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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发布日期】2009-03-19【生效日期】2009-05-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陕西省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已经省政府2009年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省长:袁纯清二○○九年三月十九日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综合治理第三章超限车辆通行规定第四章超限车辆检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治理公路超限运输,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的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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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陕西省【发布文号】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发布日期】2005-08-06【生效日期】2005-09-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陕西省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05年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省长:陈德铭二○○五年八月六日。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条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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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防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号现发布《陕西省消防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长程安东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三日陕西省消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社会财产和人身安全,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第四条消防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机关实施监督。第五条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危……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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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陕西省【发布文号】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发布日期】2007-02-08【生效日期】2007-03-1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陕西省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07年第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5日起施行。省长:袁纯清二○○七年二月八日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收费公路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路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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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幼儿园)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第三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自主设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或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第四条民办学校可向学生收取学费(保教费……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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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第一条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第三条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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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教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的规定,市物价局、市教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已经市法制办审查,符合《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的规定并予以登记(登记编号为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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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第一条为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印发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第三条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以下统称学费),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第四条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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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一条为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印发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第三条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以下统称学费),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第四条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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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了《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二OO五年三月二日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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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第一条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第三条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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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价行费[2005]44号)第一条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境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公办学校整体改制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公办民助中小学和幼儿园,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民办学校对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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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境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公办学校整体改制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公办民助中小学和幼儿园,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民办学校对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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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了《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二OO五年三月二日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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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第一条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第三条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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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境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公办学校整体改制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公办民助中小学和幼儿园,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民办学校对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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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境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公办学校整体改制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公办民助中小学和幼儿园,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民办学校对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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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价行费[2005]44号)第一条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境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公办学校整体改制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公办民助中小学和幼儿园,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民办学校对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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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福建省【发布文号】闽政办[2007]160号【发布日期】2007-08-13【生效日期】2007-08-1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福建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16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做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特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在加强领导上下功夫。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任务抓……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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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福建省【发布文号】闽政办[2006]194号【发布日期】2006-08-28【生效日期】2006-08-2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福建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福建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闽政办[2006]19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措施,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福建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一)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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