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保证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根据《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医疗保险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中央、省驻绵阳城区和市直属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市级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驻各县(市、区)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本县(市、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简称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简称个体参保人员),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第三条……查看全文>>
**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四川省贯彻的意见》,结合绵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遵循以下原则:(一)保险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二)基金管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三)效率与公平相统一。(四)全市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管理办法、统一信息系统。第三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工作。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工……查看全文>>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张政„201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张家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张家口市人民政府2014年6月30日张家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保障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职工医保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政策标准、基金管理、待遇水平、……查看全文>>
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来源:赣州医保作者(文号):赣市府发[2001]29号发表日期:2009-7-3110:39:47阅读次数:700查看权限:普通根据《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一、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1.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凡市区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不享受公务员医疗保险待遇的单位及其职工(含中央、省、部驻市区单位)均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以上参保单位的退休人员均适用本细则。3.国企改制终止劳动关系,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的失业和再就业人员应参加基本医疗……查看全文>>
【发布单位】80903【发布文号】沪医保[2000]46号【发布日期】2000-11-15【生效日期】2000-11-1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沪医保〔2000〕46号)为了保证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医疗保险办法》),制定本细则。一、一、适用范围(一)《医疗保险办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中央及外省市在沪单位。(二)《医疗保险办法》所称的职工包括:1.在职职工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2.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荣军院的革命伤残军人;退休后由民政部门发放退休金的……查看全文>>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解读深圳新闻网讯《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从3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出台实施是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市委市政府推行的一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我市医疗保险改革进一步整合我市医保政策,建立有深圳特色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允许的前提下,解决一些群众尤其是参保人反映最直接、最关心、最热点的实际问题,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减轻个人经济负担,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创造条件。为了让广大参保人更好地了解《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日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负责……查看全文>>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建立健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增强参保人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保障其医疗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保体系】本市实行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政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设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四项医疗保险形式。政府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鼓励、支持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鼓励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本市户籍的其他人员,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本市……查看全文>>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政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三档三种形式。第三条本市所有用人单位、职工及其他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第四条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应遵循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五条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管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查看全文>>
医院医疗服务行为规范一、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医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无故拖延,拒绝或擅自终止工作。二、医疗服务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优质医疗,优质服务。对病人做到;用心倾听,细心诊断,耐心解答,精心治疗,热心服务。三、1、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乱窜岗位或影响他人工作。2、工作时间不打私人电话,不看电视,玩手机和电脑游戏,不在工作岗位会客,不陪带亲友,孩子在医院玩耍,不在医疗场所吸烟,娱乐,嬉闹,吃零食。3、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对病人要使用敬语,不得粗言秽语,不得与病人争辩。4、如遇超越职责或能力所为的事,应及时汇报上级主管,请求协调,尽快解决,不得随……查看全文>>
全国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骤规范医院的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医院医疗保险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实现医疗保险医务室是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医疗保险事业与医疗卫生事业的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并且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内涵质量建设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文件,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是指在我国现有医疗保障制度下,为保障医疗保险事业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维护医、保、患三方权益所制定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工作管理、服务规范,不涉及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机构。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各……查看全文>>
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骤规范医院的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医院医疗保险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实现医疗保险医务室是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医疗保险事业与医疗卫生事业的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并且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内涵质量建设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文件,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是指在我国现有医疗保障制度下,为保障医疗保险事业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维护医、保、患三方权益所制定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工作管理、服务规范,不涉及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机构。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各级各……查看全文>>
全国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的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医院医疗保险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实现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医疗保险事业与医疗卫生事业的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并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内涵质量建设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及相关文件,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是指在我国现有的医疗保障制度下,为保障医疗保险事业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维护医、保、患三方权益所制定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工作管理、服务规范,不涉及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机构。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查看全文>>
1、转出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1)填写《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缴费职工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2、转入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查看全文>>
江苏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为规范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政策,特制定本办法。一、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与流入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自谋职业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和转入地的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在最后一个……查看全文>>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12月28日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查看全文>>
内地公布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办法2009年12月29日13:37中国政府网【大中小】【打印】共有评论27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查看全文>>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第一步:办理参保人员减员手续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或到五险征缴岗办理将要转出的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减少原因四险选择“转他区/转本区”,医疗选择“转往外埠”。第二步: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转外省(此步骤无需报盘)参保单位填写两份《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到区海淀社保中心一层账户补填岗或上地分中心、万寿路分中心五险征缴岗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外省申请中断”手续。参保人持我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份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第一联、第三联交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查看全文>>
基本养老、办理流程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1、转入(1)办理条件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的,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①参保人员在我市办理参保时,非本市户籍且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②参保人员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户籍为我市转回我市参保的;③参保人员系经各区市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④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非本市户籍,但在我市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且我市为该参保人员最后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⑤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本市户籍,且参保人员每个参保缴费……查看全文>>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第一步:办理参保人员减员手续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或到五险征缴岗办理将要转出的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减少原因四险选择“转他区/转本区”,医疗选择“转往外埠”。第二步: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转外省(此步骤无需报盘)参保单位填写两份《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到区海淀社保中心一层账户补填岗或上地分中心、万寿路分中心五险征缴岗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外省申请中断”手续。参保人持我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份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第一联、第三联交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疗保险管理,提升医疗保障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的通知》(鄂政发〔1999〕5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基本医保)制度遵循的原则:(一)职工基本医保水平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二)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三)职工基本医保实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下以下简称“统帐结合”)的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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