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与探矿权的关系2012年05月04日投稿人:孟为律师点击:1113次摘要。采矿权和探矿权常作为一对相伴相生的权利,共性与个性并存,在理论上应予以清晰化。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探矿权与采矿权作为矿业权体系的基本单元,矿业权的整体特点反映出二者的共性,如二者均是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所派生出的子权利,其最终目的均是对矿产资源的利用和收益,二者的取得变更均须遵循严格的要式主义等。采矿权和探矿权常作为一对相伴相生的权利,共性与个性并存,在理论上应予以清晰化。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查看全文>>
中国物权法应设立施工留置权摘要。文章阐述了我国留置权、合同法第286条、业主支付保证担保的有关问题,并认为不动产留置应是登记留置权而不是占有不动产。我国物权法应设立不动产的施工留置权,以解决工程拖欠款问题。关键词:物权法不动产留置施工留置权工程拖欠款工程担保2005年7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下称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者认为物权法草案应设立不动产施工留置权,以解决工程拖欠款问题。本文就此进行探讨。1承包人优先受偿的法律性质问题我国《合同法》第286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查看全文>>
赢了网s.yingle.com遇到担保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yingle.com抵押权与质权谁的效力优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然而按照物权效力的一般原理,同一财产上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由于抵押权和质权均为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具有相同的效力,原则上应以抵押权和质权设定的先后顺序受偿,抵押权和质权顺序相同的,按照抵押权和质权各自担保的债权比例清偿。有人认为,在质权先于抵押权设定的情况下适用《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的……查看全文>>
赢了网s.yingle.com遇到担保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yingle.com在动产上既可以设立抵押权,也可以设立质权。如果同一动产上已设立了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应当如何处理留置权与抵押权或者质权的关系。本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也就是说,同一动产同时存在留置权与抵押权或者质权的,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或者质权。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一是反映了我国立法经验和司法实践经验。我国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同一标的物上同时存在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例如我国海商法25条规定……查看全文>>
抵押担保做为第二还款来源,现阶段在维护农村信用社债权实现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依靠信用方式发放贷款对信贷资金安全方面留有较大的风险,一旦借款人发生经营风险或道德风险,农村信用社将面临不利因素,因此,现阶段农村信用社对担保类贷款越来越重视,尤其是抵(质)押类贷款在担保类贷款中占绝对比重,通过提高担保类贷款比例来防范信贷资金风险,以第二还款来源来保障信贷资金安全。但随着抵押担保类贷款比重的不断提高,一旦债务人真正出现清偿风险,如何最终实现抵押权以维护信用社合法债权的实现,对农村信用社意义重大,也是当前亟待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问题。一、现阶段大厂联社抵押担保贷款现状农村信用社……查看全文>>
抵押担保做为第二还款来源,现阶段在维护农村信用社债权实现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依靠信用方式发放贷款对信贷资金安全方面留有较大的风险,一旦借款人发生经营风险或道德风险,农村信用社将面临不利因素,因此,现阶段农村信用社对担保类贷款越来越重视,尤其是抵(质)押类贷款在担保类贷款中占绝对比重,通过提高担保类贷款比例来防范信贷资金风险,以第二还款来源来保障信贷资金安全。但随着抵押担保类贷款比重的不断提高,一旦债务人真正出现清偿风险,如何最终实现抵押权以维护信用社合法债权的实现,对农村信用社意义重大,也是当前亟待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问题。一、现阶段大厂联社抵押担保贷款现状农村信用社……查看全文>>
我国正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为《物权法》),需要人人献计献策,以便未来的《物权法》成为优秀的法典。本着这种想法,本文检讨我国现行法的有关规定,评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物权法征求意见稿》)的若干条文,就抵押权的追及效力等三个问题发表意见,既抛砖引玉,又接受批评。未来的物权法应当采取抵押权追及效力的方案取代现行法上的相关制度;应当明确抵押权的次序及其处分规则;应当明确土地使用权抵押和房屋抵押作为共同抵押的形态、成立要件和效力协调;应当承认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的让与性。一、应当重视抵押权的追及效力,并设置相应的规则在抵押权的有效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可能……查看全文>>
