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是规范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依法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是衡量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第三条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时,适用本准则。第四条审计机关应当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机关办理审计事项必须由具备相应的资格和业务能力……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机关的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及时向各级人民政府提供经济运行信息,促进宏观调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专项审计调查,是指审计机关主要通过审计方法,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第三条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可以直接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第四条审计人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单位的商业秘密。第五条审计机关……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抽样行为,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抽样,是指审计人员从审计对象总体(以下简称总体)中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推断总体特征的一种审计方法,包括统计抽样方法和非统计抽样方法。第三条审计人员应当运用专业判断,决定采用统计抽样或非统计抽样方法,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第四条审计人员在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时,可以运用审计抽样方法。第五条审计抽样通常不适用于下列情况:(一)以检查总体完整性为目的的;(二)审计事项总体数量较少的;(三)单笔业务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的;(四)……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档案工作,保证审计档案的质量,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审计机关在项目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纸质、磁质、光盘和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历史记录。审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档案工作,是指审计机关建立审计档案并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统计、鉴定和移交的活动。第四条审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审计署主管全国的审计档案工作,同时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人员运用分析性复核行为,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分析性复核,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指标进行研究分析,并对异常变动和异常项目予以重点关注的审计方法。第三条审计人员应当依据专业判断来确定运用分析性复核的方式、范围和程度。第四条审计人员运用分析性复核的主要目的是。在编制审计方案阶段,帮助审计人员确定其他审计步骤的性质、时间、范围和重点;在审计实施阶段,直接作为实质性测试程序,以提高审计效率;在审计报告阶段,对财政财务资料进行总体复核,形成或支持审计结论。第五条审计人员在实施分析性复核前,可以……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测评行为,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保证其管理或者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并遵守有关法规,而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程序和措施的过程。内部控制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五个要素组成。第三条本准则所称的内部控制测评,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并进行相关测试,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价,以确定是否依赖内部控制和实质性测试的性质、范围、……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抽样行为,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抽样,是指审计人员从审计对象总体(以下简称总体)中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推断总体特征的一种审计方法,包括统计抽样方法和非统计抽样方法。第三条审计人员应当运用专业判断,决定采用统计抽样或非统计抽样方法,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第四条审计人员在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时,可以运用审计抽样方法。第五条审计抽样通常不适用于下列情况:(一)以检查总体完整性为目的的;(二)审计事项总体数量较少的;(三)单笔业务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的;(四)……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第三条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有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且不具有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条件和人员编制的国家机关,可以授权本单位内设……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保证审计机关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审计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审计复议机关办理审计复议事项,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审计复议机关,是指有权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审计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审计机关。第三条被审计单位认为审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向审计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第四条向审计机关申请复议的审计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一)审计机关作出的责令限期缴纳、上缴应当缴纳或者上缴的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行为,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事项评价,是指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目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分析判断,并发表审计意见的行为。第三条审计机关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对审计事项进行评价。第四条审计事项评价应当由实施审计的审计机关独立作出。审计机关评价审计事项时,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持谨慎的态度。第五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审计方案规定的审计目标确定审计事项评价的范围,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评价。第六条真实性评价是……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的指导、监督,促进社会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社会审计机构,是指依法独立进行社会审计的机构及对其实行行业管理的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条审计机关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会同财政部门,履行对社会审计机构指导、监督的职责。审计署会同财政部,负责对全国社会审计机构的指导、监督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会同财政厅(局),负责对本地区社会审计机构的指导、监督工作。