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1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决策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不属于核准管理范围的,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第三条我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机关。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各级发展改革委和各级经委(经贸委),其中:基……查看全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36号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号〕2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湖南省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备案管理。实行备案管理的项……查看全文>>
常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和《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常德市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备案管理。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研……查看全文>>
郴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郴政办发〔2006〕2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5〕36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郴州市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2005年本)》(以下简称《目录》)以外的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国家、省和本办法规定实行备案管理。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政府及其有……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的指导意见》、《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企业投资《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以外的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项目,应按有关要求填写备案申请表,报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第二章备案机关及权限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施机关。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省发改委及省政府规定具有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的省经贸委;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市发改委及市政府规定具有……查看全文>>
张掖市外地进张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外地进张建筑业企业在张建筑活动,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外地进张建筑业企业在本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办理进张备案手续。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外地进张建筑业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为张掖市行政区域以外地区,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应当具有一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省内市外企业应当具有二级及上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第四条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负……查看全文>>
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在苏建筑活动,促进建筑市场公平、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及建设主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为苏州行政区域以外地区,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进入本市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其中,按注册地在江苏省行政区域以内、以外地区,又分别称为省内外市建筑业企业和省外建筑业企业。第三条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负责……查看全文>>
天津市建委关于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办法一、为规范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的备案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凡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施工经营活动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三、本办法所称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是指。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工商注册地不在天津市的建筑业企业。四、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的管理工作,天津市施工队伍管理……查看全文>>
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办法一、为规范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的备案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施工经营活动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三、本办法所称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是指。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工商注册地不在本市的建筑业企业。四、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的管理工作,天津市施工队伍管理站(以下简称市施管站……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落实我市建筑市场对外开放政策,规范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管理,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外地建筑业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办理进津备案手续,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注册地不在本市,具有建设部或者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第三条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市施工队伍管理站(以下简称市施管站)负责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和日常管理工作。外地建筑业企业在津从事建筑活动应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四条外地建筑业企业在……查看全文>>
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1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决策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不属于核准管理范围的,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第三条我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机关。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各级发展改革委和各级经委(经贸委),其中:基……查看全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36号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号〕2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湖南省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备案管理。实行备案管理的项……查看全文>>
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的指导意见》、《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企业投资《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以外的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项目,应按有关要求填写备案申请表,报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第二章备案机关及权限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施机关。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省发改委及省政府规定具有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的省经贸委;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查看全文>>
郴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郴政办发〔2006〕2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5〕36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郴州市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2005年本)》(以下简称《目录》)以外的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国家、省和本办法规定实行备案管理。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政府及其有……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和《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常德市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备案管理。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市、县(市、区……查看全文>>
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采购、验收、安装使用、检测登记维修制度一、机械设备操作维修制度(一)施工机械设备的规划、选购及检验验收对施工机械设备的装备原则是。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适用。1、项目部在购置设备时,应根据工程对象,公司现有设备状况和设备租赁市场的发展情况,来决定所需设备是购置、调剂或租赁。2、公司设备购置程序。单位申请→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手续完备后方可进行购置。3、设备选购时,应对所购设备的生产性、可靠性、节能性、维修性、环保性、耐用性,配套适用性、灵活性、经济性、安全性等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择优选购。4、新型设备或价值较昂贵的设备,选购时,应进行可……查看全文>>
乌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保障施工安全,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活动以及为其经营、采购、租赁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主要包……查看全文>>
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准用管理一、进入现场职工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二、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自觉性,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全新政策。三、现场验收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不徇私情,严格把好每一关。严禁无三证,次品,不合格报废不检验的产品入库,发放。四、劳动防护用品按使用年限,用进行不定时期试验,验收后,合格发放,不合格更换报废。五、按照国家is09000质量标准,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六、建筑安装企业及其附属的工业生产和维修单位的机械应按其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查看全文>>
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为保证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必须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劳动行政部指定的经营单位购置,不准购置其他渠道的货源。2、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安技部门和采购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登录台帐。3、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安全性能达到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4、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检测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特种防护用品还须有安全鉴定证书、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5、发放部门应根据领用人的工作性质、劳动条件及作业环境的标准进行发放,领用人有权拒绝领用不合格的劳保用品。……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施工现场临建设的监督管理,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确保施工安全,依据《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登记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烟台市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活动以及为其生产、经营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临建设施主要包括:(一)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附着式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二)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三)施工现场临时供电配电箱、开关箱、……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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