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承担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结项,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河南省科技厅政基处,同时提交如下完整材料:1、立项通知书复印件;2、申报项目时提交的《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复印件;3、《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4、《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表》;5、《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报告》;6、《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报告》(3000-4000字左右的精华版);7、研究成果(发表的论文、领导批示、成果运用情况或专著);以上材料装订成册。装订规格:210mm×297mm(a4纸),与左侧装订成册。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联系方式……查看全文>>
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试行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验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经批准列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的项目,在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后,均应进行验收。第三条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引入科学的评估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第二章验收组织管理第四条省科技厅是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第五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由省科技厅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组织或委托项……查看全文>>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实施管理,保证项目按期完成和验收,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项目实施管理指项目从立项后到验收期间,为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执行,并取得预期目标与成果,对项目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第三条项目实施管理按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进行管理。重大项目界定为:高技术研究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中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部分,以及其他省专项计划中的重点项目。第四条凡列入省科技厅各类专项科技计划,并获得政府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均适用本办法。第二章管理分工第五条省科技厅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基本职责是……查看全文>>
南京市栖霞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计划项目)的验收管理,保证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客观评价区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效果,依据《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按照《栖霞区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经批准列入区级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的项目,以及市科技局委托验收的项目,在预定的计划目标、基本任务完成后,均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验收。第三条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引入科学的评估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验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经批准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项目,在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后,均须进行验收。第三条项目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引入科学的评价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第二章验收组织管理第四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由省科技厅组织或委托省辖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项目主管部门”)实施。第五条项目验收分为重大项目验收、面上项目验收、火炬与星火计划项目验收三种类型,采取不同的组织管理方式。重大项目是指高技术研究、科技攻关、重大科……查看全文>>
苏科计(2002)431号(二○○三年一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及其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验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经批准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项目,在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后,均应进行验收。第三条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应积极引入科学的评估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第二章验收组织管理第四条省科学技术厅是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第五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查看全文>>
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验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经批准列入省科技发展计划组织实施的项目,在项目任务书到期,且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后,均须按本办法进行验收。第三条项目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引入科学的评价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第二章验收组织实施第四条项目验收由省科技厅组织或委托各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项目主管部门”)实施。第五条项目验收应组建验收专家组,由验收组织部门聘请技术、经济、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不……查看全文>>
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试行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验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经批准列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的项目,在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后,均应进行验收。第三条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引入科学的评估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第二章验收组织管理第四条省科技厅是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第五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由省科技厅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组织或委托项……查看全文>>
南京市栖霞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计划项目)的验收管理,保证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客观评价区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效果,依据《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按照《栖霞区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经批准列入区级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的项目,以及市科技局委托验收的项目,在预定的计划目标、基本任务完成后,均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验收。第三条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引入科学的评估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查看全文>>
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科技部和湖北省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武汉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武汉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规划,以地方财政支持,原则上由在武汉市地域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承担,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化等科技活动。(一)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基础前沿科研项目要立足原始创新,突出创新导向;公益性科研项目要聚焦重大科技问题,强化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产业类项目要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组织和成……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武科计〔2011〕150号)等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验收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之一,凡经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批准立项、并获得市级科技经费资助的前资助科技计划项目,在完成《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后,应按本办法申请组织验收。第三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是以项目任务书所确定的目标和内容为依据,对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成效、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查看全文>>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经信法(2010)526号各区县经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集团公司:为了加强和规范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促进项目按时竣工投产,加快发挥项目的投资效益,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等三部门制订的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35号)相关规定,特制定了《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二○一○年九月八日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和规范……查看全文>>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经信法(2010)526号各区县经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集团公司:为了加强和规范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促进项目按时竣工投产,加快发挥项目的投资效益,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等三部门制订的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35号)相关规定,特制定了《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二○一○年九月八日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和规范……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加强《四川省重点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的验收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四川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验收是指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经贸委)对列入《四川省重点技术创新计划》,并得到“四川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支持的项目进行验收。其它创新项目的验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四川省经贸委归口管理和组织《四川省重点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第四条项目完成且符合《四川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条件的,鉴定和验收同步进行。涉及人身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后,再进行验收。项目完成,因故未能全面完……查看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财政补助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财政补助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资金管理办法》(新财企【2010】164号)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要法所称项目验收是指列入年度《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并得到自治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验收。第三条项目产品属自治区新产品的,项目承担单位可申请新产品鉴定和项目验收同步进行。已通过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鉴定,并出具新产品鉴定证书的项目,只进行项目验收。第四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执行期满六……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加强《四川省重点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的验收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四川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验收是指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经贸委)对列入《四川省重点技术创新计划》,并得到“四川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支持的项目进行验收。其它创新项目的验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四川省经贸委归口管理和组织《四川省重点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第四条项目完成且符合《四川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条件的,鉴定和验收同步进行。涉及人身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后,再进行验收。项目完成,因故未能全面完……查看全文>>
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科技专项经费使用,保障项目承担单位科技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的真实、合法,根据《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财务审计是指科技项目在结题验收前对合同规定的研发总经费收支情况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财政经费分期补助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科技项目。第四条对以分期补助方式资助的科技项目进行财务审计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一)项目合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查看全文>>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计划管理效率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质量,根据国家、省科技计划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重点支持提高卫生行业科研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对促进卫生强省建设支撑作用明显,技术先进、应用前景大、社会或经济效益显著的实用性、培育性和应急性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等项目。第三条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鼓励中青年卫生技术人员积极申请。第四条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根据我省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主要由省财政科技、卫生事业等经费支持。第五条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以……查看全文>>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计〔2002〕79号)、《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程序(试行)》(浙科发计〔2002〕16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验收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之一,凡经省科学技术厅批准立项、并获得省级科技经费资助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后,均应按本办法申请组织验收。第三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以《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依据,主要对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第四条项目验收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查看全文>>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计〔2002〕79号)、《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程序(试行)》(浙科发计〔2002〕16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验收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之一,凡经省科学技术厅批准立项、并获得省级科技经费资助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后,均应按本办法申请组织验收。第三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以《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依据,主要对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第四条项目验收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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