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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的通知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范海域使用权登记工作,完善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国家海洋局制定了《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现将《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海洋局二○○六年十月十三日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登记第一节初始登记第二节变更登记第三节注销登记第四节其他第三章登记资料的管理和查询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域使用权管理,完善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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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权证书管理办法《海域使用权证书管理办法》由2002年6月27日国家海洋局发布,1998年国家海洋局颁布施行的《海域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海域使用权证书管理办法颁布时间2002年6月27日颁布部门国家海洋局实施时间2002年6月27日起全文内容第一条为维护海域国家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海域使用权证书的权威性,规范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发放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发放和管理海域使用权证书。第三条海域使用权证书实行全国统一印制、统一编号、逐级发放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第四条国家海洋局负责全国……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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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海域使用权出让行为,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海域使用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管辖海域内且属本省审批权限范围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的,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指出让人为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由设区的市海洋主管部门作为出让人。项目用海跨辖区的,出让人为共同的上级海洋主管部门。本办法所称招标是指出让人通过发布……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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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域使用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域权属管理,保障海域使用权人和他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海域使用权人和他项权利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海域使用权登记。依法登记的海域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他项权利是指出租、抵押海域使用权形成的承租权和抵押权。第三条海域使用权登记以宗海为基本单元。单位和个人取得两宗以上海域使用权的,应当分宗登记。两个以上海域使用人使用同一宗海域的,应当共同申请登记。第四……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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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域使用管理,规范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称“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国海发„2006‟27号)、《围填海计划管理办法》(发改地区„2011‟292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下列项目用海,由国家海洋局直接受理:(一)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二)国家级保护区内的开发项目及核心区用海;(三)海洋倾倒区项目;(四)国家直接管理的电缆管道项目;(五)油气及其他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海砂开采除外);(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项目;(七)国务院规定的其……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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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科技部门户网站www.xiexiebang.com2008年04月07日来源:科技部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科技强省和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集聚海外优秀留学人才,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人才支撑,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决定》(浙委〔2004〕2号)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实施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第二条“钱江人才计划”主要择优资助近期回国来浙江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主要资助对象为:(一)来浙江从事科技创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二)应聘来浙江从事……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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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农业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业承包合同是指乡、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其成员或外部单位、人员就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包括水产养殖)所确立的承包经济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订立的协议。第三条县、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小组,其日常工作由县、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承担。第四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责:(一)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合同的签订;(二)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负责合同的鉴证和存档;(三)检查、监督合同的履行;(四)调处合同纠纷……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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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土地储备试行办法(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2002年3月8日)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完善土地供应机制,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储备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土地储备机构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将通过收回、收购和统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储备并对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和经营的行为。第四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土地储备供应工作,银川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建设用地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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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颁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文号】浙政办发〔2010〕107号【颁布时间】2010-08-16【实施时间】2010-08-16【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0一0年八月十六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江省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储备成品粮管理,保障粮食应急供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浙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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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浙江省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文号】浙政办发〔2010〕107号【颁布时间】2010-08-16【实施时间】2010-08-16【正文】浙江省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储备成品粮管理,保障粮食应急供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浙江省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和参与储备成品粮承(代)储、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储备成品粮,是指省、市、县(市、区)政府用于调节所辖行政区域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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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三号)《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9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9月24日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5年9月24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因公……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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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4年9月26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补偿,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合法,补偿公平公开原则。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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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解读王学堂,男,汉族,1972年2月生于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199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历任青州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5年9月调任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法官。现供职于佛山市禅城区法制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职员、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1月起,担任西北政法大学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研究员。系中国法学会会员,广东省法学会会员。著有专著《无法不谈:一个法律人的行与思》(海洋出版社,2009年6月)和文章多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1月19日经国务……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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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实行征收以及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公共利益的需要,包括:(一)国防设施建设的需要;(二)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公共事业的需要;(三)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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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已于2014年5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5月28日(201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条例。第三……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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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8月25日云南省建设厅第6次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云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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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规划类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按本办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见附1)。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机关应当在项目批准(核准、备案)前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工作,……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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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按本办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见附1)。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机关应当在项目批准(核准、备案)前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工作,《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分级核发制度。……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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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2011/04/01【颁发文号】浙建规〔2011〕31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需要进行规划选址的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批准、核准或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批准、核准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其他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第四条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城乡规划,遵循合理布局、……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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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批准、核准或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批准、核准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其他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第四条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城乡规划,遵循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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