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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遵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认真解决群众当前最关心的若干问题大力促进社会和谐的意见》(赣发[2006]11号),探索建立医疗保险多层次、保障功能多样化、资金来源多渠道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现就我省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覆盖范围(一)凡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和学生、少年儿童(以下简称未成年人),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总体目标和工作进度(二)总体目标。按照统筹规划、规范引导、完善制度、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从2007年起,用二年的时间,实现城镇居民基本……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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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已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到所在地市、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同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四条参保人员发生增减时,用人单位应当于发生增减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增减手续。参保人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未移交社区管理的由原工作单位)持职工档案等资料于30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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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十七条统筹基金设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为共付段。在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计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20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1500元;其他医疗机构为1000元。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医疗费用,由个人和用人单位负担。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共付段:共付段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同支付。支付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至2万元,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退休退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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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日期:2013-03-2513:07:23稿源:赣人社发[2012]2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社会保险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级统筹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29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衔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财社[2012]3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建立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保障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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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82702【发布文号】青政[2000]111号【发布日期】2000-12-28【生效日期】2001-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政〔2000〕111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省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二00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青海省省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根据《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条省级职工基本医疗……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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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青海省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依照《试行办法》,参加医疗保险的省级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含合同制工人)、离退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指无工资待遇的)等,均由其用人单位统一到青海省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医管办)办理医疗保险手续。第三条计划内在校大学生仍按原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由学校包干管理。第四条中央驻青事业单位应参加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组建省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成立青海省职工医疗保险管……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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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为什么要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风险,有助于解决大病医疗费用问题,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维护社会和平,促进社会和谐。二、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一)坚持低水平起步,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使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二)坚持基本保障,重点保障城镇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三)坚持自愿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四)坚持家庭缴费为主、政府……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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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目前没有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镇非从业居民。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各地区各部门要充……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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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指南发布时间:2011-08-30来源: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参保居民如何参保缴费。(1)学校学生。每年9月份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按学制收缴医保费,然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并享受医疗待遇。(2)其他居民:每年的11、12月份持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到城区建行营业网点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新参保居民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先到户籍所属街办劳保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次年1月起享受医疗待遇。二、参保居民缴费标准是多少。(1)未成年城镇居民:个人缴纳20元;属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纳10元;(2)一般城镇居民:个人缴纳200元;属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纳20元;(……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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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一、参保范围凡在东胜区居住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不分户籍,无年龄限制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非东胜户籍的人员需取得东胜区暂住证三个月以上;灵活就业人员可自由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东胜区农村户籍的人员可自由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筹资标准1、成年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40元,政府补贴170元,为鼓励城镇居民连续参保,城镇居民预缴费一年的,个人缴费可优惠14元,预缴费二年(含)以上的优惠21元;未成年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60元,政府补贴130元,学生儿童预缴费一年以上(含……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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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政字〔2009〕46号泊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处,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2007]9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第二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重点解决住院与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不建个人账户。第三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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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是在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中xx的伟大创造。2007年9月,xx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07]113号),庚即在九龙坡、南岸、江北、永川、南川5个区开展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范围后,将在主城区全面推开,2009年试点区县达80%以上,2010年在全市建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根据党的十七大“病有所医”和国家“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要求,建立xx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必须未雨绸缪,抓早抓主动。一、xx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状(一)城镇职工医保:在完善中成熟1、基本情况。xx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于2004年4月启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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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解读一、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的意义。我市建立居民养老保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促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必然要求。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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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管理,保障参保居民特殊疾病就医的基本需求,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293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居民(以下简称参保居民),所患疾病在本办法规定的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均可申报办理特殊疾病病种,享受规定的特殊疾病待遇。第三条纳入我市特殊疾病管理的病种包括:(一)重大疾病:1.血友病;2.再生障碍性贫血;3.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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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相关知识问答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答。凡户籍或居住地在江津区的城乡居民,除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有工作单位者)外,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可自愿选择一档或二档标准参保。二、如何办理参保手续。答。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者,应于每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凭家庭成员户口簿在镇(街)社保所指定的缴费点办理下一年度参保手续。年底前由所在镇(街)社保所向参保人员发放以家庭为单位的《合作医疗证》,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户口簿上的成员,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者外,应全部参加,并选择同一……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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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发„2007‟11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不断完善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结合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实际需要,市政府决定,在总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验的基础上,开展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建立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一、建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意义自2000年以来,我市相继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使城镇职工和农村居民得到了基本医疗保障。目前,上述医疗保障制度尚未覆盖……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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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精神,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现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一)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加强和完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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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颁布日期】2007.10.10【实施日期】2007.10.10【标题】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意见【发文号】劳社部发[2007]40号上传者知盟网http://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精神,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现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城镇……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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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指南发布时间:2011-08-30来源: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参保居民如何参保缴费。(1)学校学生。每年9月份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按学制收缴医保费,然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并享受医疗待遇。(2)其他居民:每年的11、12月份持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到城区建行营业网点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新参保居民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先到户籍所属街办劳保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次年1月起享受医疗待遇。二、参保居民缴费标准是多少。(1)未成年城镇居民:个人缴纳20元;属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纳10元;(2)一般城镇居民:个人缴纳200元;属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纳20元;(……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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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一、参保范围凡在东胜区居住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不分户籍,无年龄限制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非东胜户籍的人员需取得东胜区暂住证三个月以上;灵活就业人员可自由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东胜区农村户籍的人员可自由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筹资标准1、成年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40元,政府补贴170元,为鼓励城镇居民连续参保,城镇居民预缴费一年的,个人缴费可优惠14元,预缴费二年(含)以上的优惠21元;未成年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60元,政府补贴130元,学生儿童预缴费一年以上(含……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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