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即被告、填写被告信息)。申请人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案(【2017】粤0307民初5078号),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事项:1、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河北省市县人民法院审理。2、若贵院驳回该管辖权异议,请贵院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小额诉讼须知》第三条的规定,另行指定休息日进行调解或开庭;同时另行指定答辩、举证期间。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查看全文>>
申请人:徐某,男,72岁,汉族,xx省xx市人,住xx市xx区xx路xx号委托申请人。韩某,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收到你院已受理原告张某诉欠款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通知申请人提出答辩状。申请人现根据事实提出对此案管辖权的异议。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xx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xx市人民法院对本案物权管辖。原告张某出示的欠条表明双方之间成立的是金钱之债,而该金钱之债背后所依托的事实并非是借款合同,而是侵权之债。而贵院在未了解事实的情况下,仅凭此欠条就认定该债为合同之债,并进一步认定原告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而根据《中华……查看全文>>
申请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即被告、填写被告信息)。申请人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案(【2017】粤0307民初5078号),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事项:1、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河北省市县人民法院审理。2、若贵院驳回该管辖权异议,请贵院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小额诉讼须知》第三条的规定,另行指定休息日进行调解或开庭;同时另行指定答辩、举证期间。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查看全文>>
申请人:徐某,男,72岁,汉族,xx省xx市人,住xx市xx区xx路xx号委托申请人。韩某,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收到你院已受理原告张某诉欠款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通知申请人提出答辩状。申请人现根据事实提出对此案管辖权的异议。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xx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xx市人民法院对本案物权管辖。原告张某出示的欠条表明双方之间成立的是金钱之债,而该金钱之债背后所依托的事实并非是借款合同,而是侵权之债。而贵院在未了解事实的情况下,仅凭此欠条就认定该债为合同之债,并进一步认定原告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而根据《中华……查看全文>>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即被告、填写被告信息)。申请人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案(【2017】粤0307民初5078号),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事项:1、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河北省市县人民法院审理。2、若贵院驳回该管辖权异议,请贵院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小额诉讼须知》第三条的规定,另行指定休息日进行调解或开庭;同时另行指定答辩、举证期间。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查看全文>>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徐某,男,72岁,汉族,xx省xx市人,住xx市xx区xx路xx号委托申请人。韩某,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收到你院已受理原告张某诉欠款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通知申请人提出答辩状。申请人现根据事实提出对此案管辖权的异议。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xx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xx市人民法院对本案物权管辖。原告张某出示的欠条表明双方之间成立的是金钱之债,而该金钱之债背后所依托的事实并非是借款合同,而是侵权之债。而贵院在未了解事实的情况下,仅凭此欠条就认定该债为合同之债,并进一步认定原告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查看全文>>
政协委员提案答复范文汇总锦州市有医疗机构3840所,其中二甲以上医院25所,每天产生医疗废物5吨左右,如不进行集中达标处理,将直接影响到人民生活、生产及身体健康。锦州绿源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投资的医疗废物处理装置已经竣工,已具备焚烧处理能力。为使我老秘网市医疗废物得到及时达标处理,提出以下建议:一、提高认识我老秘网市的医疗单位都在自行处理医疗废物,不能达到国家标准,产生二次污染,直接对水、土壤、空气造成污染,而且相当严重。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明确医疗废物必须集中处理,杜绝私自处理行为,将其作为改善我老秘网市生存环境的一件大事来抓,并且一抓到底。二……查看全文>>
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咨询:您好,请问:1、村民组土地全征(含宅基地),该项征地于2005年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至今尚未完成征地拆迁,也未供地用地,是否失效。烦请解答,谢谢。回复。您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臵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两年内未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按未供应土地面积扣减该市、县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耕地保护司)二、限供目录有关问题咨询咨询。您好,在2012年限供目录中“禁占用耕地建机动车交易市场、家具城、建材城等大型商业设施项目”,这里的大型商业设施……查看全文>>
2002年4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在我国确立了释明的概念,通过近两年的司法实践,使法官对释明从疑惑到领悟一路摸索,现已成了法官的一种义务。而在释明过程中涉及管辖权异议的,且争议较大的是法官对案件法律关系性质的释明。《证据规定》第三十五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因此,在实践中有这样的案例:李某与王某恋爱,李某计划与王某结婚,同时王某买房时……查看全文>>
学生对教师评价后汇总结果及整改措施汇总结果:1.任课教师中,讲究衣着整洁,语言举止文明占39%。2.任课教师中善于做思想工作占40%。3.任课教师中,上课课堂纪律非常好的占57%。4.讲课有艺术,能把握重点、难点,讲练时间处理恰当的教师占70%。5.批改作业非常认真、及时的老师占80%。6.注重培优辅后,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作业完成不好的同学能耐心辅导的教师占70%。7.上课有迟到(三分钟以上)或空堂现象的教师占5%。8.教学方法单一,照本宣科,上课枯燥无味的教师占8.5%。9.上课经常接电话的教师占1%。10.批改作业拖拉不及时,或虽批阅也仅打查字、阅字的教师占2%。11.上课随意将学生喊出……查看全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价格法〉有关规定如何适用问题的答复》(行复字〔2007〕6号)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三条中规定:“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价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根据以上规定,对同一个滥收费用行为可以适……查看全文>>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徐某,男,72岁,汉族,xx省xx市人,住xx市xx区xx路xx号委托申请人。韩某,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收到你院已受理原告张某诉欠款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通知申请人提出答辩状。