抵押担保做为第二还款来源,现阶段在维护农村信用社债权实现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依靠信用方式发放贷款对信贷资金安全方面留有较大的风险,一旦借款人发生经营风险或道德风险,农村信用社将面临不利因素,因此,现阶段农村信用社对担保类贷款越来越重视,尤其是抵(质)押类贷款在担保类贷款中占绝对比重,通过提高担保类贷款比例来防范信贷资金风险,以第二还款来源来保障信贷资金安全。但随着抵押担保类贷款比重的不断提高,一旦债务人真正出现清偿风险,如何最终实现抵押权以维护信用社合法债权的实现,对农村信用社意义重大,也是当前亟待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问题。一、现阶段大厂联社抵押担保贷款现状农村信用社……查看全文>>
抵押担保做为第二还款来源,现阶段在维护农村信用社债权实现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依靠信用方式发放贷款对信贷资金安全方面留有较大的风险,一旦借款人发生经营风险或道德风险,农村信用社将面临不利因素,因此,现阶段农村信用社对担保类贷款越来越重视,尤其是抵(质)押类贷款在担保类贷款中占绝对比重,通过提高担保类贷款比例来防范信贷资金风险,以第二还款来源来保障信贷资金安全。但随着抵押担保类贷款比重的不断提高,一旦债务人真正出现清偿风险,如何最终实现抵押权以维护信用社合法债权的实现,对农村信用社意义重大,也是当前亟待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问题。一、现阶段大厂联社抵押担保贷款现状农村信用社……查看全文>>
摘要。抵押权行使期间是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法律保护时间,该期间内行使即为有效期间。我国在《担保法司法解释》和《物权法》关于抵押权的行使期间有着不同的规定,两者相互矛盾,也使得抵押权的行使法律问题变得模糊不清,主要体现在抵押权行使期间是何性质,法律保护作何理解等问题。本文拟通过探析抵押权行使期间的性质、法律保护来剖析我国《物权法》第202条法律条文。关键词:抵押权;行使期间;诉讼时效;除斥期间;法律保护一、抵押权行使期间的法律问题关于抵押权的行使期间,我国法律起初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后规定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新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查看全文>>
摘要。抵押权在担保物权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其顺利实现与否不仅关系着抵押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的保障,更决定着抵押权是否可以发挥自己应有的功能。但是在现今社会,相关法律在制定时不够完善,在行使时往往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由此导致抵押权在实现过程中总是会出现一些法律问题。本文首先对抵押权及抵押权实现的概念进行表述,然后分析了抵押权实现过程中在实现程序、实现方式、实体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最后根据这些问题总结了自己的一些对应策略,为银行抵押权更顺利的实现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能够保障抵押人的有效合法权益,实现抵押权的应有功能。关键词:银行;抵押权;抵押权实现;法律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查看全文>>
前言动产抵押制度是顺应现代工商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其融资担保的作用会越来越大,但是由于其缺乏与动产物权变动相适应的公示方式,就成为动产抵押制度的先天缺陷,影响着动产抵押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国自《担保法》规定动产抵押制度以来,《担保法解释》、《物权法草案》都对动产抵押的公示方式,进行了一定的完善,但都没有解决动产抵押公示的缺陷,没有赋予动产抵押登记以外部的表面特征,从而造成了动产抵押制度与相关法律制度之间无法调和的矛盾。本文重点分析我国当前动产抵押制度存在的缺陷,并探讨和提出了我国动产抵押公示立法的完善途径与建议。一、我国动产抵押立法现状依据《担保法》第41条、第42条,当事……查看全文>>
抵押担保做为第二还款来源,现阶段在维护农村信用社债权实现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依靠信用方式发放贷款对信贷资金安全方面留有较大的风险,一旦借款人发生经营风险或道德风险,农村信用社将面临不利因素,因此,现阶段农村信用社对担保类贷款越来越重视,尤其是抵(质)押类贷款在担保类贷款中占绝对比重,通过提高担保类贷款比例来防范信贷资金风险,以第二还款来源来保障信贷资金安全。但随着抵押担保类贷款比重的不断提高,一旦债务人真正出现清偿风险,如何最终实现抵押权以维护信用社合法债权的实现,对农村信用社意义重大,也是当前亟待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问题。一、现阶段大厂联社抵押担保贷款现状农村信用社……查看全文>>
