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步推进银川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98〕4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宁政发〔99〕9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银川市城区、新城区、郊区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都要参加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查看全文>>
【发布单位】81308【发布文号】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发布日期】1999-07-01【生效日期】1999-07-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1999年7月1日颁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提高职工健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厦门市辖区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依照《劳动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县为基础、分级负担的属地管理办法。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查看全文>>
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01号颁布日期:20021014实施日期:20021201颁布单位:济南市人民政府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济南市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管理办法》等二十一件政府规章的决定》本办法应作如下修改:(十三)《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201号)1、将第二十条第二款修改为“经向市、县(市)、长清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转往外地治疗或者临时在外地患急症住院治疗的,医疗费个人负担比例增加十个百分点。”2、将第四十八条修改为“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的具体时间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2001年4月……查看全文>>
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医疗服务管理,根据《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武政[2007]84号)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居民医保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管理,参保居民应在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就医。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与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一致,实行统一管理,统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第三条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协议管理。市医疗保险中心制定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居民医保医疗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期为一年。第四条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居……查看全文>>
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2010年12月31日市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二○一一年一月十日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进一步完善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的意见的通知》,结合绵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遵循以下原则(一)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二)基本医疗保险效率与公平相统一;……查看全文>>
**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四川省贯彻的意见》,结合绵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遵循以下原则:(一)保险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二)基金管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三)效率与公平相统一。(四)全市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管理办法、统一信息系统。第三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工作。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工……查看全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不含聘用的外籍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和有关事项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市统筹,属地管理。蔡甸、……查看全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指南发布时间:2011-08-30来源: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参保居民如何参保缴费。(1)学校学生。每年9月份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按学制收缴医保费,然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并享受医疗待遇。(2)其他居民:每年的11、12月份持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到城区建行营业网点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新参保居民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先到户籍所属街办劳保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次年1月起享受医疗待遇。二、参保居民缴费标准是多少。(1)未成年城镇居民:个人缴纳20元;属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纳10元;(2)一般城镇居民:个人缴纳200元;属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纳20元;(……查看全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一、参保范围凡在东胜区居住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不分户籍,无年龄限制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非东胜户籍的人员需取得东胜区暂住证三个月以上;灵活就业人员可自由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东胜区农村户籍的人员可自由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筹资标准1、成年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40元,政府补贴170元,为鼓励城镇居民连续参保,城镇居民预缴费一年的,个人缴费可优惠14元,预缴费二年(含)以上的优惠21元;未成年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60元,政府补贴130元,学生儿童预缴费一年以上(含……查看全文>>
贵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筑府发〔2007〕7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及省有关规定,结合贵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或具有本市城镇中小学学籍的学生(包括职高、中专、技校学生)。第三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实行统一的筹资标准和保障待遇。建立贵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市发展改革、劳动保障、教育、民政、财政、卫生、……查看全文>>
附件7:《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保证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做好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0〕38号),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范围:(一)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以下简称“城镇老年人”)。包括以下人员:1.参照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2.参照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查看全文>>
来源:潜政发[2008]1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08]2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市境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长期进城务工农民工的非从业随住家属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查看全文>>
聊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聊政发[2000]88号二ooo年八月十六日)关键词:社会保障医疗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1999]9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国家、……查看全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已于1999年10月10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市长王家瑞二000年六月五日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国家、省驻青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按本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个体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非本市常住……查看全文>>
泰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基本医疗,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1999〕94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第三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方案、统一筹资比例、统一个人帐……查看全文>>
【发布单位】81308【发布文号】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发布日期】1999-07-01【生效日期】1999-07-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1999年7月1日颁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提高职工健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厦门市辖区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步推进银川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98〕4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宁政发〔99〕9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银川市城区、新城区、郊区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都要参加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查看全文>>
平度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平度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度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华侨科技园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平度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一日平度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建立覆盖各类城镇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下列城镇居民:(一)中等以下学校的在校……查看全文>>
唐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参保范围户口在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在校学生以学籍为准)的中小学生(含中专、职校、技校)学生及18周岁(年龄计算日期为每年的12月31日)以下非在校居民。二、收费标准各类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年缴费标准为100元,财政补助60元,个人实缴40元。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员医疗保险费全部由财政补助资金承担。三、参保办法(一)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居民医保,有身份证的学生提供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学生提供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享受低保、残疾等特殊情况需同时携带证明自己特殊身份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以家庭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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