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门诊大病管理工作流程一、门诊大病病种范围1、冠心病2、高血压3、糖尿病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5、类风湿性关节炎6、脑血管意外后遗症7、慢性病毒性肝炎8、肝硬化9、心脏支架植入术后抗血小板治疗10、透析治疗11、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12、系统性红斑狼疮13、精神病14、慢性肾脏病15、恶性肿瘤放疗或药物治疗16、再生障碍性贫血17、老年性痴呆18、风湿性心脏病19、癫痫20、股骨头坏死21、强直性脊柱炎22、干燥综合征23、重症肌无力24、帕金森病25、慢性肺源性心脏病26、小儿脑性瘫痪27、儿童支气管哮喘28、苯丙酮尿症二、就医审批参加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查看全文>>
太原市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备案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市、区)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各参保居民:根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人社发〔2011〕92号)文件精神,现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备案就医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异地备案条件参加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两年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山西省以外地区异地备案手续:(一)在异地居住学习,且在异地学校上学三个月以上的我市城镇户籍未成年参保居民。(二)在异地居住,且领取异地《居住证》(暂住证)六个月以上男年满6……查看全文>>
并医险中心字〔2011〕234号各参保单位,各参保人员: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凡在山西省范围内长期居住或工作的参保人员,符合办理异地备案条件的,取消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符合取消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的情况(一)回城市(农村)本人原籍或爱人原籍长期居住且领取居住证(暂住证)六个月以上的退休人员;(二)户口转往异地并长期居住异地的退休人员;(三)随子女长期居住且领取居住证(暂住证)六个月以上的退休人员;(四)异地购买住房并长期居住且领取异地居住证(暂住证)六个月的退休人员;(五)在工作单位异……查看全文>>
发改委备案项目和核准项目有什么区别(一)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查看全文>>
兵团政府性投资(限额以上)项目审批工作流程一、项目单位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本单位发展规划为依据,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二、项目单位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批手续。三、相关手续完成后,项目单位向师发改委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设书),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节能审批文件,兵直单位直接报兵团发改委。按照兵团政府性投资项目分级审批有关规定,由兵团审批的项目,师发改委对上述资料初审后,上报兵团发改委。四、兵团发改委收到文后,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查,……查看全文>>
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项目审批制(一)审批制的适用范围凡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建设项目都使用审批制。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投资资金(含国债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主权外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政府性资金。政府投资按照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宏观调控需要,分别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贴息等投资方式。只要使用了上述所列的政府性资金的建设项目,都要采取审批制。(二)审批制的环节项目审批制的五个方面,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资金申请报告和竣工验收。项目核准制(一)核准制的适用范围和管理权限核准制的适用范围是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查看全文>>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发改审批〔2007〕1156号)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鲁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已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省发展改革委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查看全文>>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发改审批〔2007〕1156号)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鲁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已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省发展改革委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查看全文>>
发文标题: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备案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文文号:京医保发[2011]24号发文部门: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文时间:2011-3-16编辑时间:2011-3-16实施时间:2011-3-16失效时间:法规类型: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所属行业:所有行业所属区域:北京发文内容: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药的管理,规范药品资质备案工作,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0年版)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查看全文>>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36号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和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黑政办发〔20……查看全文>>
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沈劳社发〔2007〕27号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及各有关单位:现将《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六月一日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解决异地安置人员就医问题,根椐《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政府〔2001〕第5号)和《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沈劳社发〔2001〕37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且在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退休人员。第三条申办条件。符合下……查看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要求,决定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建立备案人员信息库,保证全国联网后备案人员能及时享受到方便、快捷的经办服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明确备案人员范围以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开展人员备案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其他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纳入备案管理范围。二、多种渠道开展备案工作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要广泛告知符合条件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查看全文>>
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朝阳区各参保单位:根据《关于做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京社保发[2017]9号)文件要求,现就办理本市企业退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跨省异地就医备案1、参保人员应首先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http://si.12333.gov.cn)”,查询选择的异地医院是否为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2、若选择医院确认为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员应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网址:www.x……查看全文>>
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1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决策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不属于核准管理范围的,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第三条我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机关。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各级发展改革委和各级经委(经贸委),其中:基……查看全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36号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号〕2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湖南省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备案管理。实行备案管理的项……查看全文>>
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的指导意见》、《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企业投资《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以外的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项目,应按有关要求填写备案申请表,报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第二章备案机关及权限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施机关。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省发改委及省政府规定具有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的省经贸委;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查看全文>>
常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和《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常德市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备案管理。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研……查看全文>>
郴政办发〔2006〕2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5〕36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郴州市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2005年本)》(以下简称《目录》)以外的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国家、省和本办法规定实行备案管理。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查看全文>>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实施细则沪建建管(2001)第003号二○○一年一月八日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第三条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三)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参加签署的更改原设计的资料进行了检查,确认……查看全文>>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2015年07月08日)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建立建材市场诚信体系,保证建材质量,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管理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以下简称建材备案)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负责本市建材备案的监督管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施工现场建材使用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行业协会受市建设管理委委托,具体承担建材产品备案工作……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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