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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天津市市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责任,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高校科研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天津市市属高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指科研经费是指高校为开展科研活动所取得的各类项目经费。主要包括:(一)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包括国家各有关部委和省市下达的计划项目经费,省……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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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校科研经费包括高校取得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高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部门设立的项目而取得的财政性科研项目经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863计划、973计划等国家科研项目;江西省教育厅设立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高水平创新平台等专项及高校科技落地计划、科技项目、教育规划项目、人文社科等科研项……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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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9号《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省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省长郭树清2016年4月27日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对军人的抚恤优待,维护抚恤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抚恤优待对象,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享受抚恤优待。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及时协调……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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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贵州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2010年12月2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12月3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对军人的抚恤优待,维护抚恤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现役军人家属等(以下简称抚恤优待对象)的抚恤优待,适……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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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长吕祖善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军人的抚恤优待,应当遵照下列原则:(一)国家保障与社会优待相结合;(二)抚恤优待标准与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抚恤补助、社会优待与抚恤优待对象自身劳动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相结合,收入总和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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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贵州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已经2010年12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赵克志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贵州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对军人的抚恤优待,维护抚恤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现役军人家属等(以下简称抚恤……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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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一次性告知书项目性质:公共服务申请受理单位:临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决定单位:临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办理条件:1、该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家和省、市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复(仅限初步设计的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附件)或涉及该项目的规划管理文件的规定;2、场地条件(一)主体工程全部竣工,外墙装饰基本完成,脚手架已全部拆卸;(二)附属用房、公共配套实施同步建设到位;(三……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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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包括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工程),应按照本办法实施竣工规划核实。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核实)是指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和相关政策、规范为依据,对已竣工待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复核和确认的行政行为。第四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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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规定的通知漳政综〔2010〕70号芗城区、龙文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漳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漳州市人民政府二○一○年六月三日漳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漳州市中心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强化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漳州市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优秀近现代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整治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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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包括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工程)。各县(市)可参照执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是指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件、附图和相关的政策、规范,对已竣工待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复核和确认的行为。第四条建设工程竣工后……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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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城镇建设工程(包括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工程),应按照本办法实施竣工规划核实。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核实)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件、附图和相关的政策、规范为依据,对已竣工待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复核和确认的行政行为。第四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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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资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科技局会同财政、税务部门组成认定机构,委托中介机构认定。3、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到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产品(……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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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类型:行政确认类。网上申报:http://168.160.193.113:8080/onlinereport/login.jsp设定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关于印……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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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一、对企业条件的要求:1、注册时间: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2、技术领域。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即①电子信息技术;②生物与新医药技术;③航空航天技术;④新材料技术;⑤高技术服务业;⑥新能源及节能技术;⑦资源与环境技术;⑧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3、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其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4、研发费用: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①2017年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比例不低于4%;②2017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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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依据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赣科发[2008]5号)。(二)申报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江西境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4……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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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安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时间:2010-03-1214:42:52主题分类: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索引号:750218682/2010-35149关键字:规划,文号:市政发〔2009〕10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第14届8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西安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九月十六日西安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规划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监察部《关于……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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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若干意见〙(闽委办发〔2014〕1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意见的通知〙(闽政办发〔2007〕19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辖区内城市、镇规划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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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规划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及省建设厅、监察厅《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09〕65号)要求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西安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管理。第三条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管理必须以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合理使用土地,依法实施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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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几个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决定》(赣发[2009]1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辖区内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各类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出具、监督管理以及建设项目全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之前,确需对规划条件进行变更的,应当按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提出的规划建设要求,是修建性详细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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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试行)》等四个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县规划局、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城乡规划管理,我厅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试行)》、《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试行)》、《江西省城乡规划备案办法(试行)》等四个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我厅城乡规划处反馈。联系人:王建辉;联系电话及传真:0791-6222769。附件:1、《(试行)》2、《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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