一、现阶段大厂联社抵押担保贷款现状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以来,大厂联社以防控信贷风险为重点,严格落实贷款风险管理政策和执行慎审经营原则,依照贷款风险度大小依次发放贷款,通过多种措施大力提高抵(质)押担保贷款,大力压缩非抵(质)押担保类贷款比例,为防范信贷风险和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建立了一道坚实的屏障和“防火墙”。至2008年7月份,大厂联社各项贷款余额81883万元,其中担保类贷款69995万元,占比85.48%;在81883万元贷款总额中,质押、抵押、保证、信用贷款余额分别为854万元、58569万元、10572万元、11888万元,分别占贷款总额的1.04%、71.53%、12.91%、14.52……查看全文>>
杨先旺一、土地抵押权的概念在我国,土地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并由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的,为抵押人,接受土地使用权担保的债权人,为抵押权人。土地抵押权是指在土地抵押关系中,抵押权人对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附着物所享有的处分权和优先受偿的相关权利。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土地抵押权是指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法律只允许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而对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土地他项权利,没有明确规定。二、土地抵押权的法律特征首先,土地抵押权具有担保物权……查看全文>>
冯兴吾张静余光义内容摘要。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在抵押物毁损、灭失之情形,抵押权人对其变形物仍然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文分析了抵押权物上代位性的性质、事由以及如何行使,指出了抵押权物上代位性应注意的问题。关键词:抵押权物上代位民法上的代位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人的代位。人的代位制度为近代各国民法所采用。我国《合同法》第37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我国《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另一种是物上代位。物上代位是指一物取代另一物的位置。如我国《担保法》第58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查看全文>>
一、抵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抵押权和留置权作为两种典型的物保方式,都旨在利用物的交换价值保障债权的实现,但是二者存在着诸多的不同。具体而言,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两个物权的性质不同抵押权是典型的约定担保方式,是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设立的,非经约定,不产生抵押权。而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是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设定的一种物权担保方式,当事人之间不能以协议的方式来设定留置权。……(二)两物权的标的与债权的标的之间的关系不同抵押权的标的物与债权的标的物之间是没有牵连关系的,抵押权的标的物必须是原来债权标的物以外的财产。而留置权的标的同时也是债权的标的,也就是说债权的成立与留置权的标的物之间有着牵连……查看全文>>
王兆华(兰州大学法学院,兰州,730000)内容提要:根据对罗马法和德国法抵押权制度的历史、抵押权现在发展的趋势以及中国的抵押权立法状况的考察,提出了旨在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中国建立流通抵押权的建议:完善登记制度、抵押权的独立、抵押权次序的固定、抵押权的证券化。关键词:抵押权;流通抵押权;立法ananalysisofthecurrentmortgagewangzhao-hualiuyong-yingzhouqing-fen(lawcollege,lanzhouuniversity,lanzhou730000,china)abstract:byanalyzingthehistorytomortg……查看全文>>
杨先旺内容提要。本文阐述了土地抵押权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着重探讨土地抵押权的法律内涵。通过对土地抵押制度的分析论证,旨在解决现行土地抵押权制度的不足及弥补措施。提出关于土地抵押权制度在运行和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其着眼点在于通过对土地抵押权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原理,结合土地抵押权的实践状况,进行理论性的解说,为土地抵押权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主题词:土地使用权抵押客体抵押权登记效力一、土地抵押权的概念在我国,土地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并由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提供土地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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