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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一、参保范围凡在东胜区居住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不分户籍,无年龄限制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非东胜户籍的人员需取得东胜区暂住证三个月以上;灵活就业人员可自由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东胜区农村户籍的人员可自由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筹资标准1、成年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40元,政府补贴170元,为鼓励城镇居民连续参保,城镇居民预缴费一年的,个人缴费可优惠14元,预缴费二年(含)以上的优惠21元;未成年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60元,政府补贴130元,学生儿童预缴费一年以上(含……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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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7〕44号),以及市医保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实施〈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沪医保〔2007〕232号),制定本操作细则。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有关事项㈠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期限与机构1、符合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当在每年的登记缴费期(10月1日至12月20日)内,到下列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⑴本市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应当到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⑵其他人员应当到本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的医疗保险……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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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秩序和基金安全,规范医保就医诊疗行为,促进医保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北京市朝阳区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所属的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执业医师。第三条、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保中心)为本办法具体管理和实施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服务医师进行资格认定、管理、监管、告知、监督以及签订服务协议等工作。第二章资格条件和申报程序第四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可以申请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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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医保区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目前没有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镇非从业居民。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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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节选自2014年1月1日起,劳务工医疗保险更名为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第二章参保及缴费第九条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按月缴费,其中用人单位缴交0.4%,个人缴交0.1%。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第四章就医与转诊第三十二条(三)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选定社康中心的结算医院就医;第三十三条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应当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有用人单位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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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说明: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待遇参加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的参保人,享受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待遇。待遇标准如下:注意: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三档不包含生育保险(深圳生育保险附属于医疗保险,只有缴存基数和比例较高的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含有生育保险)一、新《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条例规定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缴交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每月20日前申报参保的,按当月参保处理;每月20日后申报参保的按次月参保处理。参保单位、参保人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二、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大病待遇1……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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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及异地就医管理办法时间:12/3/20099:45:57am来源:东莞市塘厦医院为加强参保人员转院诊治和异地就医管理,根据《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东莞市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东莞市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转院诊治医疗费的支付办法。(一)转院诊治条件:1.经市内首诊医疗机构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2.病人病情严重而市内首诊医疗机构无条件(无设备或技术)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或无足够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患者。(二)转院诊治的程序:1.符合转院诊治条……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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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梧政办发〔2010〕28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为解决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异地安置人员”)的医疗问题,制定本办法。一、异地安置人员是指户口已迁回原籍,或因原籍限制未能迁移户口、在本市无住所或直系亲属的退休人员(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人员)。二、异地安置人员在居住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办法报销:(一)门诊医疗费用,在其个人账户或个人门诊补贴内报销。(二)住院医疗……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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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规范异地就医管理,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异地就医按驻外时间的不同分为长期和短期驻外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期驻外人员是指在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不含本数,下同)的参保人员。短期驻外人员是指因公出差、学习、进修、考察和探亲等原因在异地暂住6个月以内(含本数,下同)的参保人员。第三条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异地就医费用包括:(一)长期驻外人员在异地就医登记有效期内因病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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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沈劳社发〔2007〕27号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及各有关单位:现将《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六月一日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解决异地安置人员就医问题,根椐《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政府〔2001〕第5号)和《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沈劳社发〔2001〕37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且在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退休人员。第三条申办条件。符合下……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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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1日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0日天政发〔2002〕154号文发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一、适用范围凡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和常年驻外地工作的在职职工(以下简称异地人员),适用本办法。二、异地人员的确认和管理异地人员由各用人单位每年核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时一并上报,并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花名册》和《异地工作人员花名册》,并按照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方式提供其生存状况证明,经医疗保险业务管理部门审核后确认。未提供生存状况证明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不予确认身份,也不支付其发生的医疗费。异地人员居住地发生变化……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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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统、门慢、门特、住院的起付标准,最高限额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650元;一级医疗机构(含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下同)400元。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一次或累计支付的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4倍。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在职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88%,个人支付12%;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92%,个人支付8%;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94%,个人支付6%。退休(……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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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2月17日11:24:14来源:扬子晚报【字号大小】【收藏】【打印】【关闭】2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出席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医改近期五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全民基本,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拓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逐步达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李克强说,医改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改革,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李克强指出,努力实现全民基本,今年要大幅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政府补助标准,显著提升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同时,提高……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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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1依据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和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做好人才储备工作2协助完成公司组织架构及岗位的设计、评价及完善工作,组织各岗位工作分析和人员定岗定编3编写岗位说明书,完善岗位管理体系4协助建立公司人员招聘体系,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需求,拟定公司年度招聘计划5负责公司招聘活动实施工作,包括各部门招聘需求的统计、招聘文稿的草拟、招聘活动的组织实施、接待引领新员工等工作6负责发放录用通知,及时办理录用人员的招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和岗位责任书,建立人事、职称档案7依据公司工作需要,负责办理公司人事的任命工作8依据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做好员工内部调动(转岗)工作,办理转岗后的劳动合同变更手续9根据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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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1988年,中国政府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国有企业的劳保医疗制度进行改革。1998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原则上实行地市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所有企业、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履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义务。目前,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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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医疗保险服务资格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保险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权益,维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根据《温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令)和《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温劳社医〔2007〕2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温州市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应向统筹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并取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资格。未取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资格的医师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医疗服务发生的费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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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卫生局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人社发〔2014〕382号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发改局、卫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医疗机构:现将修订后的《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卫生局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12月10日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和参保人员利益,根据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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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阿拉善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4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第三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资格审核、评定和审批工作。并对医疗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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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14‟1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社保局,各定点医疗机构:现将《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4年1月3日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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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要求,按本办法规定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第三条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范围,负责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对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受理、准入评估、协商签约、费用结算、协议管理等具体工作。第四条定点医疗机构确定的原则:(一)合理布局,满足参保人的就医需求,便于管理;(二)兼顾专……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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