申请人现根据事实提出对此案管辖权的异议。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xx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xx市人民法院对本案物权管辖。原告张某出示的欠条表明双方之间成立的是金钱之债,而该金钱之债背后所依托的事实并非是借款合同,而是侵权之债。而贵院在未了解事实的情况下,仅凭此欠条就认定该债为合同之债,并进一步认定原告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查看全文>>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李xx,男,白族,1976年2月15日生,云南省大理XXXXX职工,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XX职工宿舍402室,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申请事项:因双方约定:协商不成由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故申请人请求贵院依法对该案驳回起诉。事实与理由:一、本案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第八条明确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宜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10年月日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作了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平等主体的公民、法……查看全文>>
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管辖权异议的概念管辖权异议,学术界主要有三种定义。第一,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第二,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和主张;第三,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认为受理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意见或主张。这些定义争议的焦点在于对其主体、客体范围的界定上。笔者认为对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采广义的概念,因为管辖权异议制度的设置,在于监督法院行使管辖权的职权行为……查看全文>>
公司诉讼理由是什么。浅析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异议王立强管辖权异议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就目前来看,法律的这一规定还比较笼统,虽有较多的司法解释,但在使用中仍难免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以致学术界和业务界具体实践中都产生了一定的分歧。一、管辖权异议概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从这一规定来看,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前提条件,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第二,时间范围,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这也正是当事人行使管辖异议权的期限。根据我国民诉法第133条的规定:“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查看全文>>
刑事诉讼应确立管辖权异议制度房保国管辖权异议,是指法定主体向法院提出的认为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不同主张和意见。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制度,但该项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立法阙如,这已经实际地产生了一定的弊端,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刑事诉讼中确立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必要性(一)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权利是当事人“获得公平审判权利”的应有之义。在刑事诉讼中,“获得公平审判的权利”是被告人等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宪法性权利,也是“正当法律程序”的必然要求。如果一个案件被媒体广泛报道而使陪审员或法官对被告人产生了偏见,这时如果不赋予刑事被告人等当事人申请变更管辖的权利,法院很……查看全文>>
管辖权异议,是指法定主体向法院提出的认为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不同主张和意见。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制度,但该项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立法阙如,这已经实际地产生了一定的弊端,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我国刑事管辖权异议制度的缺失在立法上,虽然《刑事诉讼法》专设了“管辖”一章,但只是规定了不同机关的“职能管辖”,上下级法院的“级别管辖”,不同地区的“地域管辖”,以及上下级法院的管辖权变通和法院的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等内容,对于当事人不服法院管辖时的“异议”制度只字未提。即使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也语焉未祥。在司法中,……查看全文>>
(2)(六)申请管辖权异议的效力有关主体一旦提出管辖权异议,此时便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在此问题上,日本刑事诉讼规则第6条规定:“系属法院的案件已有指定或者转移管辖的请求时,在作出裁定以前,应当停止诉讼程序。情况紧急时,不在此限。”笔者认为日本的上述规定一方面肯定了管辖权异议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照顾到刑事诉讼特殊阶段的特殊性,因此有其合理性。我国应借鉴日本的做法,根据诉讼进程的特点来确定我国因有关主体提出管辖权异议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在立案、侦查阶段,由于立案、侦查活动,特别是由于侦查活动的紧急性,因此,有关主体一旦在此阶段提出管辖权异议,诉讼程序应该继续;在审判阶段,由于审判活动一……查看全文>>
一、问题的提出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制度,但该项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一直没有涉及。而在国外一些国家,例如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以及日本等,还有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在刑事诉讼中对管辖权异议制度作了规定。由于我国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制度的缺位导致诉讼实践中产生了一些问题,当事人刑事诉讼中如果认为司法机关的管辖错误或不适当,却无法提出自己的意见,使管辖权异议问题得不到解决,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刑事诉讼的公正、顺利、及时进行。笔者认为应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的现实,结合相关国家或地区合理、成熟的经验,建立起我国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制度,……查看全文>>
公司诉讼理由是什么。浅析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异议王立强管辖权异议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就目前来看,法律的这一规定还比较笼统,虽有较多的司法解释,但在使用中仍难免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以致学术界和业务界具体实践中都产生了一定的分歧。一、管辖权异议概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从这一规定来看,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前提条件,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第二,时间范围,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这也正是当事人行使管辖异议权的期限。根据我国民诉法第133条的规定:“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查看全文>>
联系客服
公文交流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