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已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到所在地市、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同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四条参保人员发生增减时,用人单位应当于发生增减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增减手续。参保人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未移交社区管理的由原工作单位)持职工档案等资料于30日……查看全文>>
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十七条统筹基金设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为共付段。在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计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20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1500元;其他医疗机构为1000元。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医疗费用,由个人和用人单位负担。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共付段:共付段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同支付。支付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至2万元,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退休退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查看全文>>
江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日期:2013-03-2513:07:23稿源:赣人社发[2012]2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社会保险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级统筹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29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衔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财社[2012]3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建立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保障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查看全文>>
【发布单位】82702【发布文号】青政[2000]111号【发布日期】2000-12-28【生效日期】2001-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政〔2000〕111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省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二00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青海省省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根据《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条省级职工基本医疗……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青海省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依照《试行办法》,参加医疗保险的省级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含合同制工人)、离退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指无工资待遇的)等,均由其用人单位统一到青海省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医管办)办理医疗保险手续。第三条计划内在校大学生仍按原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由学校包干管理。第四条中央驻青事业单位应参加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组建省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成立青海省职工医疗保险管……查看全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为什么要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风险,有助于解决大病医疗费用问题,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维护社会和平,促进社会和谐。二、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一)坚持低水平起步,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使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二)坚持基本保障,重点保障城镇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三)坚持自愿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四)坚持家庭缴费为主、政府……查看全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目前没有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镇非从业居民。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各地区各部门要充……查看全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指南发布时间:2011-08-30来源: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参保居民如何参保缴费。(1)学校学生。每年9月份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按学制收缴医保费,然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并享受医疗待遇。(2)其他居民:每年的11、12月份持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到城区建行营业网点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新参保居民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先到户籍所属街办劳保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次年1月起享受医疗待遇。二、参保居民缴费标准是多少。(1)未成年城镇居民:个人缴纳20元;属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纳10元;(2)一般城镇居民:个人缴纳200元;属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纳20元;(……查看全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一、参保范围凡在东胜区居住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不分户籍,无年龄限制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非东胜户籍的人员需取得东胜区暂住证三个月以上;灵活就业人员可自由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东胜区农村户籍的人员可自由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筹资标准1、成年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40元,政府补贴170元,为鼓励城镇居民连续参保,城镇居民预缴费一年的,个人缴费可优惠14元,预缴费二年(含)以上的优惠21元;未成年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60元,政府补贴130元,学生儿童预缴费一年以上(含……查看全文>>
泊政字〔2009〕46号泊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处,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2007]9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第二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重点解决住院与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不建个人账户。第三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查看全文>>
麻栗坡县人民医院医保管理制度为了做好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县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建立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组,在院长、财务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立医疗保险办公室并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二、制定医保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医保办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健全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三、建立医保管理网络,贯彻落实相关的医保规章制度。负责定期对医保业务和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协调、考核、监督,对门诊处方量、出院病历、出入院标准掌握以及出院带药情况进行定期的自查、抽查、考核、监测和……查看全文>>
[医院医保工作制度医院医保工作制度《医院医保工作制度》简介:为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西安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保工作制度》正文开始>>为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西安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试行办法》、《西安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保管理工作制度,医院医保工作制度。一、就医管理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热心为参保病人服务。优化就……查看全文>>
医保管理制度为了做好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保证社区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区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对医保患者要验证卡、证、人。2、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管理的。4、住院期间医疗卡必须交医院管理。医疗证患者随身携带,不准交未住院的医疗卡、证放医院管理。5、建立会诊制度,控制收治患者的转院质量。6、如有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治疗的,经查清核实后将进行处罚,并取消医保处方权。7、严禁串换药品、串换诊疗项目、串换病种、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8、严禁误导消费、开大处方、重复检查。9、严格控制参保病人的医疗费用,严格执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查看全文>>
xxx医院医保工作考核相关责任书甲方:xxx医院乙方:_________科为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和医疗费用控制制度,严格遵循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原则,规范医疗服务,切实保障参保人民的基本医疗需要,根据《xx市社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协议(a级)》、《xx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暂行办法》(xxxx【xxxx】xx号)、《关于调整xx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控制指标和声誉保险医疗费用定额标准的通知》(xxx【xxxx】x号),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医保工作相关考核责任书。具体考核细则如下:1、熟悉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自觉履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和规定。对参保……查看全文>>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定点医疗机构)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_________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统筹地区政府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查看全文>>
【发布单位】81205【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00-11-14【生效日期】2000-11-14【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二000年十一月十四日)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合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二条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省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并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第三条第三条定点医疗机构确定的原则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查看全文>>
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3月19日南府发[2001]27号)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4号)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所称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医疗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二、定点医疗机构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便于管理;兼顾专科与综合、中医与西医,注重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查看全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第三条定点医疗机构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便于管理;兼顾专科与综合、中医与西医,注重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第四条以下类别的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查看全文>>
【发布单位】81023【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7-04-02【生效日期】1997-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1997年4月2日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一条第一条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行为,合理使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制订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条市内转诊实行逐级转诊和转院会诊制度。应根据依次、逐级的原则进行转院转诊。凡因本院条件所限需转院的病人,应先进行院内或院外会诊,经本院医务科同意,并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急诊病员不受定点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员须事先与转入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转院。凡需转院的病人,必须经所在医院医务科批准同意……查看全文>>
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实施办法健康是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基础,拥有健康就拥有幸福,健康是人们最宝贵的财富。但是疾病却时时刻刻威胁着人类的健康。近年来,由于环境污染等因素,使威胁女性的六大恶性肿瘤(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外阴癌、输卵管癌)呈现发病率上升并有低龄化、群体化的趋势,为了保障广大女职工的身心健康,使其患了重大疾病后能得到及时治疗和帮助,缓解因治疗造成的沉重经济负担,四川省职工保险互助会决定推出“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为女职工建立一道互帮、互助、自我保障的防线。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条投保范围、对象本省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男职工的配偶及双方直……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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