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黄石市中医医院(市传染病医院)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利用专家工作站,发挥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特色优势,强化科研工作对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工作的支撑作用,促进临床与科研结合,建立临床科研体系,推动成果应用,建立中医药传承、知识和技术创新的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科研组织模式和机制。第二条、凝聚专家团队的力量与智慧,形成有效资源的整合,及时了解掌握传染病发生发展动态,不断探索和总结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方法和规律,有效应对新发、突发传染性疾病,努力提高中医药应对传染病的临床防治能力和水平,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三条院士工作站接受湖北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黄石市科技局的……查看全文>>
字数:1693下载WORD

附件1黑龙江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强省建设的决定》中进一步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和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的有关要求,为规范企业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院士和高水平专家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提高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黑龙江省企业院士工作站(以下简称院士工作站)是以我省区域内科技型企业为依托,以省内外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为核心,以产学研合作为导向,以解决产业关键技术难题为目的的联合攻关组织机构。第二条院士工作站采取技术需求单位提供运行条件,院士及其团队实质参……查看全文>>
字数:1691下载WORD

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08〕13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科技厅制定的《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省科技厅2008年12月)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以下简称“企业院士工作站”)创建工作,促进规模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院士工作站旨在以企业创新需……查看全文>>
字数:1503下载WORD

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省科技厅2008年12月)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以下简称“企业院士工作站”)创建工作,促进规模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院士工作站旨在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企业研发机构为依托,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引导省内外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向企业集聚、为企业服务,攻克产业核心关键技术,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养企业创新人才队伍,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第三条企业院士工作站工作内容主要有:(一)开展产业及企业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二)围绕企业……查看全文>>
字数:1316下载WOR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1年4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6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五月三日法释〔2011〕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1次会议通过)为了规范委托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本辖区内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应当将案件委托异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案件中有三个以上被执行人或者三处以上被执行财产……查看全文>>
字数:2247下载WOR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7年11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2017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5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8〕3号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和解,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查看全文>>
字数:1983下载WORD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释〔2018〕4号【发布日期】2018-02-23【生效日期】2018-03-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司法解释【文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2017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9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8〕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7年12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2月22日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担保,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查看全文>>
字数:1527下载WOR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1次会议通过)法释„201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1年4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6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五月三日为了规范委托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本辖区内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应当将案……查看全文>>
字数:6753下载WORD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苏高法审委[2011]13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认定和处理规避执行行为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为正确认定和处理规避执行行为,树立法律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省法院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认定和处理规避执行行为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已经过我院审判委员会2011年第6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2011年2月2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1]第6次会议讨论通过)为正确认定和处理规避执行行为,树立法律权威,促进社会诚信,……查看全文>>
字数:3473下载WORD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区的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量刑的指导原则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查看全文>>
字数:14312下载WORD

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为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实现量刑公开和公正,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一、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应当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应当保障量刑活动的相对独立性。二、在刑事裁判文书中,应当说明量刑理由。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应当注意听取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提出的量刑意见。量刑意见应当具有一定幅度,并应当有相应证据和理由。四、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先调查犯罪事实,后调查量刑事实;在法庭辩论过程中,也可以先辩论定罪问题,后辩论量刑问题。被告人认罪或……查看全文>>
字数:1146下载WORD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听证程序规则(试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5年10月10日第45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充分保护执行案件当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规范性、公开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执行听证,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根据执行案件当事人、案外人对具体执行行为的合法性提出的异议和复议,或为了重大执行措施的决定实施,组织听证参加人进行公开举证、质证,以确定执行异议和复议是否成立、执行措施是否正确,并依法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第三条听证程序应当公开进行,法律有特……查看全文>>
字数:1206下载WORD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规范审判委员会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的最高审判组织,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第三条审判委员会会议分为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专门委员会包括刑事审判专门委员会,民商事、行政审判专门委员会和执行工作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超过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半数。第四条审判委员会设大要案审判委员会,大要案审判委员会根据审判委员会……查看全文>>
字数:5179下载WORD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江苏《量刑指导规则(试行)》发布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文号:发布日期:2004年05月09日生效日期:2004年05月09日一、一般原则第一条量刑时,应当依照刑法总则规定的量刑原则和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以及本规则规定的量刑基准、量刑要素适用规则,决定被告人的刑罚。第二条树立正确的量刑观念。量刑时,应当体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基本刑事政策,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保障刑罚积极功能的充分发挥和刑罚目的的有效实现。第三条对被告人所处之刑罚,应与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相适应。以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作为量刑的基础依据,以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作为量刑的调节依据。第四……查看全文>>
字数:3995下载WORD

【发布单位】82205【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1-11-23【生效日期】1991-11-2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贵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1991年11月23日贵州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入学与管理第三章学校设置与校舍设备第四章教育经费第五章教师队伍第六章职责与考核、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暂行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查看全文>>
字数:4995下载WORD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13年5月30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5月30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公民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查看全文>>
字数:8475下载WORD

【发布单位】81001【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7-07-31【生效日期】1986-09-0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修正)(1986年9月9日江苏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二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于新学年开始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实行七周岁或者六周岁半入学的地区,可逐步过渡为六周岁入学……查看全文>>
字数:3836下载WORD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于新学年开始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实行七周岁或者六周岁半入学的地区,可逐步过渡为六周岁入学。入学年龄的过渡,须经县(区)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各级人民政府应坚持义务教育的全面质量标准,加强对教育改革的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必须端正教育思想,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学校应当推广使用……查看全文>>
字数:3491下载WORD

【法规名称】【颁布单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文号】【颁布时间】2010-09-29【实施时间】2011-01-01【正文】(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实施与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本省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可以决定免收其他费用。1第四条义务教育……查看全文>>
字数:8306下载WORD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9〕36号)江苏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省政府第42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的通知》(苏政办发〔20……查看全文>>
字数:2424下载WORD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