第四条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报送的社会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验资等报告有不实和其他违法……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了维护审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审计行政争议的有效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计行政应诉,是指审计机关以被告身份参加行政诉讼的活动。第三条审计机关在审计行政应诉中,应当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第四条审计机关应当区分下列情况应诉:(一)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审计具体行政行为的,由作出原审计具体行政行为的审计机关应诉;(二)复议机关决定改变原审计具体行政行为的,由复议机关应诉。第五条审计机关的法制机构是本机关的行政应诉代理机构。未设立法制机构的审计机关,应当确定本机关的行政应诉代理机构……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了维护审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审计行政争议的有效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计行政应诉,是指审计机关以被告身份参加行政诉讼的活动。第三条审计机关在审计行政应诉中,应当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第四条审计机关应当区分下列情况应诉:(一)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审计具体行政行为的,由作出原审计具体行政行为的审计机关应诉;(二)复议机关决定改变原审计具体行政行为的,由复议机关应诉。第五条审计机关的法制机构是本机关的行政应诉代理机构。未设立法制机构的审计机关,应当确定本机关的行政应诉代理机构……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了维护审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审计行政争议的有效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计行政应诉,是指审计机关以被告身份参加行政诉讼的活动。第三条审计机关在审计行政应诉中,应当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第四条审计机关应当区分下列情况应诉:(一)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审计具体行政行为的,由作出原审计具体行政行为的审计机关应诉;(二)复议机关决定改变原审计具体行政行为的,由复议机关应诉。第五条审计机关的法制机构是本机关的行政应诉代理机构。未设立法制机构的审计机关,应当确定本机关的行政应诉代理机构……查看全文>>
今天,全州审计干部业务集中培训工作正式开始了。这次培训学习是在全国开展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开展了一次集中教育活动,为了做好这次培训,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准备,为使培训达到预期效果,下面我代表局党组就做好这次培训工作讲几点意见。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认识现阶段审计的环境和任务*同志在党的*报告中郑重提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完成好这些任务,实现工作目标都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应该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审计工作的灵魂和指南,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应该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根本目标;应该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查看全文>>
为了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提高党支部的领导水平,逐步使我局党建工作走上科学化、目标化、制度化,保证支部工作更上一层楼,特制定党支部会议制度。一、支委会1、党支部委员会视情况召开,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2、支委会讨论重大问题使应集体讨论决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不能一个人说了算。3、支委会要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收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明确哪些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哪些问题由各委员个人负责。4、支委会上决定了的事项,各支委要按分工分头去办理落实,各负其责。二、支部大会1、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查看全文>>
为把局机关学习落实到实处,进一步调动党员干部学习理论的积极性,以使党员干部学习理论更具成效,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讲学制度:讲学,主要是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向全局干部职工讲解有关的理论知识。1、每月确定一个主题讲学一次。2、讲学内容可做为讲课人的学习体会。二、述学制度:述学,主要是在半年和全年目标考核中汇报自己理论学习完成的时间、内容、任务、收获和存在的问题。1、党员干部每半年汇报一次学习情况。2、汇报形式以书面汇报为主。3、学习情况与支部半年工作总结一起进行。三、考学制度:考学,包括考试和考核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另……查看全文>>
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公正廉洁、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党员队伍,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强化党内外群众监督,制度本制度。一、党员领导干部要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党的支部委员要接受党组、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一般党员要接受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二、党员领导干部、支委和党员要正确履行职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员职责或不遵守群众监督制度的,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三、鼓励、支持、保护党内外群众、党代表在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如发现有对党内外群众监督不服,采取打击报复行为的,视情节追究责任。四、监督的内容(一)党员领导干部、支委和党员在思想上、政……查看全文>>
为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与管理,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有效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有关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诫勉谈话的目的和意义实行诫勉谈话制度是纪检监察机构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对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主要保障措施。建立和实行诫勉谈话制度,对于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努力减少违纪现象,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二、诫勉谈话的对象。局机关所有干部。三、确定诫勉谈话对象的程序。对干部的谈话,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经局领导办公会议同意后进行。四、诫勉谈话适用的事项:1、有信访或其他渠道反映,涉及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查看全文>>
为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党组、纪检组对各科室负责人的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制度。一、建立谈话制度的指导思想党组、纪检组负责人同各科室负责人谈话,既不同于组织部门对干部的考察谈话,也不同于发现干部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的谈话,而是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按照主动监督、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同各科室负责人沟通思想、交流情况、研究问题、交换意见,以便共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谈话的范围和对象各科室负责人,每次谈话的具体对象,由局纪检组会同局党组研究决定。三、谈话的内容1、各科室负责……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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