名称、性质、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等)。二、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目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三、已经有开办资金万元,资金的组成情况是,资金性质是(是国有或者非国有,二者比例。)。四、办公和工作活动……查看全文>>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11月10日体育总局、民政部令第5号发布)第一条为适应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体育事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它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以开展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民办的中心、院、社、俱乐部、场馆等社会组织。第三条体育行政部门是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并负责在民政部登记的体育类……查看全文>>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10月24日经国家体育总局第22次局长办公会议、2000年10月29日民政部第13次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施行。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令第5号)第一条为适应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体育事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它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以开展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民办的中心、院、社、俱乐部、场馆等社会组织。第三条体育行政部门是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查看全文>>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适应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体育事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它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以开展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民办的中心、院、社、俱乐部、场馆等社会组织。第三条体育行政部门是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并负责在民政部登记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查看全文>>
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文化艺术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和文化部、民政部《》(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文化艺术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非国有资产所占比例不低于总资产的三分之二),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服务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组织。文化艺术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非营利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文化艺术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获取投资回报。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文化艺术类民……查看全文>>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文化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三种。第四条文化行政部门是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须经文化行政部门审查,并依照《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第五条文化行政部门……查看全文>>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政策法规>>国家政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发布日期]1999年12月28日[发布单位]民政部[发文号]民政部第18号令第一条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三种。个人出资且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两人或两人以上举办且具备法人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查看全文>>
【标题】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分类】教育管理【时效性】有效【颁布时间】2001年10月19日【实施时间】2001年10月19日【发布部门】民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01]306号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6]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9]34号)精神,开展和规范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工作,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民政部与教育部联合制定了《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查看全文>>
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民政部民发〔2001〕306号2001年10月19日第一条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结合社会力量办学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指。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第三条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按照《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规定审批设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发给《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后,到同级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第四条按照《社会力量办学条……查看全文>>
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民发【2001】297号2001年9月29日发布施行)第一条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结合职业培训机构的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职业培训机构,主要指。经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国家非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教育机构。第三条职业培训机构须按《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规定审批设立,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给《社……查看全文>>
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01]2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6]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9]34号)精神,开展和规范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工作,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了《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职业培训机构数量大,情况复杂,各级民政部门和劳动